关于作者

姓名:

性别:男

出生日期:--

地区:中国 河南 郑州

联系电话:

QQ:--

婚否:保密
用户名:王小浪007
笔名:乏客
地区: 中国 河南 郑州
行业:其他

日历  

快速登录

+ 用户名:
+ 密 码:

在线留言



那些花儿

访问统计:
文章个数:81
评论个数:57
留言条数:2




Powered by BlogDriver 2.1

在路上 心狂野

 

智慧本身就是好的。有一天我们都会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还会有人在走着。死掉以后的事我看不到,但在我活着的时候,想到这件事,心里就很高兴。

文章

《长江7号》 用轻逸对抗不能承受之重
摘要:那些惨淡生活中的小幽默和调侃是一种力量,一种对抗坚硬现实、沉重人生的力量 查看全文

- 作者: 乏客 2008年02月1日, 星期五 17:32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巍峨与卑微:太阳神坛下的祭牲
摘要:在这种魔幻销魂的“太阳能”下,“个人”熔化得无影无踪,“权利”“民主”“自由”“宪法”“生命尊严”……一切理性的正常的元素都被消解了、飘散了,荡然无存。所有个体的生命都陷入瘫痪,都沉浸在欲罢不能的“自我牺牲”之中。 查看全文

- 作者: 乏客 2007年09月28日, 星期五 22:34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大寨造大庙
摘要:其实,中国人缺乏的不是信仰,而是缺乏一种能够使中国人基于自由信仰、建构一种真正的神圣认同及其价值共识的模式;不仅仅是个人有了信仰,而是如何去共同地信仰,建构一种合法的信仰群体、组织认同的信仰结构。中国人最缺的,不是个人的信仰,而是 “社会的信仰”,缺的是一种身处于国家与市场之外的社会信仰模式。 查看全文

- 作者: 乏客 2007年09月28日, 星期五 22:29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自由的敌人:真善美统一说
摘要:我们现在当已不难理解,为什么价值一元论对人类的吸引力会远远大于价值多 元论,说到底就在于,前者实际上更符合人类的愿望和理想,用伯林的话说,它满 足了人类内心“至深无比,无药根治的一种形而上冲动”,这就是对尽善尽美的追 求。 查看全文

- 作者: 乏客 2007年08月15日, 星期三 23:03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哈耶克与社会主义
摘要:哈耶克将“自由”界定为一种状况,“在这种状况下,社会中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强制减少到最低必要限度”。这就产生了一个两难困境,因为避免强制的最佳途径是建立足够强大的强制力来防范它。自由社会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规定属于个人活动的私人领域,赋予国家对强制力的垄断权,然后用宪法限制国家的权力以防其滥用。国家的强制行动受法治的约束:保护私人领域的法律必须是可预期的、公之于众的、确定的和一视同仁的。哈耶克将这些与私人领域内寻求特定的结果的法律,如某些再分配方案,作了比较。 查看全文

- 作者: 乏客 2007年02月8日, 星期四 23:20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通向奴役之路》和哈克耶的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和自由主义者
——《通向奴役之路》和哈克耶的自由主义

    哈耶克的重要著作在年历之上拖得很长,1924年第一篇论文,《通往奴役之路》1944,1955《法治的政治理想》,1960《自由秩序原理》,1988的《致命的自负》;但真正,尤其在铁幕的另一边流行,在中国的流行,却是要直到八十年代末的帝国倒塌前后。在这点上,中国人倒是再次发挥了一拥而上的中国特色。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在其根本尚未被理解之前就已经在一些知识分子中间流行。


     哈耶克是以经济学者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的,因此他的文章也充满了经济学色彩,尽管其自己也承认,象《通往奴役之路》这样更多的是一本政治性的书籍。

    他一开始就做出了断言:整个社会主义,包括德国的纳粹(国家社会主义)和苏联,这两个正在二战中激战的国家,是其敌人的另外一个翻版;社会主义,即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和在欧美大陆上流行的社会主义思潮,正带我们通向奴役。1944年二战尚未结束 ,凯恩斯的国家干涉和社会主义思潮正在欧美风行,哈耶克作为一种历史的反思站在舞台之上。

    很难说他的自由主义是不是带有个人经验或者是政治色彩,作为一个深受欧洲启蒙运动以来的人文主义和个人主义影响的学者,从本质上看,他惧怕那种大集中式,个人 意义被抹煞的社会模式是可以想象的;在这种恐惧之中,似乎还带着一种对日不落帝国的眷恋和对所谓英国式个人主义的崇敬(顺便说一句,哈耶克本是奥地利人,在英国的研究和写作生涯为他赢得了英国国籍),以至于他在书中一直把英国和德国两种不同的文化思潮的对立作为主线。

    在书的一开始,作者便试图指出,正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在欧洲大陆上的复兴,使得科学、现代文艺和资本主义兴盛;英国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也造成了其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传播;但是,从19世纪末开始,英国逐渐显出疲态,德国的统一,经济的大发展,德国古典哲学的兴旺,使德国逐渐变成世界思想界的中心,作者不禁哀叹“200多年以来,英国的思想始终是向东传播的...从那时起,它开始退却...丧失了它在政治和社会领域的思想领导权,而成为思想的输入国。此后60年中德国成为一个中心...无论是黑格尔还是马克思...”

    作者显然不能同意,如当时左翼所认为的,社会主义运动是自由主义传统的继承者;作者使用了相当多的实例。包括来自德国纳粹和斯大林,并且很聪明地用一个已知的 恶果(纳粹)来类比和推断下一个(苏联),他更是推断,社会主义宣传把自由当作权力或者财富的代名词,这些宣称的自由的结果也许不过是财富平均分配,而恶果却是奴役之路。

    这些推断显然很难说服别人,哈耶克先生很快在下一章拿出他的法宝经济学。自由竞争学说显然是他的拿手好戏,消除了前两章的语焉不详的论证和模糊其词的推断,他恢复了作为一个经济学者的敏锐。他全力反对大集中的计划经济,他觉察到,一个有自由竞争的经济社会是多么的重要,竞争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的原则,就可以排除强制性干预;基于一个经济学家的常识,他声称,竞争并非万能——一些必要的制度和框架正是维护竞争优点的保障,但同时,他也证明,计划的主张者其主张往往仅基于非常有限的观察结果,但一个良好计划却对全面观察的有着客观要求:这种对立,使得计划几无有效之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正是有序和效率的保证,尽管还必须,哈耶克自己也承认,一些外来的制度来保证自由竞争,以及保护竞争达不到的地方。

      基于这个结论,他进一步论证了民主、法制和计划的不调和性,经济控制往往带来了极权政治,而计划正是经济控制的具体表现。在这一点上哈耶克一下子就达到了事情的本质:经济计划决不仅仅局限于经济生活,一切的经济干预最终将会在蔓延到生活的全部。而依靠出卖自由获得经济保证的想法,最终将失去一切。这一些卓见显然为本书赢得大量读者,不过他如果读过马克思的话,他会发现这本质上也不过是历史唯物论中提出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另一个翻版。

    哈耶克在漂亮地解决这些问题之后,他把目光转向了现实之中,从分析德国国家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前承后续,到纳粹的社会根源,他反对把纳粹当作简单的反理性思潮,甚至认为,一战时期的德国战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第一个实现”,这种集中深深地影响了德国社会,为希特勒上台奠定了基础。

    以大不列颠的自由传统,他最后对战后的世界联盟做出了自己的看法,但他在此处似乎显得自相矛盾。一方面,他主张可以建立松散的联盟,一方面,却认为“认为用国家之间或有组织集团之间的谈判方式来代替围绕市场和原料展开竞争的方式就可以减少国际摩擦”是个“一个致命的幻想”;一方面,他主张不能将强国意志透过联盟强加于小国,另一方面,却声称“一个有效地限制国家对个人的权力的国际机构,将是对和平的一个最好保障”。他不会想到,这些世界范围内的自由市场理想,已经被他自己的国家以贸易保护所代替;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调,却已经成为霸权的象征。


    从根本上说,哈耶克在政治上是保守和右倾的(而决非不偏不倚的!),他的自由主义更多的是来自英国资本主义革命以来的传统,自由贸易,市场导向是他,也是整个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主张。因此他攻击和批判整个社会主义运动不单单是一种道德取向,甚至不单单是一种学术研讨,尽管他的经济学功底正是其论证大获成功的原因。他的自由主义已经被赋予太多的精英、资本和强国特色。

    虽然哈耶克竭力声称大不列颠的悠久优秀的自由文化传统,他甚至没有提到在整个原始积累过程中这个岛国以外的血与火;虽然他哀叹英国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衰败是一 种自由主义的没落,但他却未曾提到这种衰败过程正是伴随着日不落帝国在海外殖民地的失控;他深刻地指出用自由换取经济保障是极其可悲和最终不可行的,但他却无法指出,如果一些人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出卖自由的确是一种现实选择,何况他们曾被许诺为国家之主人。

    从一个时代其本身的特点来看,哈耶克受反对冷落和受欢迎都是可以预料的。

    哈耶克最大的缺点在于,虽然他透过对当时的主流社会主义社会的观察,论述了集中式的经济模式和苏联式的社会制度最终将导致集权社会(当然,这个事实在斯大林时期就相当明显了),而个人自由将被压制这一事实,他却没有良好的应对之道。深受英国皇家宠爱的他似乎仅仅摇一摇手中已经发黄的自由经济旗帜,这一旗帜,在当时没有办法给弱小国家以任何的进步能力,自由竞争之下,显然马奈效应会使受益者首先是英国这样的发达大国(而且,一旦国利益受损,这些大国首先就抛弃了自由贸易原则而转向贸易保护)。无论如何,俄国在十月革命之后,从一个欧洲的二流国家一跃成为两霸之一,并非出于偶然,这一切都给那些贫弱国家以启示,给原本就遭受奴役的人们以启示。更进一步说,哈耶克所考虑的决非那些人,他首先考虑乃是自己,以及自己身边的资产者,知识分子,他告诫说,我们不能走社会主义之路,因为这样会使“我们”走向奴役之路,他没有考虑到,在当时,世界范围内的问题不在于防止从自由走向奴役,而是那些殖民地、二三流国家怎样从殖民地和资本压迫之奴役中走出来,而这些人们的最大奴役者,正是哈耶克的大本营,英国。而从这里看来,丘吉尔铁幕理论的提出,和哈耶克也是一脉相承。

    因此,即使哈耶克的著作在铁幕后的帝国垮台之后流行和受人崇敬,也是一件并不值得特别高兴的事情。哈耶克自己也承认,独裁统治下的自上而下的经济自由化是值得鼓励的(他如此评论智利的皮诺切特的统治,这种激进令他的同伴们十分诧异)。他也难以解释,一个独裁下的完美的休克疗法(智利)为何在民主的权利相对分散的国家(俄罗斯)便遭受巨大挫折。一个在此适合的自由主义,放在另外一个地方,就是一个笑话。而不要忘记,这里的自由,也代表了那里的奴役。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尽管在某种意义上,在某些历史时期,是一种小范围人群的自由主义,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我们或多或少,或早或晚,将面临他所提出的分叉路口之上:是通往奴役之路,还是换一种前进方向。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感谢这个人,是他是我们保持清醒,在社会前进的方向上,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忠告,为那些不自觉的致命的骄傲,为最终自由之实现,他都是一盏警示之灯。

- 作者: 乏客 2007年02月8日, 星期四 01:07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毛泽东向斯大林学到了什么?——中苏“文化革命”的比较及其启示  程晓农

毛泽东向斯大林学到了什么?——中苏“文化革命”的比较及其启示

--------------------------------------------------------------------------------
 
□ 程晓农
  原载《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第3期(总第94期)]

  在有关共产党国家政治演变的研究中,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一向被视为毛泽东独创的异想天开的政治试验。中国和西方的学者谈到“文革”这一概念或政治运动本身时,往往不约而同地把它与毛泽东时代的最后10年联系在一起。其实,“文化革命”并非毛泽东独创,而是他从苏联模仿来的政治舶来品:“文化革命”的始祖不是毛泽东,而是斯大林。

  早在1928年到1931年,苏联就推行过“文化革命”运动。1949年中共建政以后,在其政策话语里,从苏联模仿来的“文化革命”一词曾频繁出现在重要的党政文件里。从1964年到1966年8月,中共在文化教育领域内采取的一系列政治行动也与苏联30多年前推行过的“文化革命”十分相似;但从1966年8月起,毛泽东将一场类似于苏联的“文化革命”转变成了“文化革命”加“政治大清洗”的“文化大革命”,由此产生了比苏联的“文化革命”更为恶劣、广泛、深刻的后果。

  1978年,美国的苏联问题学者费茨派垂克(Sheila Fitzpatrick)编辑出版了一本《俄国的文化革命,1928-1931》[1],介绍苏联的“文化革命”。1985年,美国的中国问题学者派珀(Suzanne Pepper)在《中国季刊》上发表了一篇书评介绍此书。[2]派珀在书评中提到,费茨派垂克关于苏联“文化革命”的书本来应该引起西方国家许多研究中国“文化大革命”之人士的兴趣,但令人惊讶的是,事实上这些人对此书知之甚少。[3]

  派珀的书评发表至今已20余年。尽管中国的“文化革命”与苏联的“文化革命”从概念到方法有种种相似之处,但无论是研究中国政治的学者,还是苏联问题专家,通常都只观察分析单一国家的“文革”,很少有人将中苏两国的“文化革命”纳入比较研究的范畴,因而研究者和读者都没有机会通过“文化革命”的比较研究,发现单一国家“文革”研究不容易发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麦克法夸(Rodrick MacFarquhar )关于中国“文化革命”的三卷本专著[4]探讨“文化革命”的起源时,把“文革”解释为“百花齐放”和“反右”的延伸,由此回溯到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否定斯大林的秘密报告对中国高层政治的影响。这一角度虽然将苏联因素引入了关于中国“文革”的研究,但麦克法夸并未把苏联的“文化革命”纳入分析,自然也无法从两个主要共产党国家“文化革命”的比较中得出任何结论。

  本文试图通过中苏两国“文化革命”的比较研究,初步分析这两场“文化革命”的异同,从中提出一些供进一步讨论的话题。

  一、苏联的“文化革命”:“文化专制”加“文化进步”

  20世纪初,俄国知识分子──不管其政治主张是左翼还是右翼──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强调文化对社会转型的重要性,希望通过启蒙大众来提升民众的素质,进而在知识分子的引导下整合社会。政治倾向不同的知识分子群体各自都把自己的文化认知视为底层民众应当接受的样板,在俄共(布)党内也是如此。“十月革命”前,俄共(布)的左翼“前进派”高度强调,在政治和社会转变之后,文化的转型必须立即跟进。“前进派”的领导人阿列克桑德。波哥达诺夫主张,革命成功之后要创造一种独特的无产阶级文化,这种新文化应当有全新的艺术、文学、生活习惯和伦理,那时侯文化领域要由无产阶级知识分子来掌权。[5]“文化革命”的想法即由此而来。而俄共(布)的主流势力,比如列宁和卢那察尔斯基则认为,文化其实是超越阶级的,俄国的问题主要是文化的落后,而不是把文化“无产阶级化”。1922年到1923年,在列宁生命的晚期,他还在文章中强调,推动文化的进步应当包括克服农民社会的落后性、培养讲究卫生和效率的习惯、破除对科学技术的迷信。[6]在斯大林推出“文化革命”政策之前,“文化革命”这个词在俄共(布)的话语里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准确定义的比喻。

  1928年斯大林发动了“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该词的英译是Great Breakthrough intoSocialist Construction,中国读者或许会由此联想到毛泽东1958年提出的类似口号),“文化革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斯大林出于其政治目的,在文化政策方面基本上采纳了俄共(布)“前进派”的激进主张。斯大林认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之间存在着对抗,这场“文化革命”的目的就是通过“阶级斗争”(在俄文里这个词的原意是“阶级战争”)造就一批新的“无产阶级知识分子”,让他们来占领教育文化阵地,形成无产阶级的在文化领域的主导地位。[7]因此,苏联在1928年到1931年间所推行的“文化革命”,并不单纯是列宁主张的那种“文化进步运动”,这场“文化革命”的目的是在提升整个社会文化素质的同时,也为实现当局的“文化专制”服务。

  由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意识形态为基础的政治制度依赖于思想专制,因此任何与官方意识形态有所区别的政治观念都被视为“异端”,而任何不愿意充当执政党“应声虫”的人都被看作是潜在的“阶级敌人”。这种强烈的“阶级斗争”意识导致苏共当局对“十月革命”后仍然留在专业岗位上的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对共产党不能彻底控制教育文化领域耿耿于怀。这种情境下,借推行“文化革命”政策而实现共产党的文化专制,似乎是这种制度的必经之途。斯大林提出,无产阶级“必须成为专家,成为自己事业的主人”[8];他强调,“没有自己的知识分子队伍,任何统治阶级都无法管好自己的国家”。[9]

  打击非共产党知识分子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类知识分子以及工程师等专业人士经常本着良知对共产党的政策提出批评,希望共产党能纠正一些不应发生的错误。哪怕这类批评有时只不过是私下里传播的微词贬语,在极权国家里,这仍然被当局视为对极权主义政党与领袖之权威及正确性的挑战。回顾苏联“文化革命”的历史背景,时值“第一个五年计划”全面实施,强制型农业集体化导致农民的反抗和农村的大范围饥馑,最后导致数百万农民饥饿而死[10];同时,快速工业化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11].对自身错误极为敏感的苏联当局,自然不愿意再听到任何“杂音”,即便是真话、实话也会令自诩“永远正确”的苏共感到难堪。当然,消灭“杂音”要另找理由,于是就有了用“阶级斗争”作借口来打击非共产党知识分子的政治运动。

  苏联的“文化革命”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步骤。首先,当局精心组织了一些公开的政治性审判,如1928年的沙赫基审判和1930年的“工业党”审判,声称工程师和“资产阶级专家”是与外国势力勾结的“反革命集团”,透过官方的报纸广播对全国详细报导这些审判过程,形成对非党员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强大政治压力,为把这些人从原有岗位上赶下来造舆论;其次,通过大规模的短期培训计划,将工人培养成工程师和企业主管,将农民培养成农业集体化后新成立的集体农庄的负责人,将忠于共产党的人士派去掌管文化艺术团体和研究机构。随后,在经济和文化领域,大批非马克思主义立场的知识分子和专家被迫离开原职,而大批共产党支持重用的激进分子占据了大学、研究所、剧院和其他文化机构的领导职位。[12]同时,大批政治上得不到信任的人被剥夺了选举权,许多“阶级敌人”的子女被所在学校开除。[13]当局还授意基层的激进分子关闭教堂,逮捕了大批神父。此外,当局也发动了提升工人农民文明程度的社会运动,包括培养工农大众建立良好的基本卫生习惯、改进口语中的粗俗俚语、阅读俄罗斯的经典文学作品、观看古典歌剧舞剧等。

  在苏联“文化革命”的开始阶段,激进的青年人扮演了先锋的角色。经过苏共的“阶级斗争”和“革命”的宣传教育,1920年代后半期的苏联社会里,青年人当中出现了一大批急于在政治斗争中崭露头角的激进分子。“文化革命”开始时,这些青年人冲击中学和大学,把“资产阶级专家”赶出研究机构,袭击教堂,声称依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要废除货币、家庭和法律。[14]

  尽管斯大林推行“文化革命”时采纳了俄共(布)早年“前进派”的激进主张,但他走得并不远,一旦政治上达到了“占领教育文化阵地”的目的,斯大林就宣布“文化革命”结束了。1931年,斯大林发表了“经济建设的新条件、新任务”这一讲话,标志着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运动暂告一段落。

  苏联的“文化革命”将大量非共产党知识分子逐离岗位,以“马克思主义斗士”和共产党的忠实追随者取而代之。斯大林宣布,经过这场运动,大部分沙皇俄国时代留下来的技术精英现在是可以信任的了[15],从此共产党实现了对教育文化领域的全面控制。1932年4月,苏共中央的一个决议宣布,解散所有现存的文学和艺术家社团,用统一的“全苏文学与艺术家协会”代替。[16]紧接着,斯大林在同年召开的苏共“十七大”会议上宣布,在短短的一年里,二百万农民经过短暂训练走上了集体农庄的管理岗位,而11万工程师和农业经济学家则被从城市驱逐到乡村去,同时,农村的文盲率大幅度下降。[17]随后,为了暂时安抚知识分子,斯大林黜降了一些在苏联“文化革命”中最活跃的“打手”,解散了“文化革命”时期的应景产物“共产党人科学院”。[18]

  二、中苏两国“文化革命”的异同

  1966年夏,中国的官方媒体称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为“史无前例”的政治运动,这是对国际共运史和中共党史的故意曲解。“文化革命”不仅在“共产主义阵营”里早有先例,而且中共也在1958年正式宣布过“文化革命开始了”。[19]据史而断,毛泽东1966年发动的“文革”其实是中共执政史上的第二次“文化革命”。

  1960年代前“文化革命”这个政治词汇在中共的官方文件里就时有记载。1949年中共建政前新华社就介绍过苏联的“文化革命计划”。[20]建政之初,中共对“苏联模式”顶礼膜拜,把斯大林的制度架构和统治手段当作治国“宝典”。所谓的“苏联模式”有一系列施政特点,例如,建立政权之后经过将近10年的稳定期,就开始了大规模工业化,为此需要强制型农业集体化,与此同时实行打击知识分子和普及大众教育的“文化革命”,伴之以残酷的党内斗争。中共执政后的政策轨迹与此基本相同,只是各项具体政策的实施时间与苏联稍有差异。凑巧的是,中共建政后推行“文化革命”政策的起始时间恰恰与苏联同步,1958年中共首次宣布“文化革命开始了”,正是执政将近10年之时。

  1950年代,随着中国的“全盘苏化”,中共把“文化革命”作为“苏联经验”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搬到了中国,但不同阶段对“文化革命”的解释却视政治需要而随时变化。例如,1956年1月24日,在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毛泽东说:“现在叫技术革命,文化革命,革愚昧无知的命,没有知识分子是不行的。”[21]按照这一说法,似乎“文化革命”就不是打击知识分子,而是依靠知识分子了。几个月以后,刘少奇1956年9月15日在中共“八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则把“文化革命”说成是“文化教育”的另一种表达:“为了实现我国的文化革命,必须用极大的努力逐步扫除文盲,……在12年内分区分期地普及小学义务教育。”[22]“反右”运动之后,中共对知识分子的敌意越来越深,对“文化革命”的提法也相应“革命化”了。在1958年5月5日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作政治报告时刘少奇的说法是:“为了适应技术革命的需要,必须同时进行文化革命,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同时他还提出,要“培养新知识分子;改造旧知识分子,建立一支成千万人的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队伍,其中包括技术干部的队伍(这是数量最大的),教授、教员、科学家、新闻记者、文学家、艺术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队伍”。[23]这一政策设想基本上是斯大林“文化革命”计划的翻版。

  按照中共的最初设计,“文化革命”是“大跃进”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不甘于屈居“晚辈”赫鲁晓夫之下、急于争当共产主义阵营新领袖的毛泽东求功心切,不择手段,结果他的“大跃进”比苏联的“大跃进”失败得更惨。于是,中共不得不选择休生养息之策,毛泽东也黯然退居“二线”,将烂摊子交给刘少奇等人收拾,中国的第一次“文化革命”作为一场政治运动无疾而终。然而,“文化革命”这个政治口号和政策设想却一直留在中共的政治话语里。

  1962年,毛泽东以“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为旗帜,试图夺回对政局的绝对控制权,他选择文化领域为突破口[24],“文化革命”又卷土重来。按照1964年底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说法:“文化革命最主要的任务是彻底反对资本主义,文化革命的目标是知识分子劳动化,劳动人民知识化。……社会主义的文化要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必须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一切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思想文化进行根本的改造,把思想文化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25]在当时的官方话语[26]和一些文人的应景文章[27]中,这场“文化革命”有时又被称为“文化大革命”,其政策含义与斯大林模式的“文化革命”并无二致。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共领导人对这种他们十分熟悉的“文化革命”不仅没有任何抵触,而且积极参与。刘少奇个人对毛泽东掩藏在“文化革命”旗帜背后的真正用心察觉与否,其实无法阻止“文化革命”的发生。

  需要说明的是,毛泽东从1966年开始刻意换用他那套毛主义的“文革”话语,以区别于以往中共推行的斯大林式“文化革命”,其中最主要的话语就是为党内“大清洗”制造舆论准备的“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和“继续革命”等“理论”。1969年4月,林彪代表中共中央在“九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专门解释了“文革”的“准备”过程。然而,此报告一字未提中共在1966年以前所主张的“文化革命”,仿佛那个“文化革命”从来就未存在过。历史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掩盖了,从此以讹传讹,人们普遍接收了官方的这一说法,仿佛1966年发动的“文革”还真是“史无前例”的。

  斯大林推行“文化革命”政策时,可以说是就事论事,达到目的便及时收兵。苏联的“文化革命”结束后,政局仅仅平静了几年,斯大林又发动了骇人听闻的著名的“大清洗”。随着一个又一个“反党集团”被送上审判台,全国有大批苏共中央委员、各级干部和知识分子被秘密逮捕,送往集中营。在那个恐怖的年代,就象苏联著名女诗人阿赫玛托娃在她的诗中所描绘的,人人都害怕秘密警察的黑色轿车停在自己住宅的楼下。正是在这种恐惧的气氛中产生了斯大林时代的一个黑色政治幽默:一个人感到最轻松自在(在俄语中这个词也表示“幸福”)的时刻,是秘密警察来敲门抓人时,发现不是来逮捕自己,那就可以响亮地告诉秘密警察,“你们找错门了,那个人住在隔壁”。

  毛泽东的独创在于,他把“文化革命”和“政治大清洗”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了,以“文化革命”之名掩盖“政治大迫害”之实,这就是1966年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与苏联当年同名政治运动的一个本质上的不同之处。毛泽东的“文革”与苏联“文革”还有另一个不同之处,那就是毛泽东对民众的愚弄、煽动和利用达到了中外历史上罕见的程度,斯大林实难望其项背。从这个角度去思考就会发现,中苏两党及其控制下的极权社会其实有着文化特质上的重大区别,这决定了毛泽东能轻而易举地玩弄数亿民众于股掌之上,而斯大林却不得不依靠无处不在的秘密警察。

  苏联的“文化革命”在人类历史上首次驯化出独特的“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原来是工人、农民,通过速成的专业教育就转行成为专业人士或管理干部。其特点是,政治上野心勃勃,但与传统的俄国知识分子不同,对其他国家的文明进步和世界事务缺乏兴趣,而专注于工艺技术方面的小发明,或热衷于落后省分开发、行政管理以及工商管理方面胆大妄为的计划。[28]类似的情况同样出现在中国,自从1960年代中共提出“又红又专”的教育方针之后,教育部门对在校大学生和调干生的培养,产生了与苏联“文革”后新一代“知识分子”特质相近的“知识分子”群体。这些人当中的党、团干部又十分典型地集中了“无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特色。比如,在他们的个人知识积累当中,理工专业以外的知识以官方意识形态教条为主,缺乏人文素养,未接受过现代社会科学教育,虽有大学学历却对世界各国的历史文化以及现代社会的价值体系鲜有认识,政治上自觉扮演“积极分子”的角色,热衷于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甘当“驯服工具”,没有独立思考的兴趣和能力。当“又红又专”的这一代按照年龄阶梯升入权力高层之后,他们的人格缺陷对国家的政治走向有很大的影响。在苏联,“文化革命”中成长起来一代“无产阶级知识分子”后来多数成了共产党技术官僚的中坚,被称为“勃列日涅夫一代”[29].统治精英个性、能力上的趋同化,体现在治国方面就表现为“勃列日涅夫时代”僵化保守的政治特征。

  以上分析说明,对于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共产党政府而言,“文化革命”是极权主义统治彻底控制文化教育领域的必然过程。就此而言,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共发动的这场“文化革命”绝非偶然,因为“文化革命”是共产党极权制度内生的、为全面达成极权主义控制所采取的重要手段。当然,毛泽东对1966年的“文化革命”之种种操纵设计还有其个人政治动机。

  三、提升还是降低社会的文明程度:中苏两党文化特质的体现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远比苏联的“文化革命”恶劣,除了毛泽东的个人因素之外,还与中共的文化特质有关。“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苏联模式”。“苏联模式”的中国传承者全盘继承了苏联“导师”们的政治遗产,但却抛弃了苏联“导师”们基于俄国历史文化传统而维持不坠的那种对本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明的尊重,这与中国传承者自己的文化特质有密切关系。

  在共产党国家,执政党的文化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因为极权体制下执政党只允许自己的意识形态主导整个社会的文化教育活动,它宣称自己的成员“天然”地代表着“先进文化”,因此在贯彻其意识形态和文化理念的过程中,执政党成员的文化素质必然支配整个社会文明的演变。由于执政党的集权性质和民众自下而上的盲从,其领导集团的文化素质又对社会的文明演变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正是在这个关键点上,中苏两党建政时期领导集团文化素质的差异使得两国“文化革命”对社会的文明演变产生了截然相反的结果。

  众所周知,俄共(布)的领导集团以知识分子为主,他们总体上对现代文明抱持接受和肯定的态度。在推行“文化革命”政策的过程当中以及“文化革命”之后,苏联当局始终以西方文明为参照系,希望把工人农民的文明程度提升到“布尔乔亚”的文化层次上去。

  在苏联的“文化革命”年代,当局提倡的“文化”包含几个不同的层次。最低层次的“文化”是基本的卫生习惯,如洗手时要用肥皂,要每天刷牙,不随地吐痰,扫除文盲等。这主要是针对苏联大规模工业化时期涌入城市的农民的生活习惯提出来的,旨在消除社会生活中落后与不文明的生活习惯;第二个层次是针对城镇居民而言的,要求大家注意餐桌上的举止、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对女性的礼貌谦让,还要求大家掌握共产党意识形态的基本知识;第三个层次是礼仪文化,它曾一度被称为“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文化,这包括要保持良好仪态、说话时用语优雅、穿着整洁适当,还要具备一些对古典文学、古典音乐和芭蕾舞等高雅文化的鉴赏能力。总之,苏联当局希望企业管理阶层和新政治精英能达到礼仪文化所要求的水平。[30]

  虽然苏联当局排斥非共产党知识分子和技术专家,但它对科学本身仍然保持着高度的尊重。当局对苏联科学院的态度就是一个例证。在“文化革命”和历次政治迫害当中,苏联科学院的制度从未受到冲击,科学院院士的精英和特权地位也一直受到保护。[31]

  “你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吗?”这是苏联“文化革命”后,即1930年代在社会上广泛讨论的一场社会文明运动的主题。在此笔者抄录一份刊登在1936年苏联媒体上的“有文化的人应能回答的10个问题”[32],在当时苏联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团体配合共产党的“社会文明教育”宣传中,它很有代表性。

  “有文化的人应能回答的十个问题”:

  1.能否完整地背诵普希金的一首诗歌?

  2.能否说出出莎士比亚的5部剧作的名字和主要特点?

  3.能否列举非洲的4条河流的名称?

  4.能否说出你最喜欢的作曲家的名字以及他的3首代表性作品?

  5.能否列举5枚关于苏联汽车的邮票?

  6.能否不假思索地用小数报出分数3/8的数值?

  7.能否说出上一个赛季最重要的体育比赛以及它们的结果?

  8.能否介绍一下上个季度杰出艺术家拍摄的你最喜欢的照片中的3幅?

  9.您读过司汤达的《红与黑》和屠格涅夫的《父与子》吗?

  10.详细地说一下,为什么在我们的国家会出现“斯达汉诺夫运动”?

  在这10个问题中,只有最后一个有意识形态色彩,而其他问题都与提升大众的文明程度有关。虽然苏联当局并不要求工人农民都能回答所有这些问题,但在大、中学生和机关干部当中,“当一个有文化的人”却是大家追求的目标。当然,对知识分子来说,这更是理所当然的了。

  尽管苏联的极权体制延续了将近70年,苏联民众不得不生活在反西方民主政治的洗脑教育中,但苏共文化政策的现代文明取向对苏联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使得苏联民众在培养基本文化素质方面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传统。从政治之外的文化层面上看,苏联民众平均的文明素质并不低于自由民主国家国民的水准。这样的文明素质与俄国政治转型的平稳性有很大的关系。

  而在中国,情况就不同了。作为“革命党”的中共基本上是一个农民党,其早年政治领袖当中的知识分子在历次残酷的党内斗争中纷纷落马,自1930年代初期开始,占据领导岗位的党内精英集团成员大多数未接受过完整的现代教育,多数领导集团成员长期生活在偏僻荒凉的山区,“占山为王”,“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与现代文明处于隔离状态。在长期依靠低文化程度的农民出身的干部夺取和掌握政权的过程中,中共习惯于打压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抬高工农干部,形成了工农干部“老粗”高人一等的党内传统。这种局面自从“延安整风”之后愈发严重了。自中共“七大”开始,中共党内形成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毛则成了党内至高无上的“君主”,毛泽东的个人文化素质因此对中共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诸多关于毛泽东的研究表明,毛泽东长期以来有“反智”情结和“反文明”情结,其“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就是观察他这两个情结的一个样本。一直到晚年,毛泽东在个人卫生习惯上仍然对文明持抗拒态度(如讨厌洗澡、刷牙),自然更谈不上对稍高层次的现代文明的尊重了。毛泽东用“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之类让“大老粗”扬眉吐气的话指导国事,于是他领导下的中国就沿着反文明的方向行进。

  1950年代中共曾一度奉行“全盘苏化”的方针,苏共对现代文明的态度多少影响了中共领导集团的观念,那时苏联流行的文明习俗和文化形态在中国的城市社会里深受欢迎。许多1950年代的大中学校学生的外国文学和音乐修养基本上都来自“全盘苏化”时期苏联文化的熏陶。然而,随着毛泽东的“大跃进”政策彻底失败,他在国际共运阵营里的威信遭到重创,毛争当国际共运领袖之梦从此破灭。面对苏共和大部分东欧共产党国家的轻慢,恼羞成怒的毛泽东倾全力于中苏论战,著名的“九评苏共中央公开信”即于此时问世。中共尊奉的佛教高僧赵朴初的逢迎之作“某公三哭”(又称“哭三尼”,指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苏共第一书记尼基塔。赫鲁晓夫、印度总理尼赫鲁)经《人民日报》发表后,更是在坊间广泛流传。“反对苏联修正主义”在中国成了妇孺皆知的口号,中苏两国关系从此恶化。在“反修防修”的旗号下,苏联对现代文明的尊重以及比中共先进的苏共党文化均成为政治批判的靶子。

  当毛泽东1966年把“文化革命”和对自己的个人崇拜推向疯狂的颠峰时,中国在文化领域里实际上被引导到全面反文明的方向上去:不仅反对西方的文明,也反对苏联的文明;既反对外国的文化,也反对本国的文明传统。在“批判封资修”的口号下,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成了消灭文明的政治运动,同时又发展出了一整套现代愚昧来替代文明与文化。正是在这种现代愚昧的支配下,“挥舞小红书”、“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等等充满了中国古代民间神巫文化色彩的祈祷赞神仪式,挟权力之威席卷1960年代的中国大地。

  “文化革命”在苏联提升并保持了国民的文明程度,而在中国却降低并毁坏了国民的文明素质。“文革”之后人们批判这场政治运动时,往往将注意力放在“文革”的有形破坏上,却较少谈到“文革”的无形破坏。事实上,“文革”对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毁灭性打击,后果深远。

  时值“文革”40周年,回溯这段历史及其影响,令人感慨颇深的是,今日中国国民的文明程度仍然难以追比当年苏联国民的文明水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西方的现代文明里只选取了商品和技术,对西方文化和价值观仍然持排斥态度。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中国社会在疯狂追求物质文明现代化的同时,道德和伦理日渐消亡。精英层文明程度的退化和道德堕落尤其触目惊心,物欲、肉欲、权欲成了许多精英的唯一追求,并且在社会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示范效应。

  中国反文明的“文化革命”和缺乏文明熏陶的“革命精英”所留下的这些重创,已经成为中国今后发展的沉重负担。由此来看,中国的不幸不仅在于无法拥抱苏联式的文明建设,还在于中国式的“文革”不死。消灭文明不难,重建文明却实非易事,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能背离文明而走向现代化。如果要问“20世纪后半期以来中国是否进步了”这个问题,仅从价值观念和社会伦理的角度去评价,恐怕很难回答一个“是”。这是个有关文明兴衰的大题目,中苏两国“文革”的比较研究可以部分地回答这个问题:假如说,极权主义统治是共产党通过革命夺取政权的国家难以逃避的噩梦,那么中国的灾难比苏联要严重得多,中国特色的“暴力革命”和“文化大革命”对现代文明的破坏,将对21世纪中国的演变路径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中苏“文革”的比较研究不仅仅涉及“文革”这一研究领域,它同时属于共产党国家文明的比较研究,而后者对认识共产党国家的过去和未来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作者说明: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宋永毅先生提供了一些中国的史料,特此致谢。

  「注释」

  [1]Sheila Fitzpatrick.ed.Cultural Revolution in Russia :1928-1931(Bloomington,I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78)。

  [2]China Quarterly ,No.103(Sept.,1985),pp.534-537.

  [3]Ibid.,p.534.

  [4]Rorick MacFarquhar.The Origins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ContradictionsAmong the People 1956-1957.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4.

  [5]David L.Hoffmann.Stalinist Values :The Cultural Norms of Soviet Modernity,1917-1941(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3),p.38.

  [6]Ibid,p.39.

  [7]出处同注[1],第8-40页。

  [8]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莫斯科:1945年出版),第354页。

  [9]出处同上,第369页。

  [10]参见高王凌的“中苏农业集体化成败得失的比较”,载《当代中国研究》,2003年第1期。

  [11]David R.Shearer.Industry ,State,and Society in Stalin's Russia ,1926-1934.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6.

  [12]出处同注[1].

  [13]Sheila Fitzpatrick.Everyday Stalinism-Ordinary Life in Extraordinary Times:Soviet Russia in the 1930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p.118.

  [14]出处同注[1].

  [15]出处同注[5],第40页。

  [16]Catrioa Kelly and David Shepherd.Russian Cultural Studies :An Introduc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43.

  [17]出处同注[8],第484页。

  [18]出处同注[13],第17页。

  [19]“文化革命开始了”,《人民日报》社论,1958年6月9日。

  [20]新华社1949年4月11日报导,“实现苏联文化革命计划,青年团员是积极参加者,卡夫坦诺夫赞扬共青团学术成就”。

  [21]“中共党史上的80句口号:”文化革命‘、’技术革命‘“(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252/5303/5304/20010608/484747.html)。

  [22]新华社1956年9月17日报导。

  [23]刘少奇,“中共中央向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1958年5月5日),新华社1958年5月27日报导。

  [24]新华社报导,“毛泽东文艺思想的胜利,社会主义文化革命的胜利,京剧现代戏观摩演出大会在京闭幕,周恩来、彭真、陆定一、罗瑞卿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闭幕式”,1964年8月1日。

  [25]新华社报导,“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1964年12月31日。

  [26]例如,在新华社1964年11月27日关于“陆定一副总理在全国少数民族群众业余艺术观摩演出会上讲话,会劳动又会从事文艺活动的人是最好的文艺工作者”的报导中,“文化革命”与“文化大革命”是混用的,两者并无区别。

  [27]曹禺,“文化大革命万岁”,载1964年10月17日《人民日报》。

  [28]Chris Ward ,ed.The Stalinist Dictatorship.London :Arnold.P.112.

  [29]出处同注[13],第6页。

  [30]出处同注[13],第80页。

  [31]出处同注[13],第108页。

  [32]原载莫斯科的Ogonyok (《精神》)杂志,1936年第1期第22页,引自沃尔科夫的文章“文化的概念,1935年到1938年:苏维埃的文明化和斯大林时代的日常生活”。V.V.Volkov,"Kontseptsia kulturnostsy ,1935-1938godei:Sovietskaya tsivilizatsia i pofcegnefnostsiStalinskovo vremenyi(Conception of Cultureness ,The Years from 1935-1938:SovietCivilization and Everyday Life of Stalin's Time."Moscow:Sotsiologicheskyi dzrurnal(Sociological Journal),1996,No.1-2,pp.194-213.V.V.Volkov 是俄国圣彼得堡市欧洲大学政治与社会学系教师。

--------------------------------------------------------------------------------


《毛泽东向斯大林学到了什么?——中苏“文化革命”的比较及其启示》 作者:程晓农

- 作者: 乏客 2006年10月25日, 星期三 20:27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人类素描》    作者:张远山

目 录
  自序  

  第一章 感官的人
  第二章 阶段的人 
  第三章 情感的人 
  第四章 伦理的人

  第五章 性别的人(上)
  第六章 性别的人(下) 
  第七章 类型的人 
  第八章 城市的人 
  第九章 吵架的人 
  第十章 民族的人 

 

    自序


  美国人爱默生曾经以相当不屑的口气说,一只乌龟的全部思想就是一只乌龟。此话虽然俏皮,然而过于苛刻,也十分傲慢。试想,如果一只乌龟的全部思想是一头大象,那么他还算是一只乌龟吗?与此相似,如果人类的全部思想都是非人的思想,那么人类还算是人类吗?因此,本书的全部思想都是关于人类的,从具体的手指、脚趾到抽象的种族、国家。


  本书的对称版或曰翻版,是另一本拙著《人文动物园》,那本书虽然写的全是动物,但仍然是关于人类的。我不希望自己的思想是非人的思想,我更不希望自己的思想是反人类的思想。只不过,有时非动物的思想就是非人的思想,有时反动物的行为就是反人类的行为。因为人类与动物都是上帝或日大自然的伟大造物,他什」应该和谐共处。


  人类被中国人孟轲称为异于禽兽者几希,被希腊人亚里士多德称为理性的动物,被英国人莎士比亚称为万物之灵长,被法国人帕斯卡尔称为会思想的芦苇。因此,如果乌龟不能想得更多,那么人类就该想得更多;如果大象不能做得更好,那么人类就该做得更好。


  归根结蒂,人类与所有的动物,都被释迦牟尼称为一切有情,甚至称为众生--可惜有人把这个词语当做了骂人的话。如果任何人还有一点慈悲之心,那么就该爱护同类,也爱护异类--包括所有的动物和植物,乃至蓝天白云和清风明月,以及我们人类与所有动物共有的这个星球。中国古人描绘的盛世景象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百兽率舞。毫无讽刺意味地说,人类如果想要在这个星球上生存下去,确实必须与狼共舞。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感官的人


  1 手


  一个人空荡荡地垂着两只手,是一种耻辱。每个人都明白,上帝让人腾出两只手,单用两条腿走路,不是要人游手好闲的。于是手的悲喜剧开演了。


  文明的成毁,其实都可归因于对两只手进行安置。创造和使用工具,靠两只手;行凶杀人,也用两只手。耶稣为信徒摩顶祝福,是圣洁的手,因此彼拉多把这手钉在十字架上;犹大为苟活而攥紧钱袋,是肮脏的手,因此达·芬奇把这手画进壁画之中。


  争夺天下看鹿死谁手,背后捣鬼要上下其手。孔子一度被称为吹鼓手,佛祖通常捏着个兰花手。大丈夫狠心下毒手,小家子存心打偏手。叫一把手的却多两只手,一只是帮手,一只是助手,合起来是左右手,倒仿佛有三只手。但真正叫三只手的却并非多一只手,万一不小心失了手,倒常常留一手。


  刺客叫做青手,党徒称为黑手;手无寸铁是赤于,身无分文叫白手:倒是色彩纷呈。落第秀才替别人进考场,叫枪手,但没有人拿着枪;无论贵贱都自己上厕所,叫净手,但多数人却不洗手:可谓名不符实。


  有人发现,四方人行礼握别人的手,中国人作揖握自己的手,似乎有些奥妙。我觉得还可以补充。女士们跟人握手,只是伸出手来让别人握;而歌星们最不懂礼貌,偏偏老是握着自己的手--但好像跟歌星的国籍无关。说到中西差别,似乎穿西服的人更喜欢背着手,这样显得傲慢或神气;而穿长衫的人更愿意袖着手,这样显得谦恭或颟顸。但一概都是跟手过不去,不让手闲着。


  人类变着法儿跟手为难。人们打小时候起就用牙咬指甲,用嘴吮指头;武装到牙齿,心理学家却说是爱欲的表现。长大后人们用挫刀挫指甲,替指甲抹得血红,把手弄得像个小丑;但这样真刀真枪竟不算虐待,反而是优待。人们给手指箍上一只小小的金属圈,勒得手指血脉不通、奄奄一息,却是为了求爱或求婚。如果敬酒不吃,就用两只稍大的金属圈把两只手腕一铐,请你进班房!这下可好,把你的十个手指夹在抄子里,拶得你七佛出世;给你的十个手指扎进竹签子,扎得你灵魂出窍。但恶名还得让手背着,折磨手的手,是捕手,是阿手,是凶手,是刽子手。


 一部文明史,就是手的劳作史,手的血泪史,手的受虐待史,手的遭迫害史。手替人创造了文明,带来了自由,人却不愿文明地给手以自由。虽然手所创造的机械手已经解放了全人类,手却没有最终解放自己。
  2 脚


  梁山好汉骂人很讲究细节的真实:兀那鸟人!因为人确实与鸟类有一点相似:只有两只脚。这是孟老夫子也肯定的: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把禽放在兽之前,并作毫无道理。


  脚是最受压迫的阶级,所以总是挨骂。《梨俱吠陀》中唱道:婆罗门是大梵的嘴,他的双臂成为刹帝利;他的两腿即是吠舍;从其双足生出首陀罗。首陀罗是最低的种姓,与脚正好般配。贡献最大的,往往地位最低下。这是历史的通则。


  骂人没好口。以脚取譬骂人的,大多没什么道理。大个子是长脚鹭鸶,小个子是矮脚虎;一禽一兽,还算符合孔孟之道。但手艺精的既然叫三只手,手艺不精的,总不该怪脚不好吧?却叫做三脚描。三脚猫干出来的手工活自然不会好,但脚却黑锅背到底,叫落脚货。拍电影演活剧,剧本是首要的,却说是脚本,倒好像剧作家是用脚写作的。唱戏扮不同的人物,主要是脸谱不同,说脸色不同还比较合理,却说是脚色不同。再苦再累的活总是于干的,却称苦人是脚夫。教皇算是足够尊贵了罢,但信徒只配吻他的脚--似乎连他也认为自己尊贵的脚是低下的。


  爱上一个人,有歌唱她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可除了陶渊明的《闲情赋》写过一句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没有人歌唱过爱人的脚。但仅仅这么一句,竟使五柳先生受了一千多年的诟病,被认为是他一生的重大失足。


  有一句格言很适用十脚:小的就是好的。这算得上是个好的注脚。天然的小脚确实很美,比如赵飞燕,脚小得可以在掌上盘桓起舞。但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一旦强求,要人定胜天地改变脚的天然大小,就不好了,就不美了。庄子悦: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但有些人禁不住对小脚的偏爱,还是要把女孩子的两只脚用死力缠小。其浪费布匹、制造异味都不必说,最主要是违反了力学原理:人为了腾出两只手,已经迫使两只脚承受了加倍的负担,而且两点支撑一个物体已经不如三点稳当,竟然还要违反自然地缩小两只脚的支撑面积,可谓不智之极。缠脚遗毒流播之广,连阿Q爱上吴妈时也叹道:什么都好,就是脚大大。照理女孩子大生脚小,该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吧?却也要挨一声骂:小蹄子!
  3 眼睛


  眼睛是人类最主要的感官,列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首。据说上帝创世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眼睛创造了光。中国的创世神话更把日月与人的眼睛直接联系起来,盘占垂死化身,左眼为巴右眼为月。


  路人不慎冲撞发生争执,总是指着对方的鼻尖痛骂:你瞎了眼睛!--诅咒别人的眼睛瞎掉,而不诅咒其他感官,可见眼睛多么重要。


  夫妻之间偶尔发生口角,总是捶着自己的胸口痛哭:我瞎了眼睛!--宁可自己的眼晴瞎掉,也不肯承认智力低下,可见爱情依然存在--因为爱神丘比特就是一个瞎子。


  男人用眼睛恋爱,女人靠鼻了恋爱。虽然男人的眼睛像丘比特一样不牢靠,即使他戴上眼镜,由于鼻子受到两面夹击,他的嗅觉依然不会灵敏,再说各种香水早已混淆了是非--上当受骗是常有的事,所以男人用眼睛挑选的妻子,大多不能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女人一般不愿读太多的书。不得已读一点,把眼睛读近视了,又偏偏不肯戴眼镜,这样鼻子没有沉重的负担,正好用来细细品味,所以女人用鼻子挑选的丈大,大多能给自己带来幸福。


  要知道眼睛的重要,必须了解盲人的痛苦。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又聋又哑又盲,但是她最希望得到的是视觉,她用笔向上帝呼告:给我三天视力!


  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似乎对女人特别重要。因为女人眼睛的口才一般要胜过嘴巴。哪怕她是个哑巴,她的眼睛照样能滔滔不绝地说话,而又没有长舌妇的恶名。


  男人没有视力有时候甚至是天才的标志。比如希腊的荷马擅长吟唱,巾国的师旷精通音律。最不济的,至少可以在街头替人算命。
  4 鼻子


  据说鼻子之美空前绝后的埃及艳后克丽奥帕特拉,为自己挑选了两个罗马统帅:恺撒与安东尼。虽然她把自己的占老王国做了陪嫁,但也不算太赔本--他俩都为她的鼻子而死!帕斯卡尔说:如果克丽奥帕特拉的鼻子生得短一些,那么整个天地的面貌都会改观。


  在历史与埃及差不多同样悠久的印度,女人同样了解鼻子的重要性,于是她们索。吐把本该戴在于上的戒指,都戴在鼻子上了。


  中国人把最崇拜的祖先称为鼻祖,大概因为祖宗的鼻子是最经久耐用的器官:中国人不敢断定祖宗死后是否真的有灵魂,但却坚信祖宗的鼻子一定能闻到冷猪肉的香味。这或许部分是由于中国人活着时鼻子长期休假,所以对茅坑之类各种恶臭能够完全做到置若罔闻。甚至为了味觉的香喷喷,让鼻子忍受臭豆腐霉干张;为了意识上的香艳艳,让鼻子忍受女人的裹脚布。


  中国人活着的时候,鼻子的正常功能既已完全放弃,鼻子只好转业,专门用于表达轻蔑和傲慢。道学家看到美女,除了赶紧眼观耳鼻观心(长期训练出来的特异功能)收煞心神以外,等到缓过一口气,就鼻子一歪:哼!臭美!野心家充分估计到中国人的鼻子训练有素,于是决意肆无忌惮地永久污染他死后的空气:哼!不能流芳百世,宁可遗臭万年!
  5 嘴巴


  嘴巴是人的感官中兼职最多的:它的本职工作是吃饭,但也同时兼顾说话。专业演说家在占代可以进元老院,在现代则可以竞选总统。普通人说话没这么大好处,顶多不过混口饭吃和打发日子。但两者有时候是一回事。比如吃开口饭的教师,就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旨在表彰他们用灵魂流水线造出了无数一模一样的标准化头脑。窃以为,假如教师是人类灵魂艺术家,或许其产品乃至整个世界会更加丰富多彩一些。


  动物的嘴用于进攻敌人,人嘴的这个职务已经交给了高举武器的手,嘴巴则专门负责和平地抒睛--个别武装到牙齿的返祖现象不在此例。我不反对把野兽的吼叫和鸟儿的鸣叫称为说话或者唱歌,但要么算唱歌,要么算说话,不能两样都算。而人的嘴既能够唱歌,也能够说话,甚至唱着说话。所以动物的说话或唱歌意义容易判断:野兽的吼叫难听,鸟儿的鸣叫好听。而人嘴发出的声音就比较复杂:有人唱的比悦的好听,有人悦的比唱的好听。


  动物的嘴用于撕咬敌人,人嘴的这项劳作已经减轻为啃咬煮烂的肉骨头,由于职务过于轻松,为了防上嘴巴的功能退化,人类用互相啃咬自己的爱人来加强锻炼--顺便用自己的舌头替爱人刷刷牙。这样做的好处是明显的:两个人的唾液具有双倍的杀菌作用,有利于双方的身心健康。


  接吻毕竟只是嘴巴的业余爱好,照理不该喧宾夺主。然而正如对业余爱好的热情往往超过对本职工作的热情,接吻几乎成了嘴巴最主要的功能。除了犹大之吻,几乎很少有人会拒绝别人的吻。不过听说妓女是拒绝与客人接吻的,因为对待本职工作不该过于感情用事。如果有人几天几夜不吃饭而只顾接吻,可以相信决非因为爱得废寝忘食,而只是为了打破吉尼斯记录。
  6 耳朵


  读《新约》福音书,耶稣常说:凡有耳朵的就应当听!听什么?听福音。福音就是耶稣的话。耶稣非要别人听他的话,别人不但不听,还指控他犯了僭越的罪,因为他没有这样的权柄。于是耶稣被钉上了十字架。三干大干世界,可听之音多乎哉!为什么非要听你的?且焉知福音非祸音邪?试询之智者老庄,必曰:听天籁。再问问仁人孔孟,必曰:听雅乐。儒道两家皆主张无言之教,故与耶稣异趣。他们没人宣称自己握有非要人听的权柄,所以都没有死于非命。


  然而奇怪的是,中国的圣贤大哲如此谦退,中国的沧夫村妇们却僭越得可笑。每每在街头巷尾听到他们教子训女的断喝:听话!我非常纳闷:听谁的话?听他或她的话?难道他们自信有与耶稣一样的权柄吗?耶稣的话本来很值得一听,但就连他也确实没有非要人听的权柄。任何人都没有!


  再细细一想,沧夫村妇们并没有这份自信。因为他们要子女听的话,实在并非他们自己的话,而是他们从爹娘那里听来的,他们的爹娘又是从老爹老娘那里听来的。每个教导人训斥人的人都很清楚,他们自己就从来不听自己爹娘的话。


  其实是否照听到的话那样去做已不重要,每一代人只须听来,记住,传下,加入一个祖祖辈辈、千千孙孙的传话接力赛。至于传的时间过久,这些有口无心、光说不练的古训,早已霉味十足、臭气熏天;或者传的空间太远,那些姑妄听之、姑妄传之的老调,传着说着已成了神话--没人去操这份闲心。


  当每个人父母归天,不再耳提面命要他听话时,他很有一种失落感。于是他开始想尽办法听别人不想让他听到的恬,为此他甚至不惜在寒冬腊月赤着双脚躲在人家的窗下,直到女主人兜头烧下一盆洗脚水,他才鬼鬼祟祟地逃之夭夭。然后把听来的话习惯成自然地记住、传开,但是绝口不提被泼一头洗脚水的事,倒把别人弄得满头雾水。但听的人既听之,则传之,照样唾沫飞溅、普降雨露。不过由于没头没脚,传着说着就成了鬼话;而且水份太多,这些教外别传当然不能传之久远,太阳一出,就云消雾散。
  7 皮肤


  很少有人知道,皮肤也会饥饿--假如它缺乏最低限度的爱抚。更少有人了解:忽视皮肤的需求,会遭到严厉的报复。


  皮肤饥饿的人紧抱自己,急速地上下搓动。然而,指尖的皮层兴奋与身体的皮层兴奋同时传达到大脑,紊乱了他的快感。


  皮肤饥饿的人抓破自己的皮肤,宁愿皮肤痛苦,也不肯让它麻木--他要皮肤保留敏锐的感觉,等待那只创造奇迹的手。


  皮肤饥饿的女人让狗或猫的舌头舔自己的皮肤--这是猫狗成为最受欢迎的家畜的隐秘原因。之所以隐秘,并非由于不可告人,而是由于人们一贯太轻视皮肤。


  皮肤饥饿的男人用针刺破自己的皮肤,涂上各种颜色,织上皮肤如销甲的龙蛇、鳄鱼之类的花纹。受伤的他,从此拒绝任何人对他皮肤的亲近和爱抚2但这种需要突然爆发时,他就可能强行袭击女性。


  人类的大部分需求,往往可以自己独力解决。只有皮肤的需求无法自给自足。只有别人的抚摸才能带来快感,正如只有别人的呵弄才会痒痒--上帝这一设计的意图,就是要让人们互相需要。一个人的皮肤,永远渴望着另一个人的皮肤。正如饿汉的嘴巴,永远对着别人的饭碗。然而足够一个人吃饱的饭,两个人就吃不饱;而两个皮肤极度饥饿的人,却可以同时喂他对方的皮肤。


  有人说,物质的食粮吃完就没了,精神的食粮却越吃越多。皮肤正好介于两者之间,介于灵与肉之间--灵与肉,就隔着这一层薄薄的皮肤。过于忽视和过于重视皮肤,都会使灵与肉无法达到真正的和谐。


  经常得到揉搓的皮肤不易起皱,经常得到爱抚的皮肤熠熠闪光。哪怕是起茧的手,也能够让皮肤饱餐一顿;哪怕是不善言词的舌头,也能够让皮肤陶醉得微微泛红。爱人的手是最好的护肤霜,爱人的舌头是最佳的润肤膏,爱人的唾液是皮肤的玉液琼浆。忽视皮肤的需要,最终将使人变成卡夫卡笔下的格利高里--一只皮肤变成铠甲的大甲虫。人只是一具皮囊,因此要尊重皮囊。
  8 身体


  很久以来人类一直藐视身体,甚至把身体当成了心灵的敌人。人们认为,当你的身体健康时,你的心灵是不够健康的。但人们忘记了,当你的心灵被误以为健康时,你的身体更不会健康。


  人们违心地歌颂身体的畸型,歌颂卡西摩多;人们违心地贬斥身体的优美,贬斥艾丝美拉达。


  大部分贬低美女的男人,都没有得到过美女青睐--我也没有得到过美女的青眯,但我不会因此而贬低美女。


  大部分贬低美女的女人,都是身体丑陋的女人--但是无论男女,都不应该以自己的得失来左右自己的是非标准,更不应该由此而故意颠倒黑白。


  然而,卡西摩多为什么不爱身体丑陋的女人,却要爱上身体美丽的艾丝美拉达呢?不想亡国的帝王们为什么不爱身体丑陋的女人,却要大费周折广选祸水呢?--丑陋的女人可从来没有被称为祸水的荣幸。


  对身体和心灵使用两种不同的判断标准,是文明人最普遍的痼疾,是男人对女人的阳谋。女人很少身心对立和人格分裂,男人则多多少少被自己的肉体和灵魂撕成了两片--即使是那些得到美女倾心相爱的男人,也在假撇清地打击美女,以便证明他的灵魂纯洁和道德高尚。


  无论现代人对异性的身体多么心情矛盾,现代人对自己的身体却给予了不必要的过度关注。西方的健美运动,中国的进补运动,都是上帝死后现代人失魂落魄的表现。身体只是生命的逆旅、灵魂的驿站,而并非人类真正的安身立命之所。某些苦行的古人,曾经像用旅馆中的床单擦皮鞋一样,欲把身体糟蹋之而后快--这固然是不足取的极端,然而少数纵欲的现代人则走到了另一极端,把暂住的旅馆当成了真工的家园,把身体的欲求当成了上帝的旨意。


  经验告诉我们,对任何事物的过度关注,都会导致事与愿违的强直性痉挛。身体的无病呻吟,与灵魂的无病呻吟同样可笑。而且所有的无病呻吟,最后都会变成货真价实的有病呻吟。
  9 头发


  头发被佛教徒称为三千烦恼丝,所以出家人除了六根清静之外,还得把头发剃掉,以可二大和尚的脑瓜是寸草不生的沙漠,任何杂念都不会长出来。不剃头的善男信女可以戴发修行,而且留着烦恼丝,等于留青彻悟烦恼即答提的活教材。此话的最好证明是苏秦,他最早发明了把头发挂在屋梁上读书的方法,于是烦恼转化成菩提,他成了身佩六国相印的大策上,开创了战国策时代,小骂人帮忙地促成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为大一统的中国历史留下不少菩提即烦恼的难题。我猜想,发明发明,大概就是头发能够带来光阴的意思罢。欧洲上等人为了表示自己作常菩提,于是戴上一大蓬假发,表示自己烦恼极多--据说是在忧国忧民。现代人知道假烦恼并非真菩提,于是都不再戴假发。惟有现代法官为了表示自己判案时运用了足够的真菩提,所以依然戴着假烦恼。至于这些葫芦僧的乱判葫芦案给别人带来了多少真烦恼,就管他娘了。


  与男人出家剃头相反,姑娘出嫁却要绞面或者叫开脸,用一根棉线把脸上的汗毛除光。因为留着汗毛会给她带来许多烦恼。可见不管男人出家还是女人出嫁,都要除掉杂草。与之相类,善男佞佛就烧掉一根手指(有个八指头陀比别人多烧了一根,结果名声大噪),信女获男就绞下一绺青丝相赠。


  现已不知其学说的杨朱,留下了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名句,被认为是一毛不拔的自私自利的典型。殊不知他还有倾天下以利己一毛而不为的另一名句,似乎不能笼统地完全否定他。可见毛发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最古怪的是满洲人,他们既不把头发全部剃掉又不全部留着,而把自己的脑袋弄成了阴阳对峙的太极图。剃掉的半边代表阳,所以与大和尚一样光溜溜;不剃的半边代表阴,所以像大姑娘一样扎条大辫子。这种阴阳哲学十分费解,因此他们人主中原时,不是在发明了阴阳学说的汉人头上剃头发,而是剃掉了许多弄不懂这种半阴半阳文化的汉人的头。


  现代男人出门,总要刮刮胡子,以便自己在女人面前刮刮叫。只有艺术家们还留着大胡子。自从女权运动兴起后,男子汉惟恐自己雄风不再,纷纷开始贴假胸毛,因为这是唯一不违反奥林匹克反兴奋剂条例,而能够立竿见影地炫耀雄性激素的方法。而女权运动兴起后,女人们惟恐男人们看不懂她们的眉目传情,纷纷回起了假眉毛,贴起了假睫毛,算是给自己默默的心声,装上了扩音器。
  10 超感


  有些介乎人与神之间的特殊的人,完全不信仟自己的正常感官,却自以为有神秘的超感能力--属于上帝赋予的非凡感官。只有特来拯救世界(毁灭世界是另一种拯救方式)的伟人圣人,才有这种先知先觉的神通。先知孟于有一段很好的自白:大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所谓动心忍性,就是用苦、劳、饿等方法,使他正常的身心感官完全失灵;所谓增益其所不能,就是让他具有常人所无的先知先觉的超感。


  训练这种神通的方法,据孟子介绍说,是养浩然之气。这属于一种特殊的气功,我没练过也不想练。练这种功夫的另一方法是辟谷(即不吃饭或曰不食人间烟火),练成的标志是像乌龟一样用脚趾尖呼吸。庄子则认为是用脚后跟呼吸,属于另一流派,佛教徒则认为还有用耳朵看、用鼻子听等种种神通,儒家的天人感应学派则认为可以像刘备那样,用眼睛看到自己的耳朵,双手垂到膝盖以下像个返祖的长臂猿。总之,练就超感的人将成为不学而能者和生而知之者。至于上述那番让自己的正常感官失灵的修炼是否算学,没人知道。当然,这种学确实与正常的学不同,因为据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求学的人总是使自己的感官更敏锐,求道的人却是使自己的感宫更迟钝。方向相反,确实不宜称之为学习。


  有人争辩说,连老鼠都有超感,万物灵长的人为何没有?确实,地震和沉船前,老鼠会逃出屋子或逃上岸来。但我相信老鼠一定是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了某种我们人类没有感觉到的信息。正如一个看见闪电的人能预知必将打雷一样,老鼠所感知的地震前的信息,相当于打雷前的闪电。所有的超感,可能是我们尚未找到其规律,也可能是已知道规律但不知为何有这规律,但真正的解释一定是科学的,所以哈雷能准确地预言彗星七十六年后必定回来。科学是能够解释超感的唯一根据。任何超感一旦与科学无关,就不过是不术。一切科学知识都能够重复验证,只有科学才能预言,下一次验证时一定如此,或一定不如此。囚此,一切科学都是超感木,一切懂得科学的人都具有超感。


  科学使人类能够看得更远,科学使人类能够听得更清。科学使人类看见了红外线,科学使人类听见了超声波。科学加强了人类昏暗的感官(柏拉图语),科学是人类最伟大的超级感官。



  第二章 阶段的人



  11 孩子


  孩子是人类的玩具,人类是魔鬼的玩具,魔鬼是上帝的玩具。


  小男孩最好永远是三岁,小女孩最好永远是五岁。


  但是人如果不长大,魔鬼就没有玩具了。如果魔鬼没有玩具,魔鬼就不肯陪上帝玩到底了。而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上帝不会跟自己为难。因此,人必须长大。


  有一个孩子都不要的人--他可能根本不知道孩子有多么好玩--但没有自愿只要一个孩子的人。因为一玩就上瘾,一上瘾就没治。


  而你刚刚上瘾,孩子已经长大。为了冉玩一次,孩子的父母只好再生一个;第二个也很快长大,只好再生第三个……即使父母没有养活孩子的经济能力,没有教育孩了的精神装备,孩子也是多多益善。


  不要孩子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哲学家,包括某些科学家与艺术家;一种是道学家,包括形形色色的僧侣和太监。


  哲学家不要孩子,既是为了不做魔鬼(情欲)的玩具,也是为了拒绝另一个魔鬼(权力)--包括以孩子为玩具的权力。他们已成为上帝的一部分,他们参与了上帝的创世--所有的孩子都是他们的孩子。


  道学家不要孩子,不是为了不做魔鬼(情欲)的玩具,而是为了借助另一个魔鬼(暴君)的力量,把所有的人当成玩具。他们已成为魔鬼的一部分,他们参与了魔鬼的舞蹈--所有的孩子都不是他们的孩子。


  上帝保佑孩子:哪里有孩子,哪里就是上帝的花园。
  12 少女


  少女是上帝存在的主要证据。除了全能的上帝,谁也不可能创造出少女。如果没有少女,世界根本就没有必要存在。


  上帝热爱少女,让她变成天使;魔鬼热爱少女,让她诱惑男人;男人热爱少女,让她任意胡闹--于是世界变得如此精彩,于是文明变得如此灿烂。


  每个男人背后,必有一个母亲--爱他;


  爱他的母亲,曾经是少女。


  每个男人面前,必有一个少女--他爱;


  他爱的少女,将要做母亲。


  因为爱一个母亲,他爱一切少女;


  因为爱一个少女,他爱一切母亲。


  少女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起源:她要什么,她的情人就给她什么;不存在,就创造。少女是一切历史变迁的缘起:她要怎样,她的情人就由她怎样;要不然,就拉倒。


  少女是一切艺术杰作的原因:她一撒娇,她的情人就欢笑;一欢笑,就灵感蜂拥。少女是一切聪明智慧的因缘:她一任性,她的情人就苦恼;一苦恼,就大彻大悟。


  莎士比亚说:凡是女人生的男人,谁会不爱女人?我想问,凡是爱女人的男人,谁会不爱少女?但是男人爱少女,不是在他爱的少女变老以后,去爱另一个少女--这个少女自有别的少年去爱,没有你老男人什么事,否则就是为老不尊,必将成为少年们的公敌。一个懂得爱的男人,是在爱上一个少女之后,终其一生努力使这个少女成为永远的少女。这样的话,即使这个男人自己已经成了糟老头,他的爱妻依然是精神上的少女。只有得到了真正的爱情的少女,才能成为永远的少女。因此,少女最大的心愿,就是得到真正的爱情。
  13 青年


  青年们往往反对他出生前产生的一切传统,因为他不是传统的主人。青年们往往拥护他出生后产生的一切新传统,因为他误以为能够成为新传统的主人--而他正急不可耐地想成为世界的主人。


  急于做世界主人的青年,误以为对传统已有足够的了解。他把全部精力用于维持反叛的姿态,而荒废了应该深入了解传统的宝贵年华。他不知道,他的反叛姿态一点不新鲜,反传统是每一代青年的老传统。进入中年以后,他将很快发现,他很可能连自己的主人也做不了,于是他不得不向传统彻底屈服。结果,他没有成为世界的主人,而世界倒成了他的主人。


  不急于做世界主人的青年,知道传统决不会毫无道理,他的父辈决不比他笨。传统中的明显弊病之所以不能很快根治,一定有极不明显的病源和极为深刻的原因。只有深入学习才有可能找到病源,但更可能自己找不到,因为许多远比自己了不起的前辈天才也没能找到。他还知道,即使自己找不到,努力不会白费,更大的天才就要来,自己可以铺平他的路,修自他的道。


  不急于做世界主人的青年,必将是世界的真正主人,因为他已经是自己的主人。他知道,没有一个青年做过世界的主人,世界的主人永远是一些老头。世界不承认伟大的青年,只承认伟大的老头;但每一个伟大的老头,都曾经是伟大的表年。


  伟人青年的问题是,自己老了以后,是否会成为那种自己曾经激烈反对过的老头。或者并非杞人忧天的问题是,伟人青年老了以后,是否会因为自以为胜过了自己曾经激烈反对过的老头,结果成了比自己反对过的老头更加顽固不化的糟老头?


  更不幸的问题是,如果古老的歌谣中曾经唱过的从前有个年轻的老头变成现实,人类将何去何从?如果青年们真的未老先衰地成了这样的青年,他们是否会承认自己已经成了比糟老头更不如的糟青年?他们是否知道,所有年轻的老头,都是聪明的笨蛋?
  14 少妇


  少妇是最完美的女人。由于完美,少妇变成了女神。没有一个女神是小丫头,也没有一个女神是老太婆--所有的女神都是少妇。


  最完美的希腊女神是与丘比特嬉戏的维纳斯,这个少妇的儿子将要统治所有的肉体。最完美的欧洲女神是俯视耶稣的圣母玛丽亚,这个少妇的儿子将要拯救所有的灵魂。最完美的东方女神是怀抱婴儿的送子观音,这个少妇让一切苦难者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


  没有人记得这三位少妇的丈夫是谁,也没有人在乎这三位少妇的丈夫是谁。他们只是执行上帝意志的任意而已--他们竟因此误以为自己就是上帝。他们确实代表上帝,但他们不是上帝,他们可以是随便什么人。


  少妇的丈夫执行上帝的意志,少妇则最终完成上帝的意志--使人类生生不息,并使人类从野兽一步步变成天使--虽然至今还远没有如愿。一个没有孩子的女人,是悲哀的女人。女人不能生育的时代,是悲哀的时代。


  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雕塑,是米洛的维纳斯;有史以来最优美的绘画,是拉菲尔的圣母像;有史以来最合人情的宗教,是崇拜观世音的中国佛教。中国人不念佛祖保佑,而念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保佑。为此,中国人即使为佛祖塑像,也把他塑成女人的面相--这种美学原则被称为男身女相,这女相既非少女之相,也非老妪之相,而正是少妇之相。


  人类崇拜少妇,少妇保佑人类。如果没有三比特之母维纳斯,希腊不会成为最迷人的梦幻国土;如果没有耶稣之母玛丽亚,基督教不会成为影响最大的世界宗教;如果没有送子观音,中国不会成为硕果仅存的文明古国。
  15 中年男子


  欧州男人说:四十是人生的开始。


  中国男人虽然没有绝望到说四十是人生的结束,但四十而不惑,毫不神秘的人生已了无生趣。


  四十岁是中国文化和欧洲文化之间的远日点,它最富戏剧性地放大了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


  对于一个中国男人来说,如果到四十岁还没有成功,他已不必参予竞争了,因为他曾经为之奋斗的尊敬,已无须任何努力就将随着年龄同步上开,胡子为他赢得了一切,所以年纪使他(尤其是失败者)欣喜--他开始对别人自称老夫。


  对于一个欧洲男人来说,如果到四十岁还没有成功,他也可以退出竞争了,因为他避之惟恐不及的失败,已不管怎样逃避都将随着年龄同时到来,胡子使他失去了一切,所以年纪使他(也包括成功者)绝望--他开始请求别人叫他的乳名。


  一个四十岁的中国男人开始加薪,他自信地留起了胡子,悠然地端起了酒杯。他豁达地嘲笑别人,对年轻人不屑一顾。


  一个四十岁的欧洲男人开始减薪,他自卑地天天刮胡子,颓然地端起了酒杯。他无奈地嘲笑自己,对年轻人望而生畏。
  16 中年妇女


  欧洲女人说:四十是爱情生活的开始。


  中国女人悦:四十是婚姻生活的结束。


  对于一个四十岁的中国女人来悦,她对丈夫已不再畏惧,她把目光转向儿子,她不再打扮自己,她开始烧香并且迷信,她正在变成一个老巫婆--她开始对别人自称老娘。


  对于一个四十岁的欧洲女人来说,她对丈夫已无须畏惧,她把目光转向情人,她开始打扮自己,她开始抽烟并且自信,她正在变成一个老妖精--她开始命令别人叫她小姐。


  四十岁的中国女人开始脱头发,她对所有的男人都不感兴趣。她嫉妒自己的婆婆,她向自己的婆婆看齐。她全面退出生活,她彻底不属于自己了。


  四十岁的欧洲女人开始长胡子,她对所有的男人都很感兴趣。她嫉妒自己的女儿,她向自己的女儿看齐。她全面介入生活,她已完全属于自己了。


  以上的对比,当然只是粗线条的漫画,难免以偏概全,犯想当然的错误。凡人没有兼为男女的机会,更无法既做中国男人又做欧洲男人,或身兼欧洲女人和中国女人,因此,中国男人与欧洲男人究竟谁更幸福,欧洲女人与中国女人到底谁更不幸?要找到确切答案也就颇为渺茫。但是我想,知道自己的不幸,与不知道自己的不幸相比,大概离不幸己较远一些。
  17 老处女


  老处女的存在足以说明,道德是可能的。


  老处女越多的国家,男人越有道德。英国有最多的老处女,英国男人最有道德,英国男人最尊重妇女。


  但反命题--老处女越少的国家,男人越不道德--似乎不成立。因为中国几乎没有老处女--但中国男人最讲道德。讲道德虽然不等于有道德,但中国男人坚信,讲道德一定胜过不讲道德。老处女的大量存在,使文明成为必然。


  由于英国盛产老处女,英国男人摆脱了家室之累,他们把精力转移到发明创造上,当伊丽莎白女王的榜样力量开始起作用时--她也是老处女--工业革命很快就产生了。


  由于中国没有老处女,中国男人沉湎于天伦之乐,他们把天才倾注在还精补脑上,当某个荒淫的末代皇帝占有了过多女人时--几乎总是如此--农民起义立刻就爆发了。


  有大量老处女的美国,出现了大量的女作家--她们大都是老处女。没有一个国家产生过那么多的女作家,没有一个国家的女作家比英国女作家更出色。


  没有老处女的中国,曾有大量单身汉。他们不仇恨使他无妻的皇帝--他们羡慕皇帝;他们仇恨女人--他们不把女人当人。
  18 寡妇


  没有老处女的中国,有大量寡妇--没过门就死了丈夫的少女是被迫的老处女。中国没有自觉的单身汉,也没有自觉的老处女。


  苦难深重的人类中,妇女是最苦难者。苦难深重的妇女中,中国寡妇是一切苦难者中的最苦难者。


  印度人让寡妇殉葬,印度寡妇很苦。但印度人相信轮回,此生只是永世轮回中的一环。印度男人强迫寡妇殉葬,寡妇没有选择自由。


  中国人不相信轮回,中国人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中国男人计寡妇们自由选择:或者自杀,或者守节--非此即被,别无出路。


  中国男人不强迫寡妇自杀,但他们诱惑寡妇自杀--用贞节牌坊。自杀的中国寡妃比殉葬的印度寡妇更苦:她可以不死,没人强迫她;她是自主的,是她自己,自由选择了死。


  不自杀的中国寡妇比自杀的中国寡妃更苦,她活着,但她是未亡人,是活死人。她这么年轻,就必须忘记自己的性别;但单身汉们没有忘记她的性别,她必须抵抗他们永不休止的挑逗。她这么美丽,就必须放弃爱的权利;但表彰贞节的男人们没有忘记她的美丽,她必须忍受他们毫无节制的调戏。


  每一个贞节的中国寡妇,都与耶稣一样伟大。她像耶稣一样,成功地抵抗住了魔鬼的终生诱惑--然而,谁需要这样的伟大,谁需要这样的成功?


  一座座伟岸的贞节牌坊,就是一座座苦难的十字架。每一个贞节的中国寡妇,都是苦难的女神。愿她们在天之灵安息!
  19 老太太


  老太太从卑贱的丫头片子出发,经过一生的艰辛跋涉,终于登上了尊严的峰顶。一个长寿的老太太--她的丈夫早已死去--有着最纯粹的威望。她的威望不像帝王那,依靠先人的余荫;她的威望不像老太后那样,仰赖丈夫与儿子。


  老太太是义务教育家,她在家里教育孙子。她的教育使她的孙子走进校门以后,抵制一切教育;她的教育使中国的学校教育,永远失败。


  老外婆是迷信的传播者。她使外孙们相信,狼是坏的,但狼的外婆是好的。


  老祖母是道德的维护者。她使孙女们相信,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坏人。


  老太太是常识的捍卫者--常识由迷信和习俗两部分组成。由于有常识,人类不可能很快地实现理想;幸亏有常识,社会不可能轻易地礼崩乐坏。


  有个外孙成了伟人。老外婆相信,那是听她的话的必然结果。她看不出那个伟人有啥了不起。她知道所有的伟人都曾经尿床。


  有个孙子成了罪人。老祖母相信,那是不听她的话的唯一结局。她早就看出那小了不是东西。她早就预言过,那是个坏坯了。


  老太太们相信,丰富的经验胜过一切知识。长寿使她有足够的经验,所以她有资格教训任何人。如果她服从了一辈子的丈夫还活着,她也会当着儿孙的而毫不客气地申斥他:老废物!
  20 老头子


  老头子从尊贵的心肝宝贝出发,经过一生的蹉跌,终于降到了落寞的谷底。


  老头子是多余的动物,没有人需要一个老头子。老妻不再需要他,她已有了儿子。儿女不再需要他,他总是碍手碍脚。孙子孙女不需要他,他不会讲故事。整个社会不需要他,他已被榨干了所有的剩余价值,成了造成车祸和消耗福利基金的材料。曾经创造历史的老头子,居然被称为阻碍历史前进的老顽固。


  于是老头子们一致决定,不再忍受已经忍受了一辈子的东西。他不愿再承担男子汉的一切责任,他的腰板早已被责任感压弯了。他不愿再聆听妻子的唠叨,他的耳朵适时地变聋了。他不愿再容忍孩子的吵闹,比他儿子文静得多的孙子,在他看来也像个小流氓。


  极度的寂寞,使老头子变得像老太太一样唠叨。如果一个老头子找不到其他老头子作伴,他就会面对着一堵墙,或者面对一片草地,独自一个人高声地说话--他当了大半辈子听众,现在轮到他说个痛快了。


  被现代幼儿园制度剥夺了学龄前的孙子的教育权的老太太们,很快变得像老头子们一样不幸,她们也不得不加入了原本属于老头子们的大部分游戏。这使人很难判断一群老人的真实性别--虽然他们实际上都已失去了性别。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有两个老人在公园的草地上下棋,那一定是两个老头--老太太永远不下棋。


 


  第三章 情感的人



  21 迁怒的人


  社会无论理想与否,个体之间总有尊卑,智愚、贫富、强弱等诸种差别,而且几乎没有一个幸运儿会在所有方面比他人优越。由于普遍的社会矛眉和人性弱点,每个人都会受到他人有意无意的愚弄、非礼、侮辱甚至强暴。冒犯者又往往比被冒犯者强大,因此被冒犯者出于自我保护的现实原则,不得不把怨愤之气暂时隐忍下来,转而把本该还施其人的怒气发泄到比自己更弱小的个体身上,这就是迁怒。但更弱小的个体同样会把怒气转嫁他人,最后的受害者常常是最弱小者自己的妻子或儿女,他们会无缘无故地遭到丈夫或父亲的打骂。但整个迁怒之链至此并未终上。在儿童世界,迁怒也遵循与成人相似的轨迹在蔓延和传递,进而当这些儿童长大后,又会把老人甚至父母当作迁怒的目标。于是这股乖戾的迁怒之气终于相摩相荡、薄积厚发,进入了恶性循环。迁怒加剧了每个社会、每个时代、每个个人的不幸,迁怒使人间失去了大部分欢乐:举凡一切尘世扰壤或个人不幸,几乎都回迁怒而起,或由迁怒加剧至于不堪收拾。


  我发现,除了罕见的道德高尚之士,能真正做到不迁怒的是那些平凡的母亲。她们曾长期处于最低下无助的社会底层,是人类迁怒的集中承担者,但她们却极少把委屈和愤怒转嫁在自己的儿女身上。女性正是天生的道德高尚者,母性的仁爱与忘我恰是不迁怒的最大根源。妇女们虽然常常无抵抗地承受男子的施暴,但这并非因为她们弱小;相反,那些自诩为强者的男人在他的妻女眼中只是一个不成熟的任性顽童、道德上的弱者、被怜悯的对象。而这些或强或弱的男人,常常在上司面前唯唯诺诺,在挑战者面前俯首称臣,却自饰为以怨报德、忍辱负重的谦谦君子,但是他一进家门,立刻就变成了暴君,成为在外能屈、在家能伸的半吊子大丈夫。


  一个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做到据理力争、恩怨分明、保持尊严、维护人格,他就可能在多大程度上跳出迁怒之链,这样他既有力地遏制了强梁者的作恶,也有效地增进了人间的祥和。
  22 不满的人


  人类是如此牢骚满腹,以至上帝不得不专门为人类造了两条眉毛,让他们表达不满。


  不少人对邻居不满,因为邻居太自私。然而,如果你是个不自私的人,你就不会对侵犯了你利益的邻居不满。无私的人,你难道忘记耶稣爱你的邻人的教导了吗?你的不满并不能使你的邻人不自私,而你如果无私地爱他,或许他会由于不好意思而有所收敛--尽管他还是自私。其实你跟我一样,正是由于不好意思,才不像你的邻居这样明目张胆地自私--否则就轮到别人对你我不满了。


  许多人对风纪败坏不满,比如竟没有人跳下水去救落水者。但如果你在现场,你会跳下去吗?倒你不会游泳。原来你不满的是:没有人做连你也做不到的好事。


  还有人对官场腐败不满,比如以权谋私、贿赂公行。但是如果有人用公款请你或这厢有礼,你真的会拒绝吗?噢!你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好机会。原来你不满的是:有人在做你想干而没有机会干的坏事。


  如果是这样,那么不满只会淡化你的廉耻之心。你不满的次数越多,你就越接近令你不满的人,直到最后与他们完全一样。很多人就是从对别人不满,变成让别人不满的:一个不析不扣的恶性循环。


  阿Q也曾经十分不满:假洋鬼子和赵秀才们到静修庵里闹革命,居然不来招呼他一起去:难道他们不知道我已经投降了革命党么?许多心理不平衡的人真正不满的是:自己居然没有机会把社会风气搞得更坏!社会风气居然还没有坏到把他也一起拖下水!毫无疑问,不少人都在这么想,而既然有许多人在这么想,那么社会风气一定会继续坏下去,并且迅速蔓延,直抵每个人的脚跟。或许到那时,不满的人们就满意了?


  或许,不满者们会认为我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所以君子们开始对我大大地不满了。那么你就上了我的当了。因为我的根本意思就是:对他人的不满无补于事,不满之所以曾经推动变革,是因为那些伟大的不满现状者,只对自己的现状不满,他永远在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
  23 敬爱的人


  敬与爱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但几乎没有人能同时赢得两者。


  女人很容易成为可爱的人,却很难同时成为可敬的人。这种成就虽然常常体现在。亲们身上,可惜荣誉的赢得仅仅来自于她的孩子;并已母亲的无私在另一种意义上上是她的自私,回而使这种成就失去了应有的光彩。


  男人很容易成为可敬的人,却很难同时成为可爱的人。不少男人往往在两个领域分别赢得这两种荣誉:在社会上赢得尊敬,在家庭里得到爱情。但难以使两者融合为一:这使大部分男人多多少少具有人格分裂的倾向,并进而显示出虚伪的特性。


  文明进步的具体表现是:过去,美丽是女人的责任,尽管不少女人很不负责任;现在,美丽是女人的权力,可惜能享受这种权力的女人依然是少数。更无法改变的是,不管是责任心还是权力欲,都会随着年龄的上升而下降。


  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之一是:总有不嫉妒别的男人的男人--当他达到了受尊敬的顶峰的时候;但从来没有不嫉妒别的女人的女人--总有比这个女人更可爱的另一个女人。但是有不想取悦男人的女人,却没有一个不想取悦女人的男人,哪怕他看上去似乎憎恨女人。


  一个男人压迫、欺凌甚至杀死另一个男人尽管不合人间的法律,但却符合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但一个男人如果以同样的手段对待一个女人,那么他就违反了自然法则。这样他不仅失去了人性,而且也失去了兽性--连狗都不如!


  女人爱上可敬的男人时会对他说:我是为你而生的。没有你,我根本不会出生!男人爱上可爱的女人时会对她说:我是为你而活的。失去你,我根本不想活着!自古至今,可敬而不可爱的男人与可爱而不可敬的女人,就注定了要在一起生活。
  24 不讨厌的人


  青年男女谈恋爱,到一定的程度总要考考对方:你喜欢我什么?被考的一方大多要考不及格的。这说明考试制度不理想。我建议相爱而且打算结婚的男女不妨先旅行,然后相互问问:我有什么地方让你讨厌吗?如果没有,那就可以去做婚前检查了。如果有,虽然可以继续谈恋爱,但暂时不宜结婚。因为爱情是否热烈,是从积极方面来看的:有多少我喜欢的优点。而婚姻是否美满,则要从消极方面来考虑:有没有我讨厌的缺点。一个美满的婚姻,双方一定互不讨厌。相爱的人未必天天在一起,偶尔在一起当然只看见美好的方面。婚姻却必须生死相守,原来不起眼的小缺点,因为天天在一起就会放大到无法忍受。因此,有没有讨厌的缺点在爱情生活中无关紧要,而在婚姻生活中却生死攸关。因此智者钱锤书说:两个相爱的人经过长途旅行后还互不讨厌,才可以结婚。不讨厌是爱情的最低标准,但却是婚姻的最高标准。


  青年男女相爱时常常如漆似胶、难舍难分,这个非她莫娶,那个非他不嫁,于是结婚,然后蜜月旅行。但是旅行回来,他俩已把爱情的糖衣全部舔完,尝到了婚姻的苦涩。


  因为旅行的愉快与否更多地取决于主观性情,同时旅行中不断变换的客观情况能全面检测人的性格和应变判断能力。且不说在旅游设施极不完善的国内,往往费钱费时费力,得到的不是受用而是受罪;即便在服务设施方便周到的发达国家旅行,花大钱遭洋罪也是家常便饭。而一旦旅行不愉快,旅伴之间相互指责或心怀怨怼也是人之常情。两个朋友,顶多不再结伴同行,但可以继续做朋友;而一对新人除了立刻离婚以外,惟有终生忍受。以未婚夫妻要么先旅行,再考虑是否结婚;要么结婚后再也别一起出门--甚至不要一起上街。


  这倒不仅仅是为了减轻马路上的拥挤程度,主要是因为:一个人把东西买回来,另一位即使不满意,面对既成事实也只好接受;而如果两个人一起上街购物,你想要的往往是他不喜欢的,你不喜欢的他偏偏乐于掏钱--这样非打起来不可。所以聪明的夫妻要么不一起出门,要么为了做出一副恩爱的样子,不得不一起上街--但很少一起回家!如果非要一起回家,那就当其中一位撞进服装店时,另一位在外面站岗放哨;或者当其中一位钻进书店时,另一位在外面左顾右盼,作特务接头状。


  当然,这未必是因为不相爱,而是由于没有达到相互不讨厌的最佳婚姻状态。如果相互不讨厌,那就百无禁忌。



  第四章 伦理的人



  31心灵之爱 


  灵魂用暗号联络--从占到今,暗号照旧。


  寻找爱情的人,犹如潜伏在敌占区的特工人员,对任何一个可能的接头对象都必须用暗号试探,以免错过;因为一旦错过,也许今生就不再重逢。那样的话,特工人员就失去了祖国,而你的子孙就失去了祖先。


  暗号必须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出,否则一旦暴露目标,羞辱和危险就会接踵而来。好在暗号用的是极普通的词语,只是进行了特殊的排列和加上了特殊的语气:它们可以做最通常的理解,也可以做最反常的诠释--但只有一个人懂得暗号的真正意义。


  总是弄错接头对象,因为命定的接头人只有一个。而真正的接头人像你一样,也需要隐蔽,这使得她(或他)与其他人几乎没有任何两样。


  冒充的接头人很多,开头几句暗号对得像模像样。如果你过于冲动,立刻说出关键词语,那样你就可能被冒充的接头人逮住,而把真正的接头人吓走。


  你要沉住气,不动声色,神情淡远,东拉西扯,十句话里夹一句真正的暗语。她也不慌不忙,不急着对出下句--万一你是冒充的于是电影开始放慢镜头,心律却开始加快。


  暗号一旦对上,嘴巴就不再说话--这是心灵之约:跟我来!


  32肉体之爱


  肉体的齿轮有几个渐进阶段:手指的叉合、口唇的吻合、牙舌的咬合,直至卯榫的接合,于是欢乐的轮船点火起航。


  我永远赞美肉体,肉体永远是圣洁的。


  哪怕是残缺不全的肉体,也是圣洁的。肉体表达了大自然最神圣的意志。大自然只创造了肉体,而热爱肉体的人们创造了灵魂,创造了文明,创造了历史。肉体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唯一基础。


  如果灵魂邪恶,应该厌恶的也仅仅是灵魂;如果灵魂的邪恶导致了肉体的狞厉丑陋,应该受到谴责的也永远只是灵魂,而肉体应得到宽恕、怜悯,甚至爱抚。


  灵魂之所以走向邪恶,恰恰是因为肉体受到了冷落和蔑视,或者禁锢和虐待。一个充分欢悦的肉体中不可能寄居一个邪恶的灵魂。因此,给肉体欢悦,就能使灵魂优美。


  有欢悦的肉体,才会有欢悦的灵魂。有欢悦的灵魂,才会有完美的肉体。完美的肉体是大自然的奇迹,应该得到最高的礼赞。


  为爱情而泛红的肉体是大自然最鲜艳的花朵,爱情的乐章使最残缺的肉体也洋溢出最耀眼的光彩。


  我赞美肉体,胜过赞美上帝。


  33情人之爱


  情人之爱是最纯粹的爱情,它没有利益的交易,没有虚伪的敷衍,只有灵与肉的交响。一旦爱情消失,没有任何东西有权阻上两个情侣分开。要么最好,要么没有;这就是情人的选择。


  情人相信,该让自己知道的,他自己会说;不必知道的,问也没有意义--他可以撒谎。即使他偶尔鬼迷心窍,此刻早已后悔莫及,如果你不问,他心里有愧,决不会有下一次。如果你追问,他被迫撒谎,就解脱了--他会发现撒谎非常容易。知道你要问,下一次他就会事先把谎话编得滴水不漏,不等你开口,就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把可能开启你疑窦的所有漏洞,一一堵住。


  如果需要铁证如山,那就放弃完美的爱情;如果渴望完美的爱情,那就放弃用逻辑来证明十全十美。爱情与逻辑水火不相容,爱情根本就是一种灵魂的发烧状态,是一个只有死亡才能证明的神话--高度完美的情侣都已双双殉情而死。


  甜蜜的爱情是生命苦果之外裹着的一层薄薄糖衣--上帝用它诱惑人类执行繁衍种族的使命--如果你不知餍足地一再狂舔,尝到苦味只是迟早的事。


  只要一方的爱情被猜疑腐蚀,他就把自己逐出了乐园--不能安于仅有上帝作证的天堂之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自我根除疑忌--散伙,要么走向人间之爱--把完美的情人之爱变成爱恨交加的夫妻之爱。
  34夫妻之爱


  婚礼是使作爱合法化的一个巫术仪式--它合的是人间之法,却不是天上之法。这个巫术仪式曾经用来宣布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的独占--这把钥匙还能开启其他门锁;现在它宣布两个人的互相独占--这把钥匙只能开启这个门锁。这是门锁对钥匙的一场革命,但是门锁只有砸烂钥匙与门锁、开与被开的根本关系,才能最终改变自己的命运。


  大部分婚姻是合作社,是互助组,是维持会,与爱情无缘--即使它还被法律勉强约束着;这样的婚姻如同监狱和死刑,只是不得已的必要的罪恶。大部分离异的夫妻都曾有过较完美的爱情--否则他们也会像其他夫妻一样麻木不仁地过下去,正因为不能忍受爱情的衰变,他们才分开


  打骂妻子的丈夫是不甘心的社会失败者,他在家门之外受到的屈辱和欺凌越多,他一走进家门就越会变成一个丧心病狂的暴君,以证明自己的强大。否则他的心理就无法平衡。对这种丈夫,妻子应该怜悯他,然后离开他。


  奴役丈夫的妻子是没奈何的爱情失望者,她在丈夫身上得到的爱情和幸福越少,她在外人面前就越要扮演一个不可理喻的泼妇,以证明丈夫是多么爱她。对这样的妻子,我依然责备丈夫:如果他没有能力让妻子得到最低限度的陶醉,他就根本不配结婚,也不配繁衍后代。
  35父亲之爱


  父亲之爱是最富个戏剧性的爱:不是啼笑皆非的喜剧,就是惨绝人寰的悲剧。


  父亲对儿子的爱是充满矛盾的--当矛盾仅仅是不协调时,就上演喜剧;当矛盾变得互不相容时,则酿成悲剧。


  如果父亲是强者,他一方面希望儿子比自己更强--这可以让未来时代的人知道他是强者;另一方面他又害怕儿子比自己更强--这样与他同时代的人就知道他并非最强。如果父亲是弱者,他一方面希望儿子比自己强些--这样他可以在凌辱过自己的强者面前吐出一口恶气;但另一方由他又害怕儿子比自己强大--儿子很可能成为对自己最无情的批判者。


  父亲对女儿的爱是充满暧昧的--当暧昧停留于潜意识时,就上演喜剧;当暧昧变成一种显意识的焦虑时,则酿成悲剧--事实上的或精神上的悲剧。


  如果事情不发生,是父亲的精神性悲剧;事情一旦发生,同时成为女儿的事实性悲剧。如果他的妻子爱他,他会像个父亲;如果他的妻子不爱他,而他却爱他的妻子,那么他会满足于女儿对他的精神依恋--把女儿想象成妻子,但决不伤害她。但如果他的妻子不爱他,而他也不爱他的妻子,那么他对女儿的爱就可能导致可怕的悲剧--乱伦的强暴,而女儿大多不会反抗父亲。但她心目中的第一座神像就此倒下,从此她会轻率地把自己的肉体给予任何人。大多数并非由于生活所迫的天生的践人,要由她父亲负贡。而当男人骂她是贱人时,她会骂所有的男人都是猪--而她的父亲,则是第一头猪。


  36母亲之爱


  母亲的爱往往被称为无私的爱,这几乎是对的,因为她为了儿女可以彻底牺牲自己。但母亲的爱同时也是自私的,为了自己的亲生儿女,她对不是亲生的其他孩子(尤其是丈夫前妻的孩子),会毫不犹豫地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母爱是世间最盲目最缺乏理性的本能力量。


  称颂无私的母爱的,主要是男人-儿子们,而并非女人-女儿们;因为儿子们永远不会成为母亲,他不知道母亲为什么爱他。由于不知原因,他就称颂无私的母爱。


  而女儿们一旦自己做了母亲,一旦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会无条件地爱儿子时,她就明白了为什么母亲对她兄弟的爱是无条件的;她一旦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会有条件地爱女儿时,也就明内了为什么母亲对自己的爱是有条件的。


  无条件的母爱是父权制时代的儿子-男人们制造出来的神话。颂扬母爱的无条件,是因为儿子-男人们根本不愿(个别人是不能)履行条件。对母爱的歌颂,是迫使女人无条件接受苦难的精神枷锁--任何一个女人如果为了自己的幸福而稍微懈怠一下对儿女的责任,她就成了一个坏女人和坏母亲。然而,坏母亲很少比好父亲更不负责任。


  因此,有很多无条件的孝顺女儿,却极少无条件的孝顺儿子--只有女人最了解女人的不幸。当女儿没有做母亲时,她对母亲的有条件的爱充满抱怨;但当她做了母亲以后,她会心甘情愿地履行条件--回报母亲对她的真正的爱。


  37兄弟之爱


  好兄弟像朋友,但好朋友决不像兄弟--称好朋友为兄弟是家族制的遗迹:以为亲情较之友情更近。其实近则亵,远则怨,恰恰因为兄弟之间天生的近,近到不能再近,其基本结局就只有分道扬镳一途。


  同样,多年父子成兄弟,实际上的含义是多年父子成朋友。与兄弟相比,父子成为朋友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他们之间的利益纠纷较少--生命时段的历时性交错,使父子之间的利益往往是互惠和互施的。兄弟成为朋友的可能性更小一些,因为他们之间的利害冲突较多--生命时段的共时性重叠,使兄弟之间的世俗利害往往是不能相容的、难以共享的。


  兄弟反目实际上比朋友相残更多。兄弟阋墙,常常是不可调和的。人类最人的争斗大都由兄弟引起:争夺皇位,煮豆燃箕;争夺遗产,同室操戈。朋友之妻,多不敢欺;而兄弟之媳,常至无状。


  相比较而言,兄妹和姐弟感情较深的例子却极为普遍,因为兄妹是天生的柏拉图式精神恋人,而姐则是母子的另一种形式。


  兄弟之间的无私相爱,如果不是为了利用家族成员的天然血缘关系组成扩大了的利己主义阵营,就是两个兄弟都是超凡脱俗的人物--但这样的兄弟双壁极少。从历史上同时创造了较高成就的著名兄弟大多互相敌视可以了解,伟大的兄弟之爱是多么罕见。


  38朋友之爱


  兄弟式的朋友多是酒肉朋友,以利益维系:有利则狼狈为奸,无利则作鸟兽散。朋友式的兄弟多如君子之交,以义气鸣求:有话则肝胆相照,无言则笑傲江湖。


  兄弟与朋友往往如鱼与熊掌,两者不可得兼。隐兄弟之恶者,每谤朋友之德;扬兄弟之善者,常揭朋友之短。因此,一个无原则的好兄弟,不是一个可交的朋友;一个刚正的兄弟,却胜过最好的朋友--他是你的义务监督。因为爱你,他不希望你出丑;因为敬你,他希望你比他自己更了不起。


  生死不渝的同性友谊是人类最纯洁、最伟大的情感,比异性之间的爱情还要伟大得多。因为爱情有上帝的阴阳之谋在作媒,而友谊却有魔鬼的挑唆离间在作梗。爱情是顺天应人,如顺风扬帆;而友谊是逆天之举(自然法则要求同性做优胜劣汰的相互残杀),如逆水行舟。因此一旦爱情衰退,婚姻的形式照样可以顺流而下地终生维持;而一旦默契消失,友谊的形式就只能不进则退地中途搁浅。所以历史上的爱情佳话远比友谊逸闻多得多。极为有限的一些友谊,又有同性恋的嫌疑。


  但伟大的友谊并非只有伟人才能享有,两个平凡的人完全可能建立最神圣的友谊。友谊之伟大与否,与两个人自身的价值大小无关,而取决于两个人忘我的程度。最强烈的爱情可以舍弃生命,而最伟大的友谊可以舍弃爱情--但必须是真正的爱情,而非视妻子如衣裳的大男子主义。当然,正如真正相爱的人不会仅仅为了证明爱情的强烈而故意舍弃十命一样,真正的朋友也不会仅仅为了证明友谊之伟大而故意舍齐爱情--只有当某种特定的历史性甚至悲剧性境遇迫使人们做出非此即被的抉择时,这种舍弃才变得真正伟大。相爱的人在特定的情况下愿意舍弃生命,是因为他们相信情感的价值比生命的价值更崇高。而两个以道义相交的人在特定的情况下愿意舍弃各自的爱情,则是因为他们知道,信义是比生命和情感远为崇高得多的价值--正是这种崇高,使人类走出了动物界;正是这种崇高,使人类成了万物之灵长。


  39陌生人之爱


  不少人是不信任任何陌生人的。然而即使是这种疑心病很重的人,也毫无例外地有与陌生人接触的愿望。并且,他总想借着让陌生人相信自己是个不幸的好人,使自己也相信自己是个好人。他对陌生人说的每一句都是实话,只是隐瞒了自己所有的缺点。如果这个陌生人恰好是疑心病不重的人,如他所愿地相信他是个值得同情的好人,那么这个陌生人就会成为他的朋友,直到这个朋友看穿他的把戏,跟他冷淡甚至断变为上。可见陌生人的信任和友爱,能帮助他不至于一条道走到黑,不至于挺而走险地坏到底--至少要暂时装成好人。


  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不好也不坏的人。而从一个不好不坏的人变成真正的好人,正是从装好人开始的。如果他碰到的陌生人都毫无例外地信任他,当然万事大吉,他会一直装好人。可惜这是大方夜谭。更大的可能是,他碰到的陌生人人多不信任他,于是他就不能再装好人,因为装好人容易受到不信任他的陌生人的攻击--不信任他人的基本内涵就是疑心对方是坏人,时刻准备暗算自己;而当这种疑心强烈到变成恐惧和焦虑时,陌生人可能仅仅出于防患于未然的自我保护本能,也会先发制人地对你攻击。于是有人在不信任自己的陌生人面前故意装成坏人(编造一些自己如何教训别人如何收拾别人的辉煌历史等等),以便警告眼前这个不信任他的陌生人:别惹我!


  从一个不好不坏的人变成真正的坏人,正是从在警惕他的陌生人回前装坏人开始的。装坏人的人可能发现感觉并不坏,甚至发现装得越坏感觉越好,这样他就可能从始终在装坏人变成真正的坏人。幸而这样的人也不多见。更多的情况是他其后碰到的不少陌生人信任他,于是他就暂时装成好人;信仟他的陌生人越多,他就越要常常装好人,直到他醒悟:装好人尚且这么快乐,做真正的好人岂不是可以得到更大的快乐?于是他成了真正的好人。


  40人与神之爱


  爱神的人与神同在,他们是不朽者,正如神是不朽者。


  人与人的爱,忘我中包含着自恋--生产自我的复制品。对异性的爱固然是为了复制自己,而对同性的功利性交情,同样是为了建立有利于保全自己和复制自我的利益同盟。


  人与神之爱,却意味着个体完全放弃肉体的执著和精神的傲慢。放弃肉体的执著是人与神同在的先决条件--并非由于神是精神的,而是因为精神依附于肉体。放弃肉体的执著,仅仅意味着,决不为了使自我比他人更快乐而向世界超额索取。放弃肉体的执著决不意味着人有自杀的权利。自杀与杀人一样,是对上帝赐予的生命的最大蔑视。这种蔑视正说明自杀者在放弃生命的同时,没有放弃精神上的傲慢。只有生命的赐予者--神,才有权剥夺生命。


  不了解他人,就不可能了解神;不了解神,更不可能了解人就是神。热爱神,就是热爱他人。而他人是不分种族不分国界的,他人还包括古代的人和未来的人。因为热爱古代的人,我们继承和发展他们的文化传统;因为热爱未来的人,我们批判和否定腐朽的传统文化。因为热爱古代的人,我们珍惜他们遗留给我们的世界;因为热爱未来的人,我们保护这个我们暂居的世界--因为未来的人、更接近神之完美的人,将在其中生活。任何时代的人,都没有权利为了当代的少数人的利益而破坏自然--与未来的人类总数相比,任何时代的总人日也只是极少数人;而大自然更是神的杰作,人只是大自然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第五章 性别的人(上)


  41 男人


  他是阳具--是执行上帝意志的工具,也是执行魔鬼意志的玩具。上帝让阳具变成魔杖,使他作爱时可爱;魔鬼让阳具变成恶棍,使他作恶时可恶。


  作爱时他跪着,作恶时他站着。他跪着时,他的阳具站着;他站着时,他的阳具跪着。


  他的阳具见不得太阳,他的阳具喜欢呆在卧室里;文明从卧室开始,阳具是文明的杠杆。


  为了在卧室里跪着,站起他的阳具,他捏造了工具,驱遣跪在一边的奴隶站起来,拿着工具离开他的卧室。


  为了在卧室里跪着,站起他的阳具,他捏造了玩具,打发躺在一边的孩子站起来,拿着玩具离开他的卧室。


  后来不再允许公开的奴隶制存在,他就捏造更好的工具,让更好的工具使奴隶得到解放。然后让站起来的、已经解放了的奴隶回到自己的卧室去,跪着,站起奴隶自己的阳具。


  后来不再允许随便打发孩子出去,孩子也越来越早地开始告别玩具,他就让越来越早熟的孩子早早地得到自己的卧室。在孩子喜爱的女孩子面前,跪着,站起孩子自己的阳具。


  在卧室里,他的阳具是必备的家具。


  走出室外,整个世界就是他的卧室。
  42 女人


  她是卧室。她的胸部有两座闺房,她的体内有一座宫殿。闺房是上帝造的,宫殿是魔鬼建的。


  她的闺房和宫殿需要梁柱。上帝给她一根肋骨,举起她的闺房;魔鬼给她一条阳具,支撑她的宫殿。


  她胸部的两座闺房,一座让孩子做梦,一座让情人作爱。等她死后,一座闺房变成坟墓,让她的情人们做梦;一座闺房变成卧室,让她的孩子们作爱。


  为了让孩子降临她的宫殿,她让情人进入她的宫殿;为了让情人回到她的宫殿,她让孩子离开她的宫殿。


  除了第一根肋骨,所有的肋骨都是她复制的;除了第一条阳具,所有的阳具都是她复制的。


  她常常仰躺在草地上,欣赏夜空中的繁星;她的情人乘机背负青天,偷食她胸口那两颗鲜红的草莓--而她的情人因为背叛了上帝的意志,在野外偷食了禁果,无须回头仰望天空,很快就会眼冒金星;仿佛急喉喉吞吃了一颗核桃,在嗓子眼里噎住了。


  她更喜欢在卧室里仰慕她的情郎,为了考验他的腿部力量,她要求他翻过围墙,攀上梯子,带着月光,从窗口跳进来。
  43 绅士


  老派绅士穿浆过硬领的衬衫,系领带,带手帕。当代绅士不穿衬衫,不系领带,不带手帕。老派绅士穿系鞋带的皮鞋,新派绅士穿不系鞋带的皮鞋。老派绅士的衣服,一定是向名裁缝定做的,你只能看出做工,但看不出品牌;新派绅士的衣服,一定是去专卖店买来的,你只能看见商标,但看不出是否冒牌。


  老派绅士有一手漂亮的书法,新派绅士识字有限,除了签名,一切都由女秘书代劳。老派绅士拿手杖,新派绅上拿手机。老派绅士弹钢琴,下围棋,柯桥牌;新派绅士洗桑拿,搓麻将,唱卡拉OK;老派绅士穿礼服听音乐会,新派绅士穿时装打保龄球。老派绅士戴夹鼻眼镜读占典名著,新派绅士戴平光眼镜看富豪传饲。


  老派绅士年纪轻轻就蓄起了胡子,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新派绅士年纪一大把却天天刮脸,每个月还要把白发染黑,一副来日方长的样子。因此,老派绅士凭着他的大胡子,再出丑也留着一半面子;新派绅士凭着嘴上没毛,必要的时候可以不要脸。总之,当代绅士似乎有意把老派绅士的一切规范全部推翻。


  老派绅士与女士约会一定早到半小时,但女士会准时到;新派绅士不会提早半小时,因为他知道女士会晚到半小时。在这件事上老派绅士与新派绅士打了个平手--反正谁都得等半小时。


  老派绅士与女士跳舞像捧着瓷器,新派绅士与女士跳舞像绑票劫持--新老绅士对妻子基本上差不多,都是大男子主义。但区别还是有的。老派绅士结婚七年后,偶尔与女秘书喝喝咖啡,这个女秘书她很可能会用一辈子。新派绅士不管婚前婚后,总是不断地换女秘书,不到七年就可能换妻。所以两个老派绅士见面后互相问候:喝了吗?两个新派绅士见面后互相问候:换了吗?


  按悦,所有的女人都理应喜欢温柔忠诚的老派绅士,但许多当代女士只嫁金钱、地位、权,只嫁成功的男人,而这些只有新派绅士才有--有钱就是成功,没钱就是失败,这是衡量当代男人的唯一标准。老派绅士在今天不仅是落伍的,而且一定是落魄的。因为游戏规则已经大变,现在是无规则游戏时代。因此,老派绅士的没落是注定的。
  44 淑女


  淑女是十八世纪的概念。然而当代男人如果被称为绅士,就显得落伍。当代女人如果被称为淑女,依然是一种荣誉。因为不同的男人喜欢的永远是同样的女人。


  十八世纪的淑女做刺绣,不小心针尖戳破手指,沁出第一滴血,立刻会娇喊一声昏过去;因为十八世纪的少女缺少户外运动,普遍贫血和神经衰弱。当代淑女不仅不做刺绣,而且不打毛衣,有足够的时间参加户外运动,所以当代淑女的神经系统非常坚强,看见再多的血也不会晕过去。当她们愤怒的时候,嘴上说气得昏过去,其实丝毫没有倒下的意思,这使随时准备勇救美人的男子汉们深感英雄无用武之地。十八世纪的淑女喜欢绅士,当代淑女喜欢武土。


  十八世纪的淑女因为缺少运动,胸部发育不足,不得不缘木求鱼地用高跟鞋来让自己昂首挺胸,以达到让男人们仰之弥高的回的。当代淑女有足够的运动,胸部早已巍乎高哉,因此不假外求,她们穿平跟鞋。这是因为运动同时使她们身高猛增,如果她们再穿高跟鞋,就难以得到那一低头的温柔。须知当代淑女虽然要求男女平等,但永不要求男女在身高上平等。十八世纪的淑女希望她的情郎才能高,最好才高八斗;当代淑女希望她的情郎身材高,最好身高八尺。


  十八世纪的淑女为丈夫点香读书,当代淑女要男人替她点烟。十八世纪的淑女在客厅沙发上抱一只波斯猫,当代淑女散步时牵一条狮子狗。十八世纪的淑女拿长柄手眼镜,当代淑女戴隐形眼镜;十八世纪的淑女害怕阳光,出门也随时举着小遮阳伞;当代淑女喜欢阳光,在家也到阳台上晒日光浴。十八世纪的淑女洗澡也穿浴衣,决不游泳;当代淑女游泳穿比从尼,不游沪也穿上空装。十八世纪的淑女在后花园拜月许愿,当代淑女在大街上追星发烧。十八世纪的淑女穿鲸骨裙坐马车,当代淑女穿羊皮裤骑电驴。十八世纪的淑女头上插鸡毛吃鸡腿,当代淑女吃肯德鸡喝鸡尾酒。十八世纪的淑女坐着时双腿并拢,当代淑女坐着时双腿分开。十八世纪的淑女香水点在耳背腋下,当代淑女香水涂在脚背膝下。


  十八世纪的淑女戴一个戒指,当代淑女戴三个以上戒指,外加手链脚链--手铐脚镣齐全,像解放了的女奴。十八世纪的淑女的金锁片或护身符戴在内衣里面,当代淑女的项链挂在羊毛衫外面。十八世纪的淑女不涂红指甲,当代淑女把十个脚趾也染得血红--并且穿一双露趾凉鞋。


  十八世纪的淑女与情郎写了三年情书才约会,约会一年后才接吻,接吻时不仅闭着眼睛,还闭着嘴巴。当代淑女与情郎打了三个电话就约会,第一次约会就接吻,接吻时不仅张大嘴巴,而且张大眼晴--寻找下一个约会对象。
  45 水女人


  我赞成贾宝玉的男女观: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女有清浊之别,善恶之分。如果说人一个是天使,一半是魔鬼,那么正因为人是由男女各花一半力气才产生的。如果说人性善良多于邪恶,那无非是由于女人在生育之事上出力更多的缘故。这正是人类至今尚未被绝对的恶毁灭的真正原因。究竟谁是魔鬼,那是不言而喻的。但男人们却惯于颠倒黑白,据男人们说,被化身为蛇的魔鬼引诱的,是女人。一点不错!但显而易见,真正的魔鬼是不必等另一个魔鬼来引诱的,可见被魔鬼引诱的女人决非魔鬼。弄清了这一点,男人所说的女人是祸水就容易分出真理和谬误了:祸是由男人的引诱造成的,而女人就是水。


  女人就是水性的。好女孩是一滴露珠,是五色斑斓的诗,是一滴水中映现的整个世界。好女孩是一股喷泉,是蓝色的多瑙河,是华尔兹中最华美的华彩。好女孩是一湾溪流,是逐水的桃花;好女孩是一方池塘,是出水的芙蓉。好女孩如画,好女孩入画。好女孩是泼水节的女儿,滋润了美丽;好女孩是清晨的薄雾,遮蔽了丑恶。女人是母性的大海,大海是水性的女人。


  好女孩是地中海的海妖,她的歌喉有美妙的磁性,吸走了战士手上的屠刀。好女孩是爱琴海的爱神,她的眼睛有雄辩的口才,说服男人弃恶从善。好女孩的眼睛是两汪深潭,让好男人游泳,把坏男人淹死。好女孩是尼罗河的克丽奥帕特拉,她的鼻梁是眼睛的分水岭,即使改变不了历史,至少能重塑一个男人。好女孩是阿波罗的女祭司,她的耳朵是大大的问号,启迪了一切智慧,使全希腊乃至有史以来最有智慧的男人苏格拉底明白了:自作聪明的男人们实际上一无所知。


  好女孩是水杉,风华绝代,婷婷玉立;好女孩是水仙,纤尘不染,冰清玉洁。每一个好女孩都是一棵绛珠仙草,都应该得到一个神瑛使者用玉露精心浇灌、终生呵护。因为好女孩即使到了垂暮之年,还是一个好女孩。我讨厌编造出那喀索斯化成水仙那种鬼话的男人,一个自恋致死的男人是可笑而且可鄙的;一个相信这种鬼话的男人肯定忘了他是女人所生的,因而注定不可能得到好女孩的倾心相爱。


  一切爱女人的男人都是诗人,因为他们爱美如痴,从善如流。他们赞叹:水之精英为草木,草木之精英为人。水是不受约束的,水是不可形容的。好女孩是水,好女孩有任性的自由。一个好男人的责任,就是尽一切努力,给她自由;想一切办法,让她欢笑;直到把一个好女孩,彻底宠坏。
  46 火男人


  五行是中国人的看家古董。民间把五行叫做:金木水火土。我不知道这个排列顺序有何依据。它既不按照五行相生的道理,也不遵循五行相克(或相胜)的法则。五行相生的次序是金水木火士:金生水(金属熔化成液体)、水生木(没水的地方不长草木)、木生火(木能燃火)、火生土(火能把东西烧成灰)、土生金(岩石里隐藏着金属)。五行相克的次序是金木十水火:金克木(金属能断木头)、木克土(树根能钻人泥土)、土克水(水来土堰)、水克火(水能灭火)、火克金(火能熔化金属)。于是构成两个相生相克的循环。


  五行本来都是名词,但民生日用派不上用场,相生相克的歪理又与科学毫不沾边,于是科学昌明时代的人们就废物利用,把名词当作形容词来使用。


  一个男人衣着过时,人们说:这男人很土!


  一个女人妖冶妩媚,人们说:这女人很水!


  不论男女只要迟钝,人们悦:这个人很木!


  很难另换一个字,比这三个字形容得更到位。但是很奇怪,五行的另两行火和金,一向非常不受宠。然而这已经是老皇历了!现在,满大街的人都在说:


  那男人很火!


  不仅火成了形容词,而且整个世界仿佛都着了火--每个人都巴不得引火烧身!但我愣是不明白,为什么人们独独跟金过不去?我从没听人说过这人很金的话头。我实在不懂,为什么金就偏偏做不了形容词?我很为金不平。


  然而细想想,也有理。土、木、水、火四个形容词,其实都与金暗通消息。很土、很木的人,自然是缺钱花的,可谓命中注定五行缺金,所以受到嘲笑。很水的女人、很火的男人,自然是不缺钱花的,所以受到企羡。但不幸的是,越有钱的人越觉得钱不够花,所以不仅不水的女人、不火的男人觉得,连水女人、火男人们出照样觉得,自己命中注定五行缺金。


  在淘金比赛中领先一步的火男人们的自我感觉出奇地良好,因为他们坚信,自己是真金不怕火炼的伟丈夫。
  47 上海男人


  上海男人可以给北方妇女开许多选修课:美容(他常替太太买化妆品)、园艺(他常给太太买鲜花)、服装面料(他对毛绦、混纺及各种新面料了如指掌)、流行款式(他陪太太看电视里的时装表演)。世上从来就是女人赶时髦,但上海男人也赶时髦,流行什么上海男人就穿什么。不过这与上海男人惧内有关,外地是男人作主,他们比谁的老婆漂亮,他们自己却有权穿得像个邋里邋遢的遗老遗少。上海是女人作主,她们比谁的老公奶油,所以上海主妇把自己的老公打扮得像宾馆侍者。


  有些上海男人带两盒不同的烟,有人自己抽次的,敬别人好的;也有人自己抽好的,给别人抽次的。在公开场合掏起烟来,要过半分钟才从口袋里摸索出一支。


  上海男人读地摊读物,会摆弄小手工,碰上家用电器坏了,会自己修理。上海男人在家戴个袖套,出门戴个假领,秃了头戴个假发,掉了牙装个假牙,见了人一脸假笑,一张嘴一口假话。高谈阔论时一身假正气,一脸假撇清。好不容易放了假,老老实实在家里陪老婆孩子。上海男人冬天戴个小围脖,弄得像个五四青年;上海男人视力很好也戴副平光眼镜,弄得像个金丝猴。上海女婿,与北方姑爷不是一个概念,有甲A与甲B之别:北方男人是专业男人,上海男人是业余男人。


  上海男人是藏私房钱的男人,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男人,是察言观色的小职员,是打小报告的小密探。上海男人浅薄浮滑,上海男人精打细算,上海男人投机取巧;上海男人不敢明火执仗,不敢单打独斗;上海男人永远暗里使绊,永远拉帮结派。上海男人喝酒最不痛快,一瓶啤酒要分三顿喝。抿一口就憋个大红脸,跟娘儿们似的,北方的娘儿们也胜过这样的窝囊男人。


  这年头,连女人都不带手帕了(带餐巾纸),上海男人却带手帕。上海男人在街上背个女式包,原来是他老婆的--可既然由他背,干嘛不带个男式包?让人看着就生气。上海男人在家里只是副家长。正如他们在单位顶多是副科长。这也没有办法,因为科长只能有一个,副科长却有五个。而且正科长是上面派来的北方人。上海女人都援外了--外地和外国;而上海的地方大员,大都是南下接收的北方干部。上海所有的头面人物--教授、学者、作家,都是北方的南南下干部。整个城市都给接管了,上海男人还能干什么呢?打麻将吧!
  48 上海女人


  上海女人是最受父亲和丈夫宠爱的中国女人。从出生后到恋爱前,上海女孩受到父母尤其是父亲的宠爱。上海的父亲不会因为自己的孩子是个女儿,而对她有任何歧视,反而可能更加宠爱。这部分由于上海是中国工业化最早因而最早建立稳定的退休金制度的城市,上人养儿防老的观念很淡漠;部分由于上海是中国实施独生子女制度最早最完善的城市,父母不得已把慈爱倾注到唯一的女儿身上。


  恋爱以后出嫁以前,每个上海姑娘都意气风发、扬眉吐气。她们打扮时髦、为所欲为。上海小伙子也在这一时期最会模仿影视中的外国情郎,对女友竭尽温柔体贴之能事。上海的毛脚女婿是最不好当的。上海人的男女都一样观念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更深入,因此上海青年男女比例是比较平衡的。但由于近年来大量上海姑娘出国或远嫁海外,使男女比例颇为失调。男多女少的新局面,使上海小伙的地位更是一落千丈--但他们知道翻本的机会在婚后。也正因为知道这一点,上海姑娘就更加标劲十足了。与男友约会,上海姑娘一定迟到半小时以上,哪怕为此漏看了电影的片头。有新电影上映,上海姑娘一定颐指气使地让男友去买情侣包厢坐。如果有外国乐团、舞团访沪,或世界绘画大师的原作在沪展出,那么上海姑娘一定会怂恿男友去轧一脚凑凑热闹。其实,上海人的艺术修养还很难与国际接轨,但有了这一批赶时髦的恋爱中的上海姑娘的撬边,任何高雅的文化活动在上海都不会太冷清。当然,在音乐厅吃瓜子、在美术馆奚落现代派,也成了她们的专利。


  出嫁以后,上海女人与大部分中国女人的命运开始接近,因为她们的丈夫结婚以后很快就从奴隶到将军。与一般认为上海男人买水烧(马大嫂)的广告形象相反,实际上大部分上海家庭里,下厨房做家务的基本还是妻子,但上海女人有权感到委屈并以此居功,进而以此为武器在吵架中永远占上风,而不下厨房的上海男人会因此而气短,觉得亏欠了妻子。这与外地妇女的心甘情愿和外地丈夫的受之坦然有本质的不同。上海女人与丈夫吵架,得胜的多,如果回娘家则一定凯旋。所以上海男人之间的调侃叫做跪搓衣板,尽管这种事从来不会真的发生。


  简而言之,上海女人小时候受到一个男人(父亲)的宠爱,恋爱时受到几个男人(追求者)的宠爱;婚后如果丈夫非常模范,就受到两个男人(父亲、丈夫)的宠爱;如果生了儿子,则受到三个男人(父亲、丈夫、儿子)的宠爱。众所周知,女人是容易被宠坏的,所谓近之则不逊。从大男子主义的立场上来看,上海女人确实有被宠坏的迹象。但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女人被宠坏的社会(即使她们并不满足),毕竟比女人被欺压的社会更文明。
  49 不笑的男人


  男人知道,不爱笑这一特点对自己的公关形象不利,但他们不肯正面承认,却反过来给自己贴金:男儿有泪不轻弹。言下之意,男人不爱哭,当然也不爱笑;正如爱笑的女人,同时也爱哭。所以爱哭是女里女气,爱笑同样是女里女气,并且不爱笑正是男子气。永远不笑的高仓健,不是已经成为男子汉的代名词了吗?所有的硬派小生都是轻易不笑的。男人们所造的神也是这样:耶稣总是苦兮兮,圣母永远笑嘻嘻。四大金刚总是凶霸霸,观音菩萨永远笑眯眯。微笑的如来、大笑的弥勒尽管是男的--然而男性雕塑家们却把他们塑成男身而女相。总之,男人们想尽一切办法不笑--生活中爱笑的那些男人都是智商比阿甘还低的傻子,只有那些低能导演,才会戏不够,笑来凑。了解了男人对笑的基本态度,我们就容易明白,生活中许多作微笑状、作平易近人状的男人,他们脸上的笑是一种公关姿态的假笑。


  从心理学角度来悦,男人的假笑表明了理智与情感的冲突。也就是说,当男人的理智与情感无法协调的时候,他们就笑了。所以男人的假笑会把人吓跑,女人的笑却使人近悦远来。不爱笑的男人的笑,是修养得来的,此之谓成熟、练达、礼貌。他是先失去了自然的笑的能力,然后通过理智的权衡,认为假笑常常能够带来利益。所以男人可以假笑得极有魅力,而女人一旦假笑就让人汗毛凛凛。相反,一个在社会等级顶峰的男人,由于无须向人献媚,因此连假笑都是不必要的。既然不必笑,所以他就不笑了。由于国王们长期不笑,所以他们失去了欢笑的能力。为了治疗这种不治之症,他们网罗了许多宫廷小丑来逗自己笑。笑而要逗,可见突的机能已经完全退化。逗笑的艺术,被称为幽默。女人根本不必逗,就会噗哧一下笑出来。所以女人根本不需要什么劳什于幽默。男人中最幽默的那些人,虽然能够逗别人笑,然而他自己还是不肯笑(据说这是具有幽默感的真正标志)--可见男人已经多么病人青盲、不可救药。


  女人的情感总是胜过理智,男人的理智总是胜过情感。而教育总是理智的,因此受教育程度越高的男人,原本有限的情感就越是泯灭。相反,未受教育或仅受过很少教育的男人,往往是男人中理智与情感冲突最小的,粗汉们的这种特点受到了许多矫枉过正的思想家的赞美:这种男人被称为淳朴的人。受过教育的男人批评别人的常用武器就是指责别人感情用事。因为感情总是不明智的。但受过教育的男人从来不问一问:明智真的总是对的吗?明智真的总是有价值的吗?
  50 爱笑的女人


  人是唯一会笑的动物,笑是人类的重要标志。然而男人不肯笑,而女人最爱笑,所以女人比男人只有更充分的人性。


  不爱笑的欧洲男人说:鸡鸭多的地方,屎多;女人多的地方,笑多。男人知道,不爱笑使自己远离了人的基本特征,所以他们别有用心地把女人之笑与鸡鸭之屎相提并论,似乎笑虽然不是兽性,但却与家禽的咯咯、呷呷相近。不爱笑的男人远离人性,并非由于男人比女人进化得差。恰恰相反,男人是进化得过了头的动物,男人是理智战胜了情感甚至泯灭了情感的动物,所以世界上大部分惨绝人寰的悲剧都是男人炮制的。早就有人建言,如果世界由女人统治,血腥味会少一些,男人们可以坐下来大喝其鸡鸭盅汤。


  不爱笑的中国男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三个女人的戏,未必一定是滑稽戏,但是三个女人之所以能上演一台热闹的大戏,是因为她们总是在笑。这正是令男人奇怪的地方,女人们说的话明明不怎么有趣,她们却笑得一地碎银;甚至笑的时候比悦的时候多,揉肚子的时候比动脑子的时候多。《红楼梦》中最精彩的一幕是刘姥姥高呼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之后,从威严的贾母到哭煞鬼林妹妹,一干老妇少女一齐笑翻,直到笑不动为止。总之,世上有不幸福的女人,但没有不笑的女人,更没有不爱笑的女人--褒姒或许是唯一的例外,但她之所以不爱笑,是因为知道自己只是一个高级女奴--谁也没有权力要求奴隶欢笑。周幽王为了引她笑而点起了烽火,当诸侯们赶来时,褒姒确实笑了。但周幽王至死都不会懂得,褒姒笑的是男人的愚蠢,男人的理智。周幽王以为女奴是可以被逗笑的,殊不知只有让女奴获得解放,她们才会欢畅无比地巧笑倩兮。


  站在男人的立场来看,女人确实较为缺乏幽默细胞。因为幽默正是理智的产物。而很少有女人的情感会被理智战胜。然而女人尽管较少理智,却永不缺乏情感。认为理智不足是一种缺点,仅仅是男人的偏见,正如男人不认为自己缺少感情是一种缺点。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她们的原本相对薄弱的理智得到了教育的开发和补充,很容易与先天的丰厚情感达成平衡与和谐。因此,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的笑是最迷人、最美艳的,是人类文明的灿烂花朵。这种女人的笑,稀释了男人的理智,软化了男人的凶残,成为文明的安全阀。


  犹太谚语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我这不信上帝的人看来,所谓思考的人类,指的就是男人,而对严肃思考的男人发笑的上帝,倒恰是女人。



  第六章 性别的人(下)



  51 化妆的女人


  上帝造人,女人造脸--这是造化的两大奇迹。


  女人造脸,是与上帝作战。她不可能战胜上帝,但能够使一部分男人的眼睛变得血红。


  造脸的女人除了与上帝作战,还与所有其他的女人在作战,因为所有的女人都在造脸。她不可能战胜所有的女人,但可以使一部分女人的眼睛变得碧绿。


  两面作战的女人不得不扩大战线,直到把整个身体变成战场--血红的嘴,血红的手指,以及立红的脚趾--一片惨不忍睹。


  由于每个时代的女人造脸的方法都基本相同,十是无论漂亮女人还是不漂亮的女人,她们的脸都变成了一样的脸。当丑的变成了美的,美的也就变成了丑的。既然丑的真脸变成了美的假脸,美的真脸也就不敢理直气壮地素面朝天。


  男人们知道得很清楚,化妆虽然是艺术,但同时也是骗术--或许是最值得鼓励的一种骗术:尊重观众,美化市容--于是对原本不漂亮的女人,男人愿意承认,她现在很漂亮;对原本很漂亮的女人,男人却会疑心,她原本大概并不漂亮。


  除此以外,女人应该明白,化妆可以得到漂亮,却得不到气质。而最让男人着迷的,是上佳的气质。而好的气质,不是天生的;培养气质,就必须读书。


  化妆是与上帝作战,读书却是与上帝合作。不漂亮的女人通过化妆得到漂亮,通过读书得到气质。漂亮的女人最好不要化妆--因为得不偿失--却更应该读书。漂亮女人与聪明男人一样,应该有天生我才必有用的充分自信。漂亮女人更应该读书,与聪明男人更应该读书是一样的道理。因为两者都有良好的基础,都不应该半途而废,辜负了上帝的美意。通过读书,聪明男人得到了智慧,漂亮女人得到了气质。上帝给的漂亮,加上读书得来的气质,大意加人为,便是美,持久而令人心醉的美。当漂亮随着年华流逝而逐渐衰败时,优雅的气质却历久弥芳。
  52 善变的女人


  谚语女大十八变,用于安慰女儿长相不佳的父母。即使越变越难看,也有一句谚语在那里等着:丑女不愁无夫。这是对中国人重男轻女、人为控制男女出生比例的报复。何况女大十八变大多是越变越好看,自然不论男女皆大欢喜。但大多数男人是空喜欢,他们顶多只有眼福。这使大多数男人气短:美女如云,只是头上的过眼烟云,云中之雨很少砸到大多数人的额头上。只有少数男人,才会雨点不停地落在头上,可以随心所欲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或许这是古代阔男人爱造听雨轩、现代阔男人爱造滴水檐的缘故吧。


  不过女人的越大越变越好看,这大有个限度。一旦大到变成大龄女青年,那就很难听到男人叫她达令。拜伦笔下的堂·璜说:我从来不二一十二岁以上的女人恋爱。幸而那些早已不是妙龄但却仍然大妙而特妙的现代女人可以嘲笑拜伦的落伍:他不知道现代女人三十岁时比当年二十二岁的妙龄少女还要妙不可言。妙者,少女也。拜伦对现代欧洲谚语四十是人生的开始也闻所未闻,拜伦更做梦也想不到现代女人永远不会超过三十岁--即使她们为三十岁做十周年纪念或二十周年庆典。所以,现代男人不像孔老夫子那么幸运,四十就可以不惑,现代男人像金庸笔下的包不同先生,年过四十还大惑而特惑。


  美貌女子的心思可能比平凡女子变化快一些,但这是从一度亲近过她的男人的立场来说的。世界上的美女资源相当有限,而众多阔男人争相开采,以有限的资源面对众多的投资者和开采者,美女之频频易手自然毫不足怪。男人总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而女人是要么在碗里,要么在锅里。琵琶固可别抱,四手不宜联弹。变化的总体动向当然是从碗到锅。为了爱情,女人下油锅都干。所以女人的三角恋爱永远在婚前,男人的三角孽债永远在婚后。不过,作为现代新女性的新气象新变化,女人的三角故事还可以在再婚前重演。


  女大十八变本来局限于自然的生理变化,现在进一步走向非自然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不变的黑头发可以变成金色栗色亚麻色,三围可以玛丽莲·梦露化,从胸怀全球变成胸怀橡胶。女人的腰部变成了人造油田,时不时地去美容医院抽掉一点板油。但女人千古不变的心愿,是被人爱。呜呼!现代男人之歪理已罄竹难书,现代女人竟然也有歪理: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是古代淑女敢想象的吗?难怪崔健唱道: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53 嗲女人


  上海女人的嗲早已名闻大江南北,这从嗲字已进入汉语辞典可以得到证实。嗲字甚至还进入了电脑的字库,要知道有不少常用字还没收呢。嗲是上海女人集体申请的专利。但嗲是外露的,在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上海女人尤其嗲,也不知道是为了让外人知道她多么爱自己的丈夫,还是为了让别人知道她自己多么风情万种。反正嗲就这样成了上海女人的唯一注册商标。但正因为嗲是外在的,也是表面的,所以这个注册商标在假冒产品如此猖獗的今天,还不足以鉴别上海女人,因此商标之外,还须加上一个全息防伪标志:作。由于作是关起门来的事,只有丈夫知道,而没有一个上海丈夫敢于把不足为外人道向外传播,因此外地人很少知道上海女人的这个优点,也因此至今没有一本辞典在作字下面收进如下义项:(上海女人)为赢得某个特定对象的爱成为了表达对某个特定对象的爱,而采取的无理取闹、不按牌理出牌的行为。


  上海女人的嗲与北方女人的撒娇略为相似,但上海女人的作却与北方女人的撒泼颇为不同。而且撒娇和撒泼都是一种偶然的行为,而嗲和作却是一种恒久的情态。有人认为,女人的态是最动人的。女人撒娇,是因为知道地位不如男人;女人发嗲,却是因为知道自己的性别优势。而撒泼近于怒,毫无美感;发作则近于嗔,娇嗔的美感是不言而喻的。由于深知这一切(上海女人无疑是聪明的),出嫁前的上海姑娘,差不多都是嗲妹妹;出嫁后的上海女人,差不多都是作女人。


  又嗲又作的上海女人是中国新女性的代表,嗲与作无须任何借口,每一个女人都有权向她所爱并且爱她的男人大嗲特作。因为嗲与作,正是现代女性满足情感需要和心理快感的正当方式。然而,嗲与作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嗲得一过分,常常会不分对象;作得再厉害,总是对丈夫的。而嗲得失去分寸,就有点做作。对丈夫的作,则是一种对特定对象的特殊发嗲。


  嗲与作,上是上海女人在中国最早最大的都市文明中久经历练培养起来的优秀精神品质。上海女人(以及每一个不愿再被男人踩在脚下的中国女人)应该理由气壮地嗲起来,作下去。无理取闹怎么啦?不按牌理出牌怎么啦?中国大男人讲了几干年大道理,闹得天翻地覆慨而慷,却连爱情幼稚园还没毕业呢!那些老少爷们,正需要又嗲又作的上海女人给他们洗洗旧脑筋哩。
  54 乍女人


  作虽然是上海女人的优点,但某些上海女人尤其是上海年轻女人,还有一个与作相近的特点:乍。这是我不大敢恭维的。


  作与乍在字形上是近邻。作比乍多一个单人旁,可见作的女人最有人味,或者直截了当说,作是女人味的表现。而乍比作少一个单人旁,也就少一点人味。乍也是女人味,但却是女人味中使男人不太敢领教的。乍在普通话里也能找到对应的意思,那就是乍乍乎乎。只不过乍之于乍乍乎乎,如同作之于做作,都更加言简意赅,更传神,在上海话里格外韵味十足。


  我很少看见很乍的上海成熟妇女,除非个别半老徐娘自我感觉太好,一定要青春焕发地让人误解她的年纪。大部分上海女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后,身受孩子吵闹之苦,知道自己过去的乍乍乎乎是一种听觉污染,于是不知不觉地就变得沉稳而安静了。因此就我有限的阅历而言,很乍的老年妇女几乎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上海的年轻女人乍起来,声音高八度(但只有像玛丽亚·凯瑞尔那样的高八度才是美妙的),说话频率加快,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用尖利刺耳的声音作狮子吼,为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故作娇弱地一惊一乍,让对话者难以招架,令局外人头皮发麻。两个年轻的上海女人吵架更是看不得听不得围观不得,然而偏偏这是公共汽车和公共场所经常上演的保留剧目,想回避都无法回避,实在令挤乍族苦不堪言。北方汉子总是嘲笑上海男人,吵起架来干打雷不下雨。可是没有人比较过上海女人与北方妇女的吵架艺术之优劣。我倒是以为上海男人吵而不打是文明的表现,是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修养。而某些上海年轻女人不吵也乍的脾性,与北方妇女掳袖挥拳的爽直比起来,与豪放离着十万八千里,而又实在毫不婉约。


  什么时候,上海的年轻女人,能学会浅斟低唱,让我们沉吟一番宋词中乍暖还寒、暗香浮动的美妙境界呢?
  55 馋女人和懒男人


  说人没出息,有句老话叫又懒又馋。从本性来悦,人都是又懒又馋的。但由于事实上难以两全,每个人不得不在懒与馋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因为一个真正的馋人,为了解馋一定没法偷懒;而一个真正的懒人,为了偷懒只好放弃解馋。因此大致说来,男人偏于懒,而女人偏于馋。三个女人在一起是飞短流长的一台戏,但三个女人一分开,每人都是一条虫:馋虫。三个男人在一起是舌战群儒的诸葛亮,但三个男人一分开,每人都是一条虫:懒虫。男人的吃大多停留在口腹之欲,而口腹之欲仅仅是馋欲的原始阶段。只有像恐龙那样一天到晚在吃而又永远吃不饱,才可称之为馋。但恐龙吃不饱是因为脖子太细,它多么渴望真正的吃饱!只有女人那种不仅不以吃饱为目的,而且力图在不停地吃的同时又希望永远吃不饱的那种吃,才能称之为馋--女人正是这样一种特殊的恐龙。女人减肥永远只减饭食不减零食,而且不少女人的减肥,正是为了多吃零食。因此许多女人几乎不吃饭,而三围却蒸蒸日上,令男人百思不解。


  男人大多懒到不愿为解馋而忙碌:吃零食,嫌烦;吃梨子,怕削皮;吃西瓜,怕叶籽;无籽四瓜、无核橘子之类,当然是瞄准男人腰包的。男人只馋一样东西:酒。但是男人馋酒恰恰是为了偷懒,因为喝醉后可以躺倒不干。男人馋山珍海味,那是虚荣心作怪,因为吃山珍海味能证明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其实许多山珍海味比如燕窝海参之类,与鼻涕唾沫极为接近,吃过的人大多不愿再招惹第二回。男人结婚更是为了偷懒,因为所有的妻子都愿意在满足自己的馋欲的同时,捎带替丈夫做一份盒饭。


  女人的不懒,以打扮为例,为了出门两分钟(比如买两块肥皂),女人不惜化妆两个小时。为了每天换一套衣服,女人宁愿有洗不完的衣服。而男人可以把一打袜子永远不洗地轮流替换着穿,衣服更可以一年四季不换。牛仔裤、乞丐服之所以受单身男人的欢迎,是因为永远不必洗。


  男人的懒是无与伦比的。懒得吃喝、懒得发财、懒得成功、懒得结婚的男人不在少数。正如能偷懒省力的机器大多是懒男人创造的,能让佛祖跳过围墙的美味也大多是馋女人发明的。懒男人对机器文明作出了最大的贡献,馋女人对饮食文化作出了最大的贡献。懒产生了物质文明,馋导致了精神文化。当馋女人嗑着瓜子,听着懒男人高谈阔论的时候--那时英国人在喝下午茶,而法国人在沙龙夜谈--世界真是最美妙的。
  56 阔男人和窄男人


  鲁迅曾批评某些暴发户一阔脸就变,我想这也是人之常情。因为暴发户的脸,已经随着他的阔,而横着长。金融行话把现金叫做头寸,也就是说,现金一多,头脸尺寸就见长。由于头脸见长,脖子太细就难以支撑,因此暴发户的脖子比常人的腰身还粗些。脸面大的人嘴巴也大,这就难免癞蛤蟆打哈欠,口气比常人的力气还大些。因此,要求腰缠万贯、一脸横肉的人不变脸,确实有点强人所难。某些中国人的脸,本就不是供自己使用,而是为了给别人看的。由于面子大,所以谓之阔人。平头百姓面子小,因此谓之窄人。我做了一辈子窄人,自我感觉良好。做窄人的最大优点是不必经常劳动脸部的神经和肌肉作表演状,放松得很。如果与阔人面对面遭遇,他摆他的阔脸,我看我的野眼,他的阔脸就变成了牛头马面。


  不幸,某些平头百姓不甘于永远平头下去,他们愿意在阔人面前窄起自己的脸面,以小花脸上窄衬出大阔佬之阔,希望以此精神代价换取阔人的利益提携,以便有朝一日自己也阔起来。这种窄人本就有些獐头鼠口、尖嘴猴腮,他们愿意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让自己的脸面进一步小下去,脑袋进一步关起来,以便等待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辩证法发生奇效,让自己的小脸也有面于大起来的一天。这种窄人以为,他的韬晦之计和自贱之术,会使自己从平头百姓变成尖头阔人--成为尖头鳗。到那时,他的脸虽小,面子却大了。现在他的脸面小,不怕做小人,一旦他变阔了,头寸多了,他的头脸尺寸也会见长,脖子也会变粗,口气也会变大--到那时他就可以做大人了。而且这位原先的窄人、现役的阔人,会比他曾对之窄过脸的阔人还要阔,不仅脖子比腰身粗,他拔根汗毛都比我辈细民的脖子和腰身还要粗。他的汗毛不仅像孙悟空的猴毛一样,吹口气叫声变,立刻就脱胎换骨,从尖嘴猴腮成一脸横肉,而且这根毫毛迎风一挥就会变成如意金箍棒,一棍子能把你我打死。只可惜,他再怎么善于像川剧绝活那样变脸,还是会时时露出那副雷公嘴脸。


  由此可见,那些一阔脸就变的阔人,在未阔之前必定是一见阔人就变脸的小人。然而更多的窄人对着阔人变了一辈子脸,最终还是没能变成阔人。这是殊为可叹的。而尤其令我感到痛心的是,正因为此辈窄人对阔人的变脸,成了小人们一阔脸就变的理想培养基。因此,只有当所有的平头百姓见了无论怎么阔的人,都面不改色心不跳,到那时候,那些小人就失去了一阔脸就变的社会心理基础。到那时候,如果小人们还要一阔脸就变,就不是为了顾全脸面,而只是勇于不要脸。
  57 寻找艳遇的男人


  真正的艳福一定来自奇遇,但奇遇的价值不在于所遇之人是否艳得空前绝后,而在于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灼遇,就在于蓦然回首时的意外惊喜。把任何一个人丢在一大堆异性中,相遇那人的概率虽然提高了,但相遇的奇迹性或蓦然性就降低了。因此,如果人能在艳遇和奇遇之间选择,浪漫的人会选择奇遇的惊奇,不浪漫的人会选择艳遇的惊艳。


  可见大多数人期待的并非艳遇,而是遇艳。如果相遇是可预料的,甚至是被安排的,那么哪怕所遇之人艳得眩目,这遇本身却无艳可言。所有被强迫去相亲的人,都是沮丧的,即使对方很美,也回被夸张地预告过而失去了意外的惊喜。因此真正的浪漫者立意自己去找到那份浪漫,甚至不惜冒找不到的危险,也不愿一跤跌入花堆中。他们知道,贾宝玉是最不浪漫的俗物--这一点他自己知道得最清楚,所以他自称俗之又俗的俗物。眼热者把他的老实话当成以退为进,以为他风雅得紧。恰恰相反,所有羡慕贾宝玉之艳福的男人,也无一例外地是俗物。只有具有诗人情怀的人才知道,不论此生能否找到,寻找者是浪漫的。


  说得彻底一些,只有永远找不到却永远在找的寻找者,才是真正的浪漫主义者。因为对那些相信自己已经找到的人来说,浪漫已经完成,接下去要用一生时间来证明浪漫--而这是最不浪漫的。因此浪漫的终结恰恰是艳遇。天赋美貌的人有艳遇而没有奇遇,天生不美的人倒有更多的机会得到奇遇。正因为不美,那份奇遇才是不被期待的,而不被期待的奇遇一旦倏然而至,则是最激动人心的。


  一对平淡相遇的男女,总是会互相出许多难题考验甚至刁难对方,因为只有不合理的考验和不讲理的刁难,才能证明奇迹。这是民间无中生有地炮制出苏小妹三难新郎传奇的心理依据。所有的爱情都寻求传奇,所有的婚姻都论证传奇。


  男女从相遇的第一刻起就为自己也为对方出了一道须用一生去论证的命题:我找到了你,你找到了我。爱情是不是一个合理而真实的假说,每个人一生都在用试错法进行论证。因此有人一旦证伪了旧的假说,立刻投入对新的假说的证伪,当然,以极大的热情进行证伪,目的在于最后一次的证实。所以,爱情是大胆假设,婚姻是小心求证。
  58 四种丈夫


  根据在内(家庭)和在外(社会)两个领域的柔弱和刚强,可以把丈夫分为四种类型。柔弱具有宽容、懦弱(在内)和守法、怯懦(在外)等人格内涵;刚强具有果敢、粗暴(在内)和刚毅、蛮横(在外)等不同的表现方式。


  第一种丈夫:在外柔弱,在内也柔弱。妻子的所得是:安宁与和谐,即很太平--这是家庭最基本的价值,几乎等同于幸福。妻子的所失是:由于丈夫在社会竞争中常常是失败者,因此希望通过丈夫的晋升、加薪或各种社会性成功来提高生活水平与满足虚荣心的愿望,往往落空。传统型尤其是非知识型女性最不适宜嫁这种丈夫,因为她们自己虽然无能,但却不能原谅丈夫的无能。


  第二种丈夫:在外刚强,在内也刚强。妻子的所得是:丈夫常常有较高的收入、地位和社会影响,消费水平令人羡慕,感到世界是我(们)的。妻子的所失是:丈夫以成功为资本,要求妻子在意志上完全依附于自己,妻子必须在家庭内放开现代法律已经赋予她的众多权利,接受屈辱,在冲突中永远做出妥协,有时候还被任意打骂。传统型尤其是非知识型女性,往往认为这种丈夫属理想型。有鉴于第一种丈夫的窝囊,她们认为这样的男人才像男人,她们因丈夫的一项长处而原谅他的所有短处,甚至不惜付出被丈夫打骂的代价。知识型女性也容易被此类男性吸引,因为恋爱时他的短处往往没有暴露,但丈夫在婚后的显出本相,较难得到知识女性的原谅,她们或者为了孩子及种种缘由而终生忍受不幸,或者断然与之分手。


  第三种丈夫:在外柔弱,在内刚强。大部分男子不得不对上司唯唯诺诺,对蛮横者忍让屈服,而这样的男子往往是某种程度的失败者。这些失败者维持自身心理平衡的最后途径,就是在妻儿面前的天然优势(往往仅剩可怜的体力优势),所以他们常常在妻子儿女面前把失落在外的优越感找补回来(为此不惜使用暴力)。因此,任何女性嫁了这种丈夫都是最不幸的。传统型或非知识型女性嫁给这种丈夫,是毫无出路的。但由于大部分男子都可以归人此类,也就是说大部分女性不得不选择这样的丈夫,因此为人妻者除了尽量不引发丈夫的脾气,比如不要以比丈夫更成功的男子为例,来奚落、刺激丈夫以外,只有走现代女性的自尊自强道路:不把经济责任全部压在丈夫身上,也不把幸福完全依赖在丈夫身上。


  第四种丈夫:在外刚强,在内柔弱。这是提倡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中,男子的理想型,即在外有社会性成功,在内不失温柔体贴。但一种理想从提倡到普遍实现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因此这样的丈夫在近期内几乎是稀有动物,作为男子应该向这个目标努力,作为女性则不应陷入不切实际的奢求与幻想。
  59 门当户对的男女


  传统的门当户对婚姻观有其合理的依据,单纯以阶级性和腐朽性加以批判未免失之轻率。在反对父母包办的前提下,应该鼓励门当户对的自由恋爱。


  门当户对的男女双方受到过相似的教育,有相似的生活习惯,有相似的志趣爱好,因而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更有利于平等的情感沟通和交流,也就是有利于爱情的持久和稳定。而且门当户对的男女之间往往有更长久的交往,有更深入的了解,他们的爱情基础往往更牢固。门当户对的夫妇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较少分歧,在子女的培养方向、人生目标和父母自我缺憾的心理补偿上,更容易达成共识。众多的婚姻矛盾和情感破裂往往并非来自夫妇之间,而是来自对子女的教育。而且门当户对的双方姻亲也更便于相处,尽管婚恋是两个年轻人的事,但社会并非由两个人组成,割不断的双方血亲之间的和谐融洽也有利于小两口的幸福美满。


  相反,门不当户不对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就没有以上种种先天优势,他们的知识水平、生活习惯、志趣爱好都相差很大,缺乏共同语言,感情难以沟通。门不当户不对的男女之间的交往大多是短暂的、偶然的、意外的,他们之间的了解往往是皮相的、表面的,他们的爱情基础是不坚实的,甚至建立在误解、偏见和幻想之上。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常常是一见钟情的,而一见钟情的爱情与其称之为爱情,还不如更确切地称之为一时冲动的热情,这样的热情往往会在婚后迅速降温。门不当户不对的夫妃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分歧更大,各自不同的幼年处境和人生经历使双方在子女的培养方向、人生目标和父母自我缺憾的心理补偿上,较难达成共识,往往因此而导致情感淡漠和婚姻解体。同样,门不当户不对的双方姻亲往往互相挑剔和厌恶,并推波助澜地加剧和激化年轻夫妇的矛眉,使婚姻最终成为夫妃双方苦难的渊薮和人生失败的直接根源。


  最不幸的是,这种失败的婚姻往往使下一代在身心两方面造成终生都无法愈合的巨大创伤。当然,落实到具体的个案,尚须作全面的分析,而这是一切原则都无法逆料也无权妄加评断的。我只是希望在更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来认识爱情和婚姻的自身规律,尽可能地克服千百年来困扰着每个人的爱情与婚姻的固有矛盾,使人们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提高精神生活的质量。
  60 幸福的男女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是一个大错特错的看法。恰恰相反,真正的幸福是无法类比的,真正的幸福不可能相同。因为真正的幸福极其稀有,正是普遍的不幸,使所有的生命何其相似!每天的通俗晚报,每月的高雅月刊,登载的都是相似的故事。现代的外交周旋,与古代的折冲尊俎,也没有本质的不同。这些相似的故事大多是不幸的,如果有幸福的故事,却大多是苍白的。其所以苍白,决不是由于幸福的相似,而是因为观看幸福、描写幸福、报道幸福的人,都是不幸的人。看看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莫尔的《乌托邦》,从《礼记》的大同,到康有为的《大同书》,不幸者眼中的幸福是如此的不值得追求。顾准说过,如果那样的世界到来,我就会自杀。所有幸福的人,都会拒绝生活在这种乌托邦里。毫无疑问,真正的幸福者拒绝干篇一律的幸福。只有不幸者眼里的他人的幸福,才会是相似的。真正的幸福者则深切地知道,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几乎毫无共同之处。如果这幸福中还有缺憾,就正是与他人的相似之处。更有甚者,某人的幸福在别人看来很可能是无法忍受的痛苦。当幸福论者自以为有了统一的幸福标准时,那些得到独特幸福的人所描述的自己的幸福,由于在他人眼中纯属痛苦,因此许多人(他们大多是不幸的)往往把这种独特的幸福者视为自虐狂患者。因此,真正的幸福者无法把自己的幸福真切地描述出来。即使他自以为真切描述出来了,也无法成功地传达到不幸者的心中。由于人类的语言只是用于描述不幸的语言,因此人们只能用这不幸的语言来描述不幸。于是真正的幸福者只有沉默。故而世上从来只有伟大的悲剧,而没有伟大的喜剧。


  生活不是一座电影院,更不是一座天堂影院,每个人的幸福不可能有一个预设的包厢,因此幸福不可能有任何标准模式。所有的幸福模式,都是关于舒适与享乐的模式,而舒适享乐与幸福没有丝毫的直接关系。以为幸福有标准模式,以为生活是一座预定了座位的电影院的不幸者,他们的生活只是虚假的表演。每个人作为一个不自觉的表演者,都遮蔽了真实的自己;于是假面替代了真相,千人一面行尸走肉替代了独一无二的活泼生命。


  许多自以为已经达到了幸福的标准形式的人们,可以把幸福(实际上只是舒适与享乐)公开炫耀,于是自以为不幸(即尚未得到足够的舒适与享乐)的人们急起直追这种标准形式的幸福。然而他们离舒适和享乐越近,离真正的幸福也就越远。真正幸福的男女,对幸福有自己独特的理解,而且深知,自己的幸福,是不足为外人道的自得其乐。



  第七章 类型的人


  61 高人


  中国人中有非儒家的,但骨子里没有一个人不是道家。


  道家思想使中国的大部分优秀人物退隐山林自得其乐,而置苍生于不顾。从概率论的角度而言,这些优秀人物的问世是以群氓的出生为代价而换来的,而这些高人无视群小嚣乱朝廷,自己却躲到世外桃源中保命全生去了。


  高人们淡泊名利,高蹈自赏而游戏风尘,胸有机抒而置身局外。其热心冷眼,高则高矣,可惜让苍生自生自灭,不知人道为何物。


  高人们寄意山水,酣醉高卧而心系天籁,孤傲脱俗而大隐隐市。其神游物外,高则高卖,可惜让苍生盲人瞎马,不知文明为何物。


  高人们脱略形迹,藏头露尾;高人们装疯卖傻,矫情作态;高人们待价而沽,买椟还珠。高人们满腹才学,不思救黎民于水火,三顾三辞,半推半就,偏有许多做作。高人们热衷宦海,却以屡诏不仕自傲,口逊心喜,勉为其难,比之孟子舍我其谁的率真,不可同日而语。更有一些冒充高人者,就职伊始,发表一通无甚才学,诸位抬爱的高论,其心奸似鬼,恶形恶状,今人作呕。几曾见冒天下之大不韪,自荐于世,胜任愉快之人?而一旦大权在握,则草管人命,欺上瞒下,无恶不作,其老子天下第一的虚骄之气,不可一世。


  高人们每有怪论,曰绝圣齐智、绝学无忧,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于是或为渔,或为樵,或为耕,故意置渔樵耕于读之上者,乃欲秘其技、隐其术、同其尘、韬其光、弃其学、养其晦,以其昏昏,使人昧昧,由此而能弘扬文化、激励风物者,举世未之有也。
  62 诗人


  人类是最早被驯化的家畜,如同狼之被驯化为狗,诗人却是少数不甘驯服、不惯驯养的野狗。诗人向往狼的野性和自由、狂放和孤独,因此他喜欢在旷野徘徊、在月下嚎叫。东方诗人嘲笑东郭先生的妇人之仁而赞赏中山狼的生存智慧,它钻进书袋最终是为了出来。西方诗人嘲笑犬儒主义的半途而废,第欧根尼虽然走出户外拒绝了帝王的阳光,却钻进木桶不肯出来。


  诗人厌恶一切与房舍相似的东西,因为房舍拘束了他躯体的自由;诗人也痛恨所有与道德雷同的玩意,因为道德规范了他灵魂的自由。诗人追求的是绝对自由,他向往一座没有墙壁的宫殿和一条没有堤岸的河流。从人类成为家畜的第一天起,居家的诗人就有了失家之痛,诗人永远是精神上的出家人。当楼群街市淹没全部山岭旷野的那天来临时,诗人就成了彻底的丧家之狗。


  诗人是这样一种人,他自以为最清醒,却终日浸泡在醉乡之中;他自称最痛苦,却整天快乐得像个小丑;他穷得像个乞丐,却比帝于更具有尊严;他接受你的供养,却仿佛是不忍心让你的善意落空;当你希望他向东时,你必须命令他向西。


  诗人兼具狗性和狼性,但总是偏离一般的人性。你穿鞋袜,他偏不穿袜子;你不穿袜子,他就穿拖鞋;你穿拖鞋,他就打赤脚;你也打赤脚,他就硬要光膀子;等你也光了膀子,他早已脱了裤子。


  然而,诗人与恃人是不同的。有狗性较强的诗人,也有狼性较强的诗人。一个产生较多狗诗人的时代常常被称为黄金时代,一个产生较多狼诗人的时代往往被叫做英雄时代。因此诗人最大的敌人,是另一个诗人。如果两个诗人碰巧一个是狗诗人,一个是狼诗人,这种仇恨很容易理解,因为狗是羊群的首领。如果两个诗人都是狗诗人,他们就各自被对方称为狼诗人,于是狗咬狗被美饰为英雄的决斗;如果两个诗人都是狼诗人,他们就各自被对方攻击为狗诗人;于是英雄的决斗堕落为狗咬狗。


  在大自然已经越来越不自然的今天,诗人已成了濒临灭绝的稀有动物。仅仅为了其观赏价值,也有必要对诗人加以保护,然而诗人的天性是拒绝保护的,这就使动物保护协会的先生们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63 酒徒


  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这是酒徒们的老话头了。山为樽,水为沼,酒徒历历坐洲岛,似乎只要每日醉醺醺,就赛过活神仙。醉与梦是相似的,但国人的评价却大为不同,醉谓之生,梦谓之死,醉与梦竟有生死高下之别。


  刘伶乘醉出游,令人荷锄随后,说死便埋我!并嘱咐妻于,死后三大才可以埋我,或许我只是醉了。可见刘伶确信醉与死无干,醉是生的最佳状态。刘传说妇人之言,慎不可听!其实酒徒的疯话,才真正是慎不可听。酒后未必吐真言。比如一个酒徒说一醉解千愁,另一个酒徒却说举杯消愁愁更愁--高适说:醉后语尤颤。古今酒徒的话,大都应作如是观。


  酒徒们似乎都是多忧善愁之人,何以解忧?惟有杜康。酒徒们到底忧些什么呢?先天下之忧而忧吗?然而说此话的范仲淹却说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突!可见酒徒们只有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的杞人之忧。酒徒们愁的又是什么呢?是乡愁还是春愁?一个酒徒说:终日昏昏醉梦间,忽闻春尽强登山。因过竹园逢俗话,又得浮生半日闲。原来只是不相干的闲愁。闲愁不在于愁,而在于闲,为赋新辞强说愁的酒徒们,是连愁滋味也不识的。


  酒徒们都是意志薄弱、无聊透顶的闲汉,狂饮既无法解忧,更不能消愁,他们就用酒自我麻醉,然后自我陶醉。酒徒常自以为怀才不遇,仿佛世界应该用完美来恭候他这个稀世天才;仿佛天才的降世,并非为了使世界变得完美,而是专程来享受这完美的。然而他们除了用八斗的酒才证明酒有别肠,却没有八斗的诗才来证明诗有别才。


  中国自古多有但愿长醉不愿醒的高人,洒的生产量与消费量历经几千年而雄居世界之首。几日寂寥伤酒后(曼殊)、病来把酒不知厌(贺铸)的东亚病夫,也宜正名为东亚醉夫。睡狮确实不再酣睡,然而酣醉了;病夫确实不再病歪歪,然而醉歪歪了!日中为乐饮,夜半不能休(白居易)的饮酒盛典真是古已有之,于今为烈。难怪不少人不喜欢痛斥朱门酒肉臭的杜甫,而更喜欢坚信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的李白--中国人难道永远都是这样的虚无主义者吗?


 


  第八章 城市的人


  71 观光客


  人类之所以不同于一般动物,乃是在十,他们终于动极思静,为自己的身体套上了一个固定的外壳--房子,定居下来。所谓文明,首先就是造一个家。上帝造了亚当和夏娃以后,就在大国的郊区给了他们两亩地,让他们在无花果树下搭一座茅屋--定起成份来,亚当大概是个小种植园主--无家可归的苦人们对亚当的两亩地无限向往,称之为伊甸园。有个叫做第歇根尼的希腊哲学家,因为厌恶人类文明,决定拒绝一切文明的产物,与别人完全不同地生活,于是他就住在一只木桶里。且不说这个木桶也是文明产物,至少第欧根尼决没有想到,定居恰恰是文明的最主要内容,因此他依然是个文明人,哪怕他只是定居在木桶里。


  除了逐草而食、傍果而卧的游牧民族,即使是定居部族中的乞丐,也有一个较为固定的栖身之所,比如关帝庙里的供桌,或是圣母院外的拱廊。但游牧民族游离于定居文明之外,在大多数人的视野之外。中亚大草原上的骆驼队,永远只是二个美丽的天方夜谭。但是虽有。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的说法,毕竟吃不到的葡萄格外香甜,于是人类又静极思动,时不时地想离家出走--在他们眼里,甚至海盗也是一个浪漫诱人的行当--于是就有了旅行和观光。


  但旅行和观光有完全不同的期望和结果。真正的旅行是徒步旅行。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中的行路,是真正的徒步。否则的话,火车飞机时代的当代人,差不多都比玄奘、徐霞客、马可波罗、哥伦布还要见多识广了。现代旅游者只是观光客,而非旅行者。以观光的观点来看,旅行只是苦行,而观光是找乐子。找乐子当然没什么不好,只是避免不了浮光掠影的浅薄。


  旅行就得出远门,至少必须离开本地,因此人们一般不在自己家门口旅游,所以南京人不游玄武湖,北京人不游故宫,很多人没有去过本地的名胜,去过的话也是陪外地亲友去的。即使去过一两次,与他们去外地名胜的次数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外地的名胜他们会去了一次又一次,从来不知厌倦。人们大概这么想:我要在这里住一辈子,本地的风景名胜随时都能去。这样想本来没错,但结果他们往往一辈子也没去过本地的名胜--如果他是个名人,他死后倒可能长住本地名胜的一个角落,那样他的墓地倒可能成为本地的一个新名胜--吸引外地的观光客来这里举行一次野餐。
  72 失踪者


  旅游者购买的是似曾相似燕归来的双程车票,而失踪者购买的却是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单程车票。失踪是相对于寻找而存在的,没有人寻找短期失踪并预定要回来的旅游者。上海每天有350万外来流动人日进出,但这350万匆匆过客中的大部分人,三天后就会在家里吃晚饭。他们离家时,亲友不会把他们当成失踪者;他们离开上海时,上海人也不把他们当成失踪者。只有流动人口中的一小部分,才会在另一座陌生的城市滞留下来。因此,一个城市的流动人口中,有不少就是另一些城市或乡村的失踪者。而一个远嫁海外的少女,就成了本地本市本国的失踪者,并成为另一块陌生土地的不速之客。一座人口急速增长的城市(比如深圳),很可能是失踪率很高的城市;而一座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城市(比如上海),很可能是失踪率很低的城市。


  判断失踪究竟算好事还是坏事,是颇费踌躇的难题。因为人们寻找失踪者,而失踪者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两者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不仅对失踪做价值判断颇为困难,即便判断失踪与否,也决非如想象中那么一目了然。比如一对夫妻的独子离家出走去少林寺,他就是失踪者。但如果反过来,他父母双双出走,他父母就不被看作失踪者,而他倒成了被遗弃的孤儿。认为少数者的消失才是失踪,很可能是习惯思维的误区。因为除了意外死亡者、拐卖者等非自愿的失踪者以外,大部分失踪者都是主动的失踪者。对于他们原有并且即将放弃的生活、社群和亲友来说,他们是逃离者;而对于他们前往并即将加入的新生活、新社群来说,他们却是加入者。失踪行为其实是一种有意识的自我放逐和自我解放,因为在他熟悉的原有群体中,他感到了日益增长的敌意和无法忍受的压抑。也就是悦,在众多的熟识者中,他感到孤独和痛苦,压抑和焦虑;而在崭新的陌生人中,他希望获得自如和释放,乃至获得自由和欢乐。事实上,失踪者们多多少少在新生活中接近了自己的目标,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因为人们很少看到和听说失踪者主动回到他们原有的生活中去。


  当人们走出熟识者的视野,就成了失踪者。失踪是每个人的必然命运,正如死亡是每个人的必然归宿。而当盗墓者掘开曹操留下的七十二个空空如也的疑冢时,他们发现,连死者的遗体都失踪了。每个人在生活中乃至历史中留下的踪迹,最终都会消失殆尽--侥幸被人饲得的少数人,留下的只是被扭曲的幻影,真实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被人记住到底该称为侥幸还是不幸,实在是莫大的疑问。
  73 销声匿迹者


  一位建筑学家曾这样说:每一块砖头都想出类拔萃。他形象地说明,每个建筑师所使用的材料都是相同的,但杰出的建筑师可以用普通的砖头造出了不起的建筑。能够使一块普普通通的砖头出类拔萃的建筑师,同样凭借了不起的建筑使自己成了出类拔萃的人。我想,大概每个人都有出类拔萃的愿望。这本身没有什么不好。出类拔萃的愿望,正是许多人对文化最终作出巨大贡献的原动力。


  一块砖头在人生的道路上绊人一跤,从而引起了关注,甚至登了报上了媒体,成为红极一时的角色,这是不是砖头的向往呢?我认为这不是砖


  头的真正愿望。每一块砖头的真正愿望是成为一幢建筑的一部分(无论该建筑是否伟大),而不愿被闲置在工地之外。除作它想成为任何一幢建筑的一部分的所有努力都遭到了彻底的挫败,它才会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地靠绊人一跤式的出人头地来代替真正的出类拔萃。


  但是,一块砖头一旦成为一幢建筑的一部分,无论这幢建筑多么伟大,它自己可能就永远消失了。砖头成为伟大建筑之一部分的愿望,可能是以自我消失的方式实现的。也就是说,在这幢伟大的建筑中,这块砖头没有成为出类拔萃的飞檐或柱头,而是成了销声匿迹的内墙或过道。明白了这一点之后,砖头将何去何从呢?我认为,一块真正出类拔萃的砖头,将宁愿在建筑中销声匿迹,也不肯在大道上绊人一跤。因为人同时有另一种与出类拔萃相反的愿望,即销声匿迹的愿望。正如一句西方谚语所说:隐藏树叶的最佳地方是森林,隐藏水滴的最佳地方是大海。我们也可以说,隐藏一块砖头的最佳方法,是把它砌人建筑。


  可见,出类拔萃和销声匿迹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愿望,并非完全不能相容。


  或许在内心深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不朽(不朽是出类拔萃的进一步放大),但真正的不朽者,必须愿意做速朽的事业。鲁迅说:愿我的文章速朽。正因为愿意速朽,鲁迅没有去经营名山胜业;正因为不怕连朽,鲁迅成了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批评家,从而走向了真正的不朽。一切妄图逃避时代、逃避责任、逃避义务的人,都会像那块不愿消失在建筑中,而宁愿不择手段地绊人一跤以出人头地的砖头那样,很快就身败名裂,然后真正地、永远地销声匿迹。
  74 远交近攻者


  远交近攻是秦国的外交策略,它对不接壤的诸侯国实行怀柔策略,对邻国则加以各个击破。而一旦隔在中间的邻国被吞并,原先不接壤的诸侯国成了新的邻国,那么原先的远交对象就成了新的近攻目标。这一策略成功地分化瓦解了敌对势力,最终帮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


  生活中的许多磨擦,正是因为不少人在社会交往中运用远交近攻这一方法所致。比如情侣的关系虽然亲密,但由于国土尚未接壤,所以双方正处于远交状态。然而一旦结婚,双方的疆土近得不能再近,于是短兵相接的近攻也往往难以避免。我们与朋友之间,关系疏远时愿意接近,一旦接近又频频冲突。不少人在公共场所能够做到尊重老人和女士第一,在自己家中却不能善待自己的父母和妻女。很多教帅对自己的学生往往能耐心开导、循循善诱,而对自己的孩子却极不耐烦,动辄喝斥打骂。许多人在单位和公司是人际关系的楷模,但在家里却本性大暴露……例子举不胜举。人是社会性动物,所谓社会性,首先就是与亲友的关系。人的生活,主要是与亲友的共同生活。本该最善待的亲友,却成为最没有善待的人,这种遍布于生活中的远交近攻现象,似乎悦明了人性中的某种根性。因为越是距离近的人,越是容易看透并利用我们的弱点;因此越是在亲近的人面前,我们也越会撕下礼仪的假面。许多人办事爱找熟人,但也有人反其道而行之,正是因为深谙某些人独吃自家人的缘故。


  美国人做过一个社会调查,请被调查者作出抉择:你是否愿意出卖和陷害自己的某个亲友(不论他将陷入何种厄运),以换取一百万美元?有百分之四十强的人表示愿意,如此高的比例实在令人震惊。但是撇开道德评判,这一调查至少说明:亲友是最容易被出卖和陷害的,因为我们掌握亲友的秘密,而我们无法出卖和陷害一个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如果把美国人的调查题目换成:你是否愿意出卖一个陌生的路人以换取一两万美元?或许愿意的人会更多一些,但这些人显然会明白他们不容易出卖陌生人。人们只能出卖自己的东西:人们最容易伤害的,正是自己人。一个人要出卖企业机密,他能够出卖的只有自己供职的企业。一个人要出卖国家利益,他能够出卖的也只有自己的祖国。这说明距离越近,利益纠葛越是复杂难解。而正因为难分难解,超越刊益原则的道德行为才成就了人的高尚。虽然我决不赞成伤害陌生人和出卖异己集团,但毕竟,我们最不该伤害的,恰恰是自己人,我们最不该背叛的,理所当然是自己的祖国。
  75 施者与受者


  在公交车上让座是我从小养成的习惯,如此微不足道的善意,我当然不会施而望报,但奇怪的是接受座位的人常常不仅不道谢,甚至连微笑点头都不会,她(他)会面如霜雪地坐下,转头去看窗外,似乎对我十分厌恶。后来我学了乖,让座后立刻走开,免得接受座位的人怪模怪样地不自在,反过来又让我更不留在。这使我颇为感慨,为什么付出善意也成了找罪受?


  道德家们习惯于教导人们行善,然而善行善举在当代社会中已日益稀有。从让座与受应这一极其平常的人际关系之难以建立,或许能够让我们想到一条与行善相反而相成的准则:接受善意。这一准则同样适用于一切人际交往。只有当人们能够坦然受座,习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欣然让座。很难相信,一个不愿接受善意的人,会是一个乐于行善的人;不愿接受善意的人的善举,令人怀疑他的动机。只有愿意接受善意的人,才能在遇到比他更需要帮助和善意的人时,毫不犹豫地付出。学会接受善意,是一个人心理不阴暗、对人性的光辉充满信心的标志。因为这样的人知道,如果你不接受善意,他人的善意就无法实现为善举,这样他行善的意志就受到了挫折。你接受了他人的善意,他人就会因你的接受而快乐。这是一切行善者的自私的成分--没有一个正常人会主动做毫无快乐的事。因此,不接受善意就不仅仅是不接受善怠,而目.同时就是不乐于行善,不接受善意就是某种意义上的不善。因此不接受善意与不善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而接受善意,正是另一种意义的行善。


  施与受,在这里得到了内在的统一。这与爱情非常相似,其实一切美好的人类情感,都与爱情有某种同质的东西,虽然在表现形式上会大相径庭。母爱的伟大,固然是因为她的施善不望报,但也取决于接受对象的成全--她的儿女一般不会拒绝她的善意。由于子女的坦然接受,母爱得以升华,每一个母亲因而成为精神上的富翁--付出本身带给她极大的快乐。任何能够付出的人,总是在精神上富有的。葛朗台在物质上是富有的,但在精神上却是赤贫如洗的。而一个物质上一无所有的人,只要有善意,只要会微笑,就是富有的。任何人,都不可能贫穷到无法释放善意的程度。至少,他可以用接受善意、成全善举的方式,释放他的善意。乞丐现象在历史上得以长期存在的人性基础,就是他们满足了施舍者行善的愿望。然而与职业乞丐不同,所有宗教上的托钵僧,都是通过行乞化缘,即接受你的行善和施舍,来做人间的最大善事的。一个人只要接受他人的善意,就极大地唤起了他人天性中的善根--一朵来自天国的七彩祥云,同时索绕在行善者与受善者的头顶。
  76 流行主义者


  明年流行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有人知道,谁?权威。我是最佩服权威的,因为他的金口一开,有耶稣般的权柄,上帝般的威力。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说什么,就有什么。权威说,明年流行红裙子,于是就流行红裙子。说流行什么,就流行什么。耶稣说,我三天后会复活,于是便复活了。权威说,六十年前的旗袍明年会流行,于是便流行了。就这么神!就这么灵!而神灵就是上帝。


  我不信上帝,不信复活,因为上帝不存在。但我信权威,信流行,因为权威预测流行确实灵验。明明白白摆着:先有了世界,才有人虚构了创造世界的上帝。世界在先,上帝在后。同样明明白白的是:先有了权威的预测,才有了百发百中的流行。预测在先,流行在后。古往今来,敢于自称先知的多了去啦,看相算命、测字卜卦、推背图、烧饼歌、以塞亚、耶利米、诺查丹玛斯……但大多属于说是一物即不中的卡桑德拉。惟有预测流行的现代权威,才是不折不扣的先知。


  预测流行的权威决不像巫师那样,搞玄玄乎乎的象征主义,他预言起来斩钉截铁,通俗易懂。试想,如果权威说得含糊其辞、深奥费解,比如他说明年可能流行暖色调,你是赶着做红裙子好,还是做黄裙子好呢?你拿不定主意,明年就流行不起来。他说得明白,明年流行红裙子,于是惟恐赶不上流行的女孩子人人做了一条红裙子,到夏天一齐穿出来,于是红裙子就真的流行了。


  预测流行的权威也决不像巫师那样,搞鬼鬼祟祟的神秘主义,他预言起来大声疾呼,广而告之。试想,如果权威把预测仅仅告知妻女亲友,悄悄地对她们说明年流行旗袍。嘘,噤声,天机不可泄露!那么明年穿着旗袍上街的这些亲友妻女,就会被人当成傻瓜或疯子。这样权威就不权威了。不,权威必须借助大众传媒,登报纸,上电视,举行时装表演,开新闻发布会,务必让所有的人都听见:喂,告诉你们:明年流行旗袍!于是惟恐赶不上流行的太太小姐们人人做了一件旗袍,到秋天一齐穿出来,于是旗袍就真的流行了。


  可见,预测流行的现代权威与预卜休咎的古代巫师确实大不一样。手段边然不同,命运自然相反。巫师们越是鬼鬼祟祟,越是流年不利;权威们越是贼煞胆大,越是心想事成。到最后权威成了魔术师,他可以无中生有地信口雌黄,厂家不得不只生产他预测的流行商品,店家不得不只经销他预测的流行商品。于是,本来不赶流行的人也不得不只买权威预测过的流行商品,因为你根本买不到不流行的东西。所以你不得不信权威,不得不信流行--因为信不信由不得你!
  77 无后主义者


  几年前,上海成为第一个进入人口负增长的中国城市。这对被人口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中国,是一个极大的喜讯,也是上海人的骄傲。达到这一成就,除了严格执行独生子女政策以外,另有一个甚少引起关注的重要因素:拒绝生育。根据一项统计资料,上海每百对新婚夫妃中,至少有四对不生孩子。为了区别于不结婚的独身主义者,称他们为无后主义者或许是恰当的。


  无后主义者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夫妇双方都有各自热爱的事业。他们放弃后代大概有三个原因:一、逼仄的住房。尽管这一困境正在缓解,但一般市民的育婴室,知识分子很可能优先考虑做书房或会客室。二、有限的收入。一般市民可以把自身衣食开支以外的全部收入用于育儿,但知识分子很可能优先考虑把它用于文化消费。三、已过最佳生育期。


  对女性来说,三十五岁以后生育是有风险的,而许多知识女性要过了这一年龄才谈婚论嫁,为了自身安全,也可能为了保住收入优厚的白领职位,她们不得不放弃生育。还有一些不具普遍性的因素,比如立意要为缓解人口压力而作出贡献。或者,作为知识分子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是知识分子,但知识分子的生存困境使他们不想让后代再承受同样的痛苦,因而拒绝生育。也有的夫妇一心想出国而暂时不考虑生育,结果出国遥遥无期,却把生育耽搁了。另外,上海的长辈大多数较为开明,他们很少会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类传统观念对子女施加压力,况且上海妇女的地位之高在国内首屈一指,无论公婆还是丈夫,都难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她们的意志之上。以上因素的综合作用,为上海的无后主义者的增加提供了或自愿或被迫的各方面条件。


  有人曾经指出,严格遵守独生子女政策的多为文化较高的公民,而半文盲、文盲则不顾国策坚持超生,长此以往会降低国民的整体素质,他们主张加强对超生者的处罚和打击力度,对此我非常赞同。但上海刚刚进入负增长时,就有人援引新加坡的政策,建议市政当局考虑放宽独生子女政策,允许知识分子生育两胎甚至以上。对此我无法苟同。我认为新加坡的政策是一项歧视政策,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却有血统论的气味,任何法律都应对全体公民一视同仁。


  除了应该避免对低文化者的歧视,更有必要避免对无后卞义者的不公正,在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支配下,许多人对无后主义者竭尽冷嘲热讽之能事,以至迫使某些无后主义者为了证明自己并非不能生育,往往赌气让妻子先怀上孕,然后再大张旗鼓去做人流。而更大的压力来自相当普遍的武断偏见,即认为拒绝生育是一种为了一己幸福而拒绝神圣义务的自私行为。事实上,大部分无后主义者将把他人用于生儿育女的精力转而倾注于工作和研究(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工作证),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和中国文化的复兴作出世大贡献。
  78 足球人


  今天,任何人如果决意成为人类公敌,只要反对足球就行。否则,无论你如何倒行逆施,总会有追随者。反对犹太人的希特勒不仅活着时有追随者,死后也有新纳粹主义者为其招魂。但谁要是胆敢反对足球,嘿,走着瞧吧,没你的好果子吃。


  二十世纪既不是黄金时代,也不是黑暗时代,既不是战争时代,也不是和平时代,而是足球时代。我不想成为人类公敌,所以不反对足球--因为我不敢反对足球。据统计,全世界有五千万职业足球运动员,业余的少说也有五亿,再加上既非职业又非业余的二十五亿球迷,反对足球就是与人类的一半作力量悬殊的对抗。如果算上这一半人的配偶,你就是在向全人类公然挑衅。要是再算上他们的情人、子女、至爱亲朋、三姑六姨,你就是在与五倍以上的人类对抗。虽然数学家不会同意我这种神经错乱的算法,但至少会同意,你在与加了倍的宗教性狂热对垒。


  任何时代的人类都需要宗教,足球就是二十世纪人的宗教。基督教没有征服世界,而地球统一于足球。梵蒂冈被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所取代。球王如同教皇,一个国家如同一个教区,国家队主教练就是红衣主教,球星就是圣徒,就是民族英雄。一个外籍教练,就是一个传教士。一个球迷,就是信仰世界性宗教的虔诚信徒。而一个足球流氓,就是一个用武力维护圣教的皮萨罗。苏格拉底并非哲学之父,而是一个球星;圣保罗并非教会之父,而是一支万众景仰的巴西球队。一支球队,就是一个圣殿骑士团;一次世界杯赛,就是一次十字军东征,因为世界杯正是他们的圣杯。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爱国,只要看他是否与本国足球队进军世界怀的命运休戚与共就行。


  足球教会奖励一个足球教区,就是授予世界杯主办权,足球教会惩罚一个足球教区,就是剥夺一个足球教区的世界杯参赛权。这是中世纪的教皇恩准或开除国王教籍的现代改版,其震撼力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足球兴衰,足以影响一个政权;足球恩怨,足以引发一场战争;足球荣辱,成为国耻和国光;足球分歧,离合爱情和婚姻。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悲欢喜怒,系于一球。基督教徒悦,太阳绕着地球转;足球教徒说,地球绕着足球转。世界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只有一个足球;球乎球乎,惟一而足。赞美真主,阿弥陀佛,哈里路亚,阿门!
  79 僭妄者


  文艺复兴以后兴起的人道主义和科学至上主义,使人类变成了不顾地球环境的承受极限而向自然无限制宣战和索取的僭妄者。这种僭妄首先表现在认为一切问题都可以由人解决。如果没有现代医学,许多人会末及中寿就夭亡,包括本书的作者和读者中的不少人可能都难以幸免,甚至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援助也可能是逆天之举。由于现代医学以及其他多种综合因素导致了人口爆炸及其长寿,大量的食物变得不可缺少,导致了70年代开始绿色革命,然而绿色革命的副产品却是大量动植物的灭绝。人口压力几乎无法避免以减少人日为目的的灾难性战争。而现代战争的非人道性已无须再进一步强调。因此人道主义即人类中心主义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每一次近期目标的解决,都有大量遗留问题。科学家认为,一个问题的解决会产生一批新问题,这些问题最终会排除那种解决。


  不仅农业,现代畜牧业和养殖业同样带来问题。生态学告诉我们,环境能够忍受数十种土生的不同的食草动物,因为它们分别以植被的不同部分或同一植被的不同阶段为食。但环境却无法忍受同等数量或更少的牛群,因为牛吃同样的东西。单一动物的放养已经无法避免牧区的逐渐沙漠化。人类不仅是工具的制造者,尤其是沙漠的制造者。然而沙漠中有限的动植物也不得安宁。一次跨越沙漠的摩托车赛,就可能改变500平方英里的沙漠植物群落,使它受到严重损害。这个损害需要一个世纪以上的时间才能恢复。然而没等恢复,下一次摩托车赛又将开始。沙漠扩展的必然结果就是大量物种的消失,而任何一个物种的消失都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大。


  我们必须纠正把一切自然物都视为人类资源的纯经济学观点。某些看起来没有资源价值的自然产物的经济价值是遥远的,模糊不清的;它防备的是黑夜里可能撞上的事情--不可逆改变造成的未知危险。不但风险模糊不清,而且即使由于丧失非资源造成的危险具体出现了,可能也无法证明其间的联系,甚至无法觉察这种联系。蒙田早就提出过警告:我们应当公正地对待人、友好地和善意地对待敏感的其它生物:在我们和它们之间有一条秘密纽带,一种双方相互依赖的存在。
  80 末世论者


  末世情结是一种永恒的病态心理,一种占老的小资情调。虽然相对于历史的黎明时期,当代人确实有时间上的充分依据认为自己生活在末世,但孔子、佛陀、耶稣乃至但丁、卢梭、歌德、托尔斯泰,都感到自己生于末世。这种世纪末的悲情愁绪是每百年要宣泄一回的。二十世纪末的人们大概也难免要传染上一回。


  然而我却觉得生当末世真是万分幸运,因为生于上述大师之后,我才能读到他们的杰作。同样,如果麻将群众生当麻将发明之前、电脑网虫生当电脑发明之前,他们怎么过这一辈子?如果你失去了赖以生存的主要游戏,你怎么活下去?这也有助于理解大部分自杀者的动机。当一个惟利是图者破产、一个爱情至上者失恋、一个权欲熏心者下台、一个思想艺术家才尽,自杀很可能是唯一的解脱之路。然而这些人互相之间却永不会理解。罗密欧会劝江郎去打麻将,江郎会劝罗亭去玩电子游戏,可他们之间将永远话不投机。由此可见,自杀者在他自杀之前是幸福的,或至少自认为是充实的。可是如果失去了麻将、失去了电子游戏,革命群众们虽然决不会自杀,但是肯定会无聊,而无聊是无药可救的,无论是末世时代的无聊还是黄金时代的无聊。


  诗人的自杀理由可能是:如果我活在两千年前,我就能创立一个哲学流派或一个宗教;如果我活在一千年前,我就能成为诗圣或文豪。可我不幸生当末世,天生我才竟无用,所以我只好自杀。白痴的自杀理由可能是:如果我活在爱迪生以前,电灯的发明者就可能是我;如果我活在爱因斯坦以前,相对论的创立者就可能是我……可现在该发明的都已经发明了,该创立的都已经创立了,我的天才毫无用处。


  对于天才来说,生当末世就是:他能做的别人都已做了,别人还没做而需要有人去做的一切,他却偏偏都不会做。末世论的根本内涵就是这些。当然现在还有另一种末世论的变体:如果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是生在美国,我就可能……这是从文化的末世论变成了国家的末世论,末世论的时间性被转化成了空间性的意义。


  无论是两干年前还是两千年后,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希腊,任何时候的任何地方,都有这种或时间或空间的末世论,所有的末世论者都是必然的而且是本质上的失败者。无论他在任何领域取得多么巨大的世俗成功,他的生命存在都是虚脱的,因为他的一切价值都是建立在如果上面。正如一位美国诗人所说:语言文字中所有最凄惨的字眼里/最凄惨的莫过于:本来可以。无数失败者和末世论者都曾异口同声地说:早知道可以这样,我本来可以……这是那只吃不到葡萄的狐狸的最深刻的内心独白。所有的失败者都具有狐狸式的聪明,对他们来说,幸福这颗葡萄,永远高高地吊在不属于自己的那棵树上,像代达罗斯吃不到的仙果和琼浆。


  因此,既没有世纪末的残月,也没有新世纪的朝阳,世纪末或末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时间点,无论此前还是此后,月亮每月照样圆缺,太阳每天照样升起。



  第九章 吵架的人


  81 吵架的动物


  死生亦大矣。除了生死二事,有没有第三件人人不可避免的大事?恐怕每个人的回答都不会相同。会有人说是爱,会有人说是吃,也有人悦老,也有人说病。然而人人饮食,却有人辟谷或绝食;个个男女,竟有人禁欲或独身;无人不衰老,偏有人英年早逝;无人不生病,也有人从不服药。可见这些看似重大的事件都缺乏真正的普遍性。说起来一定令人吃惊:仅次于生死、无人可以幸免的人生第三件大事,是稀松平常微不足道鸡毛蒜皮啰哩啰嗦的--吵架。


  然而吵架甚至比生死更重大。由于人出生时浑沌无知,死后又无法感知,于是吵架就成了人生的第一件大事。况且生死虽然牵动着家庭、影响着社会,但它们毕竟是个人自己的私事,而吵架却是任何伟人都无法独力完成的社会性行为。因此正是吵架,使一个自然人成了社会人。甚至生死本身上与吵架不可分割:一个男孩出生,他的父母亲属会因为想要一个女孩而吵架,会因为他长得像谁而争吵;一个女孩出生,她的父母亲属会因为想要一个男孩而吵架,会因为她长得是否漂亮而争吵。而一个人在吵架声中厌倦而死,他或她的子女亲友又会或为了争夺遗产、或为了评价功过而吵得沸反盈天。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于是吵架也就自然而然从出生直到死亡,自始至终像影子一样紧紧钉着每个人的脚跟。


  如果鹦鹉学舌地模仿哲学家的曰吻,或许可以这样下定义:人是吵架的动物。更进一步细想,几乎没人能举出第四件人人必定经历的事情,所以吵架几乎成了生命中独一无二的唯-一件大事,真可谓攸攸万事,惟此为大。一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休戚啼笑与之相关、荣辱成败之与相伴的吵架史;一部漫长的人类史,更是一部闹嚷嚷乱哄哄、你方吵罢我已登场、话音未落骂声四起的吵架史。
  82 吵架先驱者


  细究世界吵架史,我认为希腊的苏格拉底与中国的公孙龙可以合称东西方吵架界两大先驱。有一个无法核实的传说,苏格拉底得到一个神谕,说他是全希腊最有智慧的人。这与他妻子对他的评价你一无所知出入太大,然而苏格拉底既不敢跟自己的妻子顶嘴,更不敢跟神吵架。不得已,苏格拉底只好站在雅典街头,与路人吵了一辈子架。虽然所向无敌,然而他在家里,对自己那位出名的不贤之妻的诃责,除了承认我一无所知以外,决不还嘴。令人吃惊的是,作为有史以来的吵架第一高手,苏格拉底竟吵不过自己的妻子。而如果我们稍作推测,或许苏格拉底的吵架艺术,不过是乃妻秘授的一点些微末技罢。到最后,荣获全希腊吵架奥林匹克冠军的苏格拉底再也找不到一个对手,有嘴没嘴的避之惟恐不及,真正尝到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苦闷,于是他只好仰脖子喝毒药--饮恨而死。


  富于启发的是,苏格拉底时代以后,凡是有点智慧的人,都是跟神吵架;凡是不算太有智慧的人,都是跟自己的妻子吵架。不过这是题外话了。


  且说公孙龙骑着白马出关,被关史拦住,因为关口竖着牌子:骑马者不得出关。对吵架学略有所知的人一看就知道,竖这块牌子的目的就是故意找人吵架,否则不会吃饱了没事竖这么一块毫不讲理的牌子。但吵架者正是吃饱了没事干的。没想到的是,公孙龙正是一个吵架国手,他对拦住他的关吏说:你的牌子上只写着‘骑马者不得出关’,没写‘骑白马者不得出关’。关吏哑口无言,这场架竟吵不起来,只好眼睁睁看着公孙龙骑着白马轻轻松松过关。公孙龙的这一吵架技术流传甚广,后世的吵架眉进常沿用此道。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斗败犹太高利贷者夏洛克的方法也如出一辙:你的契约上只写着到期还不出钱割一磅肉,但没说顺便可以割出血。于是鲍西姬大获全胜。可见吵架术具有真正的普遍性,放之四海而皆准。


  庄子曾批评公孙龙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然而这恰恰是吵架学的精髓。吵架者从来是只图胜人之口,不求服人之心。其实庄子本人在吵架时也常用这套从公孙龙那里学来的方法。作为对吵架界祖师爷的纪念(最好的纪念是继承其遗志大吵而特吵),西方人关于苏格拉底是否该死这个问题,至今吵个没完;而中国人关于白马到底算不算马这个问题,也始终争个不休。
  83 进化了的打架者


  由打架而进化到吵架,是人类迄今为上最大的进步。打架的初民,还停留在动物的边缘,而放弃打架提倡吵架的人们,已进步到足以组成一个人类社会,因此吵架是人与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兵法之祖孙子最早提出化打架为吵架的文明主张:不战而屈人之兵。说来有趣,孙子名武,本该提倡打架(虽说他讨论的是打群架或曰打仗)而反对吵架,但他老人家与人为善,宁愿自己名不符实(时髦的说法叫超越自我),也要让老祖宗从丛林进化到社会、从动物进化到人类。至于孙子的子孙们酷爱吵架却不敢打架的劣根性被总结为装孙子,是否与孙老夫子的偃武修文主张有关,我就不得而知了。


  有怨气要发泄又不想打架,保持心理平衡的唯一秘诀是吵架。因为打架必有死伤,打群架或打仗则死伤无算,是伤天害理的最大罪恶。吵架虽大高而不妙,但避免了最大的罪恶,在吵架中用点手段可谓无可厚非。有人说外交家就是为本国的利益而到国外去进行爱国主义撒谎的人,其实更多的时候是进行爱国主义吵架。而爱国主义吵架避免了不少爱国主义打架和爱国主义战争,自无异议。可见吵架与撒谎一样,不可一概否定--而撒谎正是吵架中最常用的战法之一。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外交官正是每个国家派出的顶尖级吵架国手。进而也就容易理解,联合国相当于吵架奥林匹克。由于联合国的事务至今还是一团糟,看来人类要从吵架进步到对话(现在刚开始提倡),并不比从打架进化到吵架更容易。彻底根除打架已很困难,逞论根除吵架的乌托邦。所以插之无甚高论,我们先别忙着主张对话,还是老老实实研究吵架,弄出一些切合民生日用的称手家什。而学会正确地吵架,可以避免打架;学会艺术地吵架,可以使生活充满活力。善于打架的吵架高手墨子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他认为与其打架,宁可吵架;也就是说,他也主张武戏文唱。


  德国著名吵架高手叔本华认为,人类就像一群冬天的豪猪,寒冷使他们挤在一起,但是挤得太近,各自身上的刺就会互相扎痛,于是他们不得不离得远些,然而离得太远他们又害怕孤独,最后他们只好保持不远不近的最佳距离。--这真是至理名言!叔本华说的人与人的最佳距离,其所以最佳,因为这一不远不近的距离,最有利于酝酿吵架和爆发吵架,不仅如此,这一不近不远的距离更有利于延长吵架时间,有利于享受吵架乐趣。挤得太近而扎痛,人们就不可能无关痛痒地吵架--他们只好打架;离得太远,打架是打不成了,但是吵架也吵不成了,人生的寒冷将变得无法抗拒,而吵架正是人类给生命取暖的最佳手段。
  84 吵架的君子


  至少到目前为人,没有人从不吵架。卢梭敢站在上帝面前自称是个好人(这话就是成心找人吵架),却不敢说自己从未与人吵架。实际上他一生吵过的架以及他死后别人因他而吵的架,很少有人能与之相比。如果把吵架者和打架者除外,人类历史就会空空如也。而且以吵架青史留名的人,远远超过以打架出名的。甚至可以认为,一个人是否天才取决于他是否出名,一个人是否出名取决于他是否吵架。出名的人总是不好惹的,而不好惹的意思,就是他擅长吵架。与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相似,一个仅在一时一地吵架出名的人,人们称之为有名的坏坯或小流氓,而一个吵架的声名超越时空的人,人们称之为著名的天才或大伟人。


  甚至他佛神圣也免不了吵架,八仙互相捉弄,神魔不断斗法,奥林波斯山上的诸神也争讼不已。有人从不打架--比如在下;却决没有一人从不吵架--我也未能免俗。所谓君子动口,小人动手,说明即便是君子,也免不了吵架。甚至不吵架无以成君子,不吵架无以成伟人。这一谚语还说明,在霍布斯所说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蒙昧时代,打架是普遍而经常的事。然而文明开化以后,大多数人都尽量避免打架,这是和平成为历史发展的总潮流总趋势的原因,人民总是反对战争的。即使在史无前例的动乱年代,也有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最高指示。由于没人愿意打架,和平总是可能的。然而人类又永远免不了吵架,所以世界也就不可能真正太平。真正太平是否就好,恐怕也难说得很,把停产房称为太平间,足见人们的褒贬。无论如何,活着的每个人时时而且常常要干的一件事,就是吵架。兹事体大,能无说乎?如果有哪位先生不同意,那么他一定是准备与我吵上一架了。我是爱挂免战牌的人,但过去从来没有、将来也永远不会高挂免吵牌。我只希望准备与我吵架的先生女士抱着以吵止吵(正如以战止战)的态度投入吵架,这也正是我时常投入吵架实践的目的所在:了解和掌握吵架的某种普遍规律,以便化打架为吵架,化大吵为小吵,化热炒为冷盘……剔除其糟粕,吸取其精华。
  85 吵架爱好者


  吵架是一种艺术,因此热爱吵架的人,就是艺术爱好者。中国人口众多,吵架艺术的爱好者自然不会少。我一向坚信,美国人比中国人笨得多,因为他们不会吵架--但愿随着中国向美国的不断移民,通过充分杂交后未来美国人将不再那么笨。美国人一旦不得不吵架,就让自己长期雇佣的吵架高手(他们称之为律师)代替自己到法庭上去吵。正如擅长吵架的中国人里也有不爱吵架的,不擅长吵架的美国人里也有例外的吵架天才。这些天才在生活中毫无用武之地(他们多么渴望生在中国),唯一的出路是去当律师或总统,这样一辈子就有吵不完的架。林肯则是一身兼二任,结果受到了美国人的特别崇拜。这大概是物以稀为贵的缘故罢。


  不仅美国人,欧洲不少民族都很不会吵架,所以他们在公众场合惟恐惹怒了谁,连说话都轻声细气,而深知有理不在声高的中国人说话则一律大嗓门,这是因为对吵架早已习以为常而且大凡吵架大多没什么道理的缘故。不明真相的老外常误以为正在套交情的中国人是在吵架。后来知道是说话,老外非常害怕:中国人说话都这么厉害,吵架更不得了,怪不得他们不需要律师。我们还是别惹他们的好。老外实在古怪,咱中国只有宫老爷出巡,衙设举着肃静的牌子,街头巷尾才能安静一小会儿,据说并不怕它的老外,却一天到晚窃窃私语,可见他们毫无安全感。凡是中国人,都爱那闹哄哄的市声,因为中国人明白,到那白马黑马是马非马都一概万马齐喑的时代,就不是好年景了。哪像老外的街头,一天到晚默哀似的,瞧着就丧气。说来有趣,老外的街头跟咱的法庭一样肃静;而老外的法庭呢,倒与咱的街头一般喧闹。


  中国人吵架吵得累了,就吹吹唢呐,敲敲锣鼓,放放鞭炮……那个热闹劲,是老外八辈子没听见过的。国人如果耳朵背了,旁人有义务大声喊着跟他说话,以示心地坦荡,事无不可对人言;老外的老头老太们要是耳朵不好使,却爱戴个助听器什么的,也不嫌累赘。这真要让苏格拉底悲哀,老外没从雅典人那里继承街头吵架的优良传统,倒把斯巴达人的打架遗风继承下来,称之为奥林匹克运动会,每四年大伙儿开打一次。现在中国人也已加入奥运,我很担心,长此以往中国的吵架艺术很快就会像锣鼓喧天的京剧一样没落下去。
  86 吵架运动员


  从积极方面来看,吵架是身体健康的标志,更是热爱生活的体现。人在吵架的时候,热血沸腾,满脸通红,肺活量增大,心跳加快,骂得痛快时汗如雨下,吼出警句时欣喜若狂。吵架是最佳的健身运动,这种取暖方式不借助体外的能源而独独消耗体内的脂肪,小而言之有利于减肥,大而言之有利于缓解现代社会日益加剧的能源危机。吵架还能提高智力,吵架时,人常常急中生智,表现出平时少见的伶牙俐齿。吵架是许多人歌唱生命的抒情诗篇,如果不吵架,他们根本不会运用感叹句;吵架是许多人表达爱情的温存方式,如果不吵架,他们根本找不到相爱的语言。


  一个形同槁木心如死灰、极端厌恶生活的人,是没有心情吵架的;一个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的人,也是没有能力吵架的。爱吵架的人总是心情不太好,但也不算太坏。心情太好的人,根本不会吵架,但没有一个人会心情好得每天像中了大奖。心情太坏的人,吵架根本不过瘾,他渴望行凶打架。因此吵架者的心情与那些表情阴沉、郁郁寡欢的家伙比起来,是轻松而愉快的,与那些喜滋滋乐癫癫的疯子白痴比起来,是正常而健康的。吵架者对吵架的胜负毫不介怀,他们具有一种胜固欣然败亦喜的超然。如果吵输了,心情虽然略坏一些,但肯定比憋出病来好得多;况且只要他善于拈捉战机,下一场吵架随时可能爆发,他有足够的翻本机会。如果侥幸吵赢了,也不会像那个名叫范进的中了举的傻瓜那样,狂喜得发疯。于是,一切烦恼和不快,乃至一切有碍健康长寿的精神狂喜、灵魂飞升,都在吵吵嚷嚷中化解和消散了。


  吵架,是支撑大多数人活下去的唯一精神支柱。正如和平是战争的备战阶段;不吵架的时候正是下一次吵架的酝酿阶段。到了后冷战时代,活得腻烦的年轻人大多盼不到在有生之年亲历大规模战争,于是吵架成了死水无波的平庸生活中聊胜于无的唯一期盼。与其说是道家思想让中国人随遇而安,倒不如说是勇于吵架的民风使中国人能够长期忍受不幸。因为生存的大不幸被一次次吵架分解和化解了。那些学会了隐忍的君子,那些在一切争执中退避三舍的好人,不是得了癌症,就是短寿早死。那些脾气暴躁的粗汉,那些不放弃一切吵架机会的坏坯,却很少生病。如果某个爱吵架的人突然言语有味面目可亲起来,我总会忧心忡忡地想起那句深港人之吵架本性的智者箴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幸的是,我的担忧很少落空。考虑到上天好生之德,我赞成甚至鼓励人们偶尔吵吵架(当然要讲究艺术性),这样可以健康长寿;但假如考虑到全球的人口压力,则又另当别论了。
  87 吵架艺术家


  精通吵架艺术的人,不仅口才好,而且风度好,台风佳。不仅听着增长见识,而且看着心旷神。冶。街头常见的吵架造型和艺术亮相有如下几种:


  一是潇洒自如的南京大茶壶式:左手叉腰,右手戟指(以直指对方脑门或鼻类为佳),因叉腰之手似茶壶柄,戟指之手似茶壶嘴而得名。而吵架易口干,吵完一场架,回家对着茶壶嘴灌上两口,也算中场休息,然后出门再找人吵。可见这一命名大有深意。二是攻守兼备的无锡大阿福式,双手抱胸,神定气闲,只差手上拿一把诸葛亮的羽扇,就能舌战群儒了。不过在夏大,你还是能在街头看到于执蒲扇的骂街斗士。二是锋芒毕露的武当派点穴式:一根纤细的手指在对方面门划来划去,让人误以为他是精于点穴的武林高手,甚至精通一指掸。对方如果不在口头上认输,就有以身试法的危险。这一姿势基本上能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善良愿望。四是以守为攻的少林派捶胸式或拍胸式(前者多为妇女,后者多为理亏者):我不想活了,我死给你看。这种吵架姿势相当于是打架的练习,以防一旦迫不得已需要打架也就是文戏武唱或文攻武卫时,自己久经锻炼的胸部足以承受他人的捶打。五是气急败坏的手枪自杀式:右手握拳但并不是准备挥向对方面门,而是竖着食指指向自己张开的大嘴,像一把手枪对着自己的嘴巴:我怕你?我怕你!这让人忍不住想起大唱现在世界上究竟谁怕谁的火红年代。


  吵架姿势属于宏观战略方针,吵架武器属于微观战术手段。一般开骂以后,每次吵架的具体纷争暂搁一边,甚至永久逐出话题,而主要施展以下称手的、顺口的各式武器。一、对交通事故进行预测,比如你明天出门被车撞死之类。二、过高估计对方的性魅力,比如谁不知道你在外轧姘头之类。三、过高估计对方的智商,比如你真了不起,我怎么能跟你比之类。四、预言对方或对方子女无生育能力,比如你这种人活该断子绝孙之类。五、宣布对方有牢狱之灾或向光之灾,诸如枪毙鬼、杀千刀等等。六、宣布自己有杀父恋母情结,但不同于老外的本地风光或曰特殊国情,就是恋的并非自己的母亲,要杀的自然也不是自己的父亲。这些武器一般具有一次性专利权,一方已说后另一方再鹦鹉学舌要被观众喝倒彩,自己也会羞于启齿,否则就等于认输,因为理未屈而词已穷。但这种一次性专利仅限于同一场吵架,这位嘴慢的败将下一回合将抢先说出,所以吵架艺术也像任何艺术一样,要拳不离手曲不离曰地勤讲多练,方能臻于高境。
  88 吵架对练者


  为了不错过每一次操练的机会,我向有志于提高吵架水平的广大爱好者郑重推荐以下吵架对练者--


  邻里斗曰:中国人的住房结构,有利于经常与邻里吵架。这是改革开放以后许多老街居民不愿搬迁到西式盒子房里的原因。理由是那种西式房子人情冷漠,连吵架都找不到对手。与邻居吵架最有利于培养想象力,因为不捏造点事实不能取胜。以你以为别人不知道啊起兴,其实不管别人知道与否,当事人本人确实一点都不知道,这也有利于当事人进一步反思自己:什么什么?我是这样的人吗?你自己是什么货色!不怕人比人,就怕货比货。比比,有利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夫妻拌嘴:夫妻的舌头既然经常搅拌在一起,时不时地拌拌嘴也属合情合理。夫妻吵架最有利于培养诚实的美德,因为夫妻吵架总是讲真话:我一直不愿说出来,是你逼着我说的……有话憋在心里,容易憋出病来,吵架提供了一个讲真情的机会,既符合讲真话的时代精神,又有利于健康长寿,以便老伴老伴,直拌到老。中国人很少佛洛伊德所说的压抑,不必像西方人那样,在律师之外另找一个精神病医生。不少夫妻是天天吵架的,吵架是他们婚姻生活不可或缺的大菜。


  秀才与大兵(或君子与小人)的对练:这是一个比喻,表示冲突双方据守的原则一为力(大兵)一为理(秀才),所以既不能进入吵架的最佳状态--那应该是两个秀才,也没有达到打架的理想配置--那应该是两个大兵。这个比喻毕竟有利于僵武修文。不过这都是题外话。这句谚语的主要用途是当吵架有可能升级为打架时,胆怯的一方撤退前的体面借曰:就算我秀才碰到兵了好罢……


  男人与女人的吵嘴:吵嘴与亲嘴是一个分币的两面。比如说好男不与女斗,说的不是武斗,而是文斗,即文火慢炒,男女上演全武行的格斗到底少见。所以说常与女人吵架能使男人更文明一些,因为吵架本来就是女人的艺术。男人只有打架或打仗的艺术。比如一辆公共汽车突然紧急刹车,一个男人撞到前面的一个女人身上。女人生气道:三只脚的比两只脚的还站不稳。男人也生气道:我一张嘴怎么吵得过你两张嘴?


  人生何处不吵架,只要善于捕捉战机,就有可能在任何场合与任何对象吵上一架,而婆媳勃(奚谷)、母女口角、兄弟阋墙、父子内讧,更属于就地取材的日常吵法,而每一个不同的吵架领域都有特殊的方法和技巧,也都各具专家和权威,我这个光说不练者就不必再多说外行话了。
  89 职业吵架者


  有一个旧俄演员,说话也要结巴,吵架则更是一句话也憋不出来,只会张大嘴巴指着别人发愣。但他一到舞台上,用剧作家事先写好的吵架稿,真是声情并茂、雄辩滔滔。顺便说一句,所谓戏剧高潮,说白了,就是吵架。哪怕事实上描写的是打架,舞台上的打架也总是以花架子轻轻带过,重点放在吵架上。究其底里,剧作家多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他对打架没有多少经验,于吵架则是行家里手。


  剧作家与小说家的主要区别是,剧作家吵架更内行。所以他不怕为自己在剧中安排一个能说会道的对手,最后当然一定是剧那个代表剧作家本人的雄辩家高奏凯歌。如果戏剧中注定要输的一方笨嘴拙舌不堪一击,那么这个剧本就是失败之作。小说家的吵架本事一般比剧作家差得远,所以在他编造的故事里,小说家讨厌的人一定毫无口才,即使爱说话也漏洞百出、牛头不对马嘴,而代表小说家本人的主人公也一定轻易获胜。很多人写小悦,就是为了虚构一个自己可以与之吵架并一定吵赢的人(我本人写小说时就有这种明确的企图)。而那些剧作家之所以不写小说而专写剧本,是因为在剧本里比在小说中吵得更过瘾。


  但剧作家虽比小说家吵架更内行,也不过是纸上谈兵,他们的艺术才能再高,也不过是实战演习,在短兵相接的真正吵架中他们却思路混乱、张口结舌,反应不够快、脸皮不够厚,结果总是吵得丢盔卸甲、落荒而逃。作家写作,就是为了安全地满足吵架欲。佛洛伊德认为,艺术是生活缺憾的化装满足。这是对的,但他认为作家在作品里主要是满足性缺憾却是有失公允的。我认为对作家尤其是剧作家的心理分析的合理结论应该是,他们在作品中化装满足的,其实是吵架欲。


  不过,除了现实中的吵架失败者,也有一些吵架中的常胜将军最终不得不当了作家。因为人们总是避免与他们吵架,而他们又不愿大失身份地与平庸对手开吵,于是他们不得不把吵架的才能转移到写作上,以便在想象中虚构出一些吵架劲敌,然后痛快利索地把他们击败-一这就是文学的真正起源。因此最好的文章风格与最佳的吵架风格毫无二致。最好的文风与最佳的相骂术都是简洁洗练,明白如话,用短句子。只有蹩脚作家才会酸溜溜文绉绉地掉虚文,用结构复杂精心修饰的长句子,意思曲里拐弯让人晕头转向;只有不会吵架的书呆子才会满口书面语,有板有眼地做口头八股。因此文章写得佳妙,一定读者如云;吵架吵得精彩,一定观者如堵。写作以读者的数量论成败,吵架以观众的喝彩定胜负。
  90 吵架观众


  口才好是一种特长和精神财富,是特长就会技痒,难免逮着机会就卖弄,是精神财富就免不了有露富的强烈愿望,而炫技与露富非有观众不呵,吵架也不能例外。中国人是口才最好的民族之一,所以在中国大地的每个角落每时每刻总有人在吵架。你只要走上街,在你等的电车还没到来之前,你就有机会做一场吵架的免费观众。有人说中国人爱看杀头,这未免把中国人当成太麻木而残酷的生物,何况杀头并非街头常演的节目,即便爱看也供不应求。我想,说中国人是爱吵架并且爱看吵架的民族肯定更确切。中国人把吵架当成业余爱好。从盘占到如今,只要有吵架或杀头,就万人空巷。外国人把打架当成职业表演。从亚当到现在,有打架或拳击,就买票观看。中国人爱看杀头,也是因为爱看吵架。杀头是一场吵架的精彩结尾,是皇帝对付吵不过的臣子的最后手段。因为那张利嘴就长在头上,所以赴刑场时往往在被砍头者的嘴里堵一颗绳结或塞一节软木塞,就像把假奶嘴塞在爱哭闹的孩子嘴里一样。给焦大灌一嘴马粪,当然也不失为良策。于是观众也就兴尽而归,作鸟兽散。


  只有看兴浓的观众多,吵架者才有兴致尽情发挥。但吵架双方同时有上佳口才的概率很小,所以观众只好满足于一方占绝对优势的吵架表演,把它当成描捉老鼠。优势的一方得意地喵喵喵,观众亢奋地妙妙妙;劣势的一方惊恐地吱吱吱,观众痛快地嗤嗤嗤。这是多年前的大批判时代观众踊跃的主要原因。人批判虽然像两个人吵架,实际上被批判的一方根本没有还嘴的权利,他被允许悦的话,就是跟着观众一起高呼口号打倒他自己。批判者犹如相声中的逗哏,被批判者犹如相声中的捧哏。批判者或逗哏者说:你是一头猪。被批判者或捧哏者就悦:我正是一头猪。如是等等。这真是吵架史上的奇观。自古以来只有双方互不服气才能吵下去,大批判却是在一方已经完全服气的情况下追穷寇。被批判者作为吵架的一方,竟帮着对方跟自己吵架,占今中外的演讲家,真要羡煞大批判时代的演讲者。大批判是被告并未缺席的缺席审判,对手就在你的面前,但任你怎么胡说,他都表示衷心服膺。而你讲得越不合逻辑,越强词夺理,台下的观众越为你欢呼。正如美国电影《农家女》中的一个竞选场面,农家女对选民的狂热非常吃惊,但有人煞风景道:此刻的观众已经失去理智,随你吆喝什么他们都会欢呼。农家女不信,那人就大喊一声:卖鱼喽!果然,满场观众立刻大声叫好。



  第十章 民族的人


  91 埃及人


  埃及比早已湮没无闻的巴比伦还要占老,埃及为人类留下了最多的不解之谜。


  埃及曾是早期希腊天才荷马、伊索、希罗多德的圣地。然而人们知道罗马是希腊的翻版,却不知道埃及是希腊的蓝本。比如向俄狄浦斯提问的那个斯芬克斯,就原产于埃及。它的化身之一狮身人面像,现在还在胡夫大金字塔脚下。可惜奥斯曼帝国的炮兵曾把它当作靶子,把它的鼻子轰没了。说到鼻子,自然容易想到托勒密王朝的最后一位女王克丽奥帕特拉。但不必相信帕斯卡尔关十如果克丽奥帕特拉的鼻子再高一点或再低一些,整个世界历史将会完全改观的夸夸其谈,更不要被伊莉莎白·泰勒的《埃及艳后》所迷惑,克丽奥帕特拉决没有传说中那么美。使恺撒和安东尼真正着迷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的优雅风度所代表的古老文明--这就是为什么每个时代的名妓总是来自一个衰落中的古老民族的原因,比如埃及的巴比伦名妓,罗马的希腊名妓,晚清的苏扬名妓等等。因为优雅的风度只有经过时间之水的长久冲刷,才会风情万种,仪态万方。


  由于《旧约圣经》中对埃及法老的攻击,全体埃及人成了迫害摩西的罪人,这种不公正的信念,使埃及成了一个不该谈论的话题。文艺复兴以后,希腊恢复了名誉,而埃及依然只有盗墓贼感兴趣。拜伦愿意为希腊捐躯,却不会去阻挡拿破仑的埃及远征军。


  如果把整个地球比做圣诞老人的脸,埃及所在的非洲就是他的鼻子,欧亚两洲是他的一双眼睛,澳洲是他歪斜的嘴,美洲是他侧面的一只耳朵,而两极冰原则是他的苍苍白发和飘飘长髯。埃及正处于人脸中心的印堂位置,正如它曾经是世界的中心。地球老矣,人类老矣,文明老矣,流浪了两千年的犹太民族劫后余生,又重新回到了埃及身边的西奈半岛--一颗祸福难测的美人痣?还是一块生死未卜的老人斑?--完成了一个神秘而颇有玄机的历史循环。圣诞两干年后的今天,历史将走向一个怎样的未来呢?
  92 印度人


  印度人总是令人迷惑不解--他们矛盾得如此和谐。他们让矛盾双方对立,然而永不寻求统一,而是让矛盾双方--狂欢与苦行、圣洁与罪孽、创造与毁灭--对立而且并存。


  而这一切,源于征服者雅利安人(婆罗门)与被征服者达罗毗茶人(其他种姓)的对立和并存。征服者既不消灭被征服者,又阻上任何一方与对方同化,而几干年来这条种姓隔离的禁令竟得到了如此彻底的执行,实在是令人震惊的奇迹--在其他地方,任何禁令迟早会被另一条禁令所代替,或者一开始就是一纸空文。


  因此,印度几乎没有成文历史,它是最早的文明占国,而至今依然故我,仿佛超然于时间之外。


  任何民族,都不像印度人那样视狂欢为天经地义。在印度,寻求欢乐是第一宗教。湿婆的男根--林伽,被视为擎人之柱。没有一个民族,会像印度人那样公开陈列男女交欢的艺术品;没有一种宗教,会把男女交欢的雕塑奉为神像--欢喜佛。


  任何民族,都不像印度人那样视苦行为最高德行。在印度,寻求痛苦也是第一宗教。肉体的苦行--瑜伽,被视为神的奇迹。没有一个民族,会像印度人那样永远尊敬一个苦行者;没有一个民族领袖,会像甘地那样,把自我折磨--绝食和主动人狱,当做斗争的基本武器。令人惊奇的是,甘地居然胜利了,因为习惯于逻辑思维的英国人被吓坏了。


  《老子化胡经》曾经杜撰悦,老子骑着青牛西出函谷关,到了印度转世为大雄释迦牟尼。这当然不足凭信。但是老子的柔弱胜刚强理论在中国本土没有指导过如此有效的实践,却在两千多年后的印度由圣雄甘地令人信服地做到了。然而付地缔造的现代印度,会与古代印度有所不同吗?
  93 吉卜赛人


  人作为动物而非静物,在内心深处有一种无法遏制的冲动--流浪。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犹太人和吉卜赛人是相映成趣的两大奇观,它们都与流浪结下了不解之缘。吉卜赛人无疑是更悲壮的民族,他们是主动的天生的流浪者。对吉卜赛人而言,流浪是与生俱来的唯一的生活方式,他们世世代代地流浪着,没有目的地,没有终点站,仿佛是固置于走廊意象的偏执狂,他们拒绝被任何定居文明所同化。可是当他们--茨冈人、吉卜赛人、波希米亚人--欢天喜地地、奇迹般地出现在一个定居的、自认为是文明的种族的土地上时,谁不为自己相形之下的平庸和凡俗、苍白和病态而感到羞愧呢?每一个人都几乎不由自主地萌动了潜伏在灵魂深处的流浪渴望,这就是吉卜赛情结。


  多少个世纪以来,诗人、小说家、音乐家们献给吉卜赛人的颂辞,远远超过了他们献给自己的恋人的热情;市民、农夫、修道土、灯塔守望者对于吉卜赛人的羡慕,也决不亚于他们对于天堂的向往。成为一名传教士、云游僧、朝圣者、海盗、水手、地质学家甚至流浪汉,都变成了定居的人们释放吉卜赛情结的可能途径,而大部分人则是通过郊游和旅行来满足的。鼓舞法显、玄奘、徐霞客和马可波罗、哥伦布、麦哲伦的巨大激情,难道真的来自学者们言之凿凿的那些琐屑理由吗?众所周知,西班牙是吉卜赛人最多的国家,哥伦布船上那些安达路齐亚水手和加泰隆尼亚舵工的血管中,流动的正是被吉卜赛人激动起来的血液。毫不奇怪,虽然吉卜赛人也随着殖民者的远征渡过了大西洋,来到了南美洲,然而殖民者们定居了下来,而吉卜赛人却丝毫没有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只是换一块大陆流浪罢了。


  每一个具有旅行经验的人都感受过逼近目的地时的那种欣喜若狂,你的眼前浮现出一切能够设想的奇景,这是人生最值得珍视的幸福。然而幸福转瞬即逝,随着目的地的真正抵达,至福幻象立刻化为乌有。吉卜赛人以他们真正值得骄傲的阅历认定,海市蜃楼不仅仅存在于大海和沙漠里那云蒸霞蔚的颤栗空气之中,也可能由钢铁、大理石或任看似坚固不朽的材料建成。他们似乎大生就拥有《旧约·传道书》中阳光底卜无新事的智慧,对在人间找到乐园已不抱任何幻想,他什」又似乎彻悟了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迫求的过程,把自己抛掷于由偶然性左右的悲壮的永恒流浪,这样他们在把至福幻象永恒化的同时,也永远拒绝了失望。
  94 犹太人


  犹太人像候鸟一样,他们的流浪具有某种被动性。他们像西结福斯一样,是不情愿的、宿命的流浪者,仿佛是受了诅咒的该隐。上帝对该隐说:你必无家可归,漂泊一生。当他们不愿做埃及法老的奴隶时,当他们成为巴比伦的回徒时,当他们最终失去祖国时,当他们一次又一次浪迹天涯时,犹太人更渴望的并非流浪,而是家园。然而摩西为犹太人找到的家园--迦南,并非真是流奶与蜜的乐园。或许世间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乐园。这使犹太人成了最具悲剧性的民族,犹如人类总体命运的象征。


  在厌恶出门旅行这一点上,犹太人与中国人极为相似。中国人是世界上最非吉卜赛的民族,中国人的吉卜赛情结在封闭文化中受到了最深最久的压抑。几千年的封建户籍制和保甲制,把中国人禁锢在自己的土地上,并被儒家伦理合理化、理想化,生于斯,长于斯的定居生活变成了天经地义的唯一的生活方式。中国本上的流浪艺人从来没有赢得过艳羡的目光,而永远是看客同情的对象。中国人的旅行总是要有赴考、贬滴、戍边、流放、逃难、避祸等万不得已的理由。中国文学中根本找不到正面抒发吉卜赛情结的作品。曰不如归去,曰行不得也哥哥,诗中常闻子规啼,笔下每传鹧鸪声。曰父母在,不远游,曰征夫泪、游子悲,边塞之愁惨风物,固不足与论本地之旖旎风光。《诗经》中最感人的诗句是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自称最富历史意识的中国人从来没有写过一部史诗(因为史诗必是流浪的),倒有无数悲哀的明妃曲和凄惨的出塞图。唯一描写旅行的《西游记》,却是以旅行为苦的,故有所谓九九八十一难。


  同样,定居世界各地的犹太人无法忘怀放逐的噩梦,他什」把这种内驱力外化成对物的搬运--无休止的商业贸易。在现代世界,他们也借助十火车和飞机,把自己快速地搬来运去,但他们最终渴望定居下来,于是搬来运去的物,最终变成了物的魔术形式--钱,在他们的腰包里定居下来。最后,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犹太人在人类史上最大的一次放逐和屠杀--希特勒的排犹运动以后,终于又把整个民族搬回了摩西的祖国。
  95 法国人


  当人们说法国如何如何……的时候,大部分人没有意识到他说的并非法国,而是巴黎,而且是路易十四以后的巴黎。三百年来,人们已经不再知道。悄撒时代的高卢、丕平时代的法兰克、阿维农教廷时代的法兰西。所谓法国,就意味着路易十四、伏尔泰以后的巴黎--然而巴黎却不仅属于法国。


  没有一个国家的首都比巴黎更大,巴黎比整个法国还要大,巴黎大得超出了法国的国土。在它的两个传统对手--英国和德国,有巴黎;在它最瞧不起的强大盟国美利坚,也有巴黎--自由女神是巴黎人的礼物,有一部美国电影,就叫《德克萨斯的巴黎》。而且美国人死后不去天堂,他们去巴黎。在远东,上海至今还沉浸在半个世纪前曾被称为东方巴黎的自豪之中。


  巴黎是一切天才的首都,全世界的天才都希望成为巴黎的荣誉市民。日内瓦人卢梭成了巴黎人,科西嘉人波拿巴成了巴黎人,西班牙人毕加索成了巴黎人,连蹩脚画家希特勒也梦想着成为巴黎人……或许来到巴黎的天才已经太拥挤了,于是土生土长的高更不得不念叨着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远远地逃离巴黎,做了南太平洋塔希提岛的岛民--也因此,高更成了我最喜欢的法国人和最喜欢的现代画家。我不可能在这里-一提到从拉伯雷、笛卡尔到比才、雷诺阿等所有土生土长的法国天才。


  或许巴黎不仅比法国更大,也比地球更大,因为创造了今天的巴黎的路易十四,被称为太阳王。直到今天,法国虽然算不上一流经济大国,但独一无二的巴黎却依然是这个流行时尚左右一切的世界主宰。英国曾经自称日不落帝国,但大英帝国早已成为明日黄花,而巴黎却是一个真正不落的太阳,照耀在包括大英帝国在内的整个世界的上空。


  巴黎永远代表着时尚,但追随时尚的人从来不像高更那样问一问:时尚从哪里来?时尚是什么?时尚到哪里去?时尚成了现代人的上帝,而上帝是不可追问的。
  96 日本人


  日本人是最聪明的猴子--达尔文以后的人们大概不会因此而不快吧--他们不善于创造,却擅长于模仿和改进一切优秀的东西。日本民族没有产生过一个足以影响世界历史的巨人,但每个历史阶段,它都能通过或主动或被迫的创造性学习,成为在总体上仅次于老师的老二。而在某些局部,它的创造性改进还超越了老师。


  当李世民的唐朝成为世界最强时,它巨细无遗地学习中国--它至今依然是盛唐文明的活化石。当维多利亚的英国成为世界最强时,它最迅速地移植了工业革命的成果--它至今是外表上最绅士化的东方民族。


  日本人有两次不能满足于仅仅充当世界的第二号角色,第一次它向同样移植了欧洲工业革命成果的庞大的俄罗斯挑战,这场战争借了它的第一个老师--中国的土地做战场。侥天之幸,一场蚍蜉撼大树的决斗,居然是蚍蜉赢了。


  随后腓特烈的德国很快成了世界头号强国,于是日本人又立刻照搬普鲁士的军国主义。然后与希特勒的德国结盟,第二次向新的头号霸主美国挑战。很不幸,这次螳臂挡车的决斗,螳臂折断了。但它立刻毫不犹豫地向敌人学习--它现在成了美国的活标本。日本人的问题是,它什么时候会再一次拒绝充当第二号角色?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也是一个岛国,岛民情结使它与日本人构成了一个极为有趣的文化对衬:日本和英国像欧亚大陆的两只耳朵--总是消息灵通,善于向其他民族学习;这两个岛国都有岛民情结--总是渴望突破岛屿的边缘,他们都曾经用传统的战争手段来扩展自身的国上,可惜岛屿的天然边缘,使被征服的土地不可能永久划入自身的版图。于是他们现在变得聪明起来,前英属殖民地现在独立成了英联邦的荣誉成员,而日本人在南美买下了大片土地作为国民的养老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过去的战争办不到的事情,现在都可以用金钱办到。
  97 意大利人


  意大利人与中国人极为相似,因为两个民族都有光荣的历史,都做过各民族的教师;都有美丽的山川,是旅游者的天堂。更重要的是两国在近代都没有保卫自己的手段。意大利在1494年法王查理八世入侵以后,中国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两国都在长期的外国干涉、内战和起义中走上政治积弱和文化衰退,因此形成了相似的民族性格。


  中意两国人民都有极重的家族观念,爱国主义则是对家族的忠诚的政治延伸;而对家族的忠诚,常常使他们把国家利益置之度外,法律观念都极为淡薄,人人都希望他的同胞遵守法纪,但自己却可以例外。这必然使现代化进程如蜗牛爬行。意大利与中国人一样喜欢彬彬有礼、繁文缛节、礼花耀天、吵吵嚷嚷;也喜欢美味佳肴、酬宴宾客、多子多孙、几代同堂。意大利的艺术与中国艺术一样,也是高度装饰性的、精巧的,把形式看得比实质更重要。意大利人也像中国人一样,善于在苦难中哄自己高兴,懂得生活的艺术。


  意大利人像中国人一样善于创造生活中的艺术真实。意大利各火车站的大钟都拨快五分钟,免得乘客误车;但不明真情的外国人却往往在时间还够时就泄了气,结果真的误了火车。相反,列车上的钟却拨慢五分钟,使已上车的乘客很高兴提前发车,更对别人误车幸灾乐祸;同时当列车晚点到达时,还误以为是正点。


  更令人失笑的是,当希特勒于1938年到意大利来考查他的盟友的军事实力时,意大利全国参加了表演,把预定要经过的破旧街道用电影布景式的纸板遮蔽起来。希特勒在意大利检阅了无数的师团,他不知道这些师团就是那么几个,只是提前用车运到这里或那里罢了。上了当的希特勒因为错误地估计了意大利的实力而输掉了这场战争。意大利人不愧为世界上最大的反面军事天才,他们一举打败了两个大国--本国和德国。
  98 德国人


  德国总是一个令世界难以回避的严酷难题:它要么考问世界,要么拷打世界。当它的思想机器考问人类、拷打上帝时,它是那么伟大;而当它的战争机器考问上帝、拷打人类时,它又是那么疯狂--任何时候,世界都难以回避德国人或精神或肉体的暴虐。


  德国人是律法的民族,欧洲人中的犹太人。因此,任何欧洲国土都不如德国更适合失去祖国的犹太人居住,大多数犹太伟人都是德国犹太人:海涅、马克思、佛洛伊德、爱因斯坦……仅仅举出这几个就够了。这至少是导致德国人掀起最狂热的排犹运动的部分原因,因为傲慢自负的德国民族不能接受犹太人成为本国的骄傲这一事实,德国青年不愿接受犹太教授的教寻,德国贫民不愿接受犹太富翁的施舍。


  公正地说,德国人是受到犹太人恩惠最多的欧洲民族。但任何人都不愿感激一个被自己鄙视的人,民族与民族之间同样如此。因此欧洲反犹民族对犹太人的仇恨程度,差不多上与他们受犹太人恩惠的程度相等。德国人受犹太人的恩惠最多,因此他们就最仇恨犹太人--当你找不出堂皇的理由来仇视你的恩人时,你不过是暗中咬牙而已;而当你能够找到冠冕的理由(比如犹太人是出卖耶稣的犹大的同胞)来打击你的恩人时,你就会以比报复真正的仇人更大的狂热来恩将仇报。因为宽恕仇人可以显示你的美德,而打击恩人则表示你不仅不是能被收买的小人,还是人义灭亲的圣人。犹太仅仅是伟大的犹太民族中的一个败类,而全体纳粹分子却在那场人类史上最不义的战争中,成了忘恩负义的犹大式的败类。尽管德国人对战争的忏悔远比日本人真诚,但历史无法改写,每一个真诚的德国人都永远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


  战争早已过去,柏林墙也已经拆毁,但心中的墙却可能永远无法拆毁。更何况,纳粹主义的幽灵至今还在德国上空盘旋。
  99 美国人


  希腊是人类的第一次童年,美国是人类的二次童年;或者说,未来的新文化将以美国为它的希腊,因此美国是第二个希腊。美国人与希腊人一样不成熟,但也与希腊人一样充满理想。


  事实上,美国是由形形色色的理想主义者汇集起来的柏拉图式的理想国,美国民族就是由在各个旧传统过于强大的国家里难以立足的理想主义者组成的。每一个理想主义者,当它不能被一种既定的价值体系接纳的时候,他就会被斥为罪犯、疯子或危险分子。


  几乎每一个美国人都是充满理想的童子军。当然,充满理想乃至理想的纯正,并不能为他时不时的胡闹辩护--他常常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或者,他自以为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但实际上并不真正了解自己到底在干什么。比如当他投下原子弹的时候,又比如当他登上月球的时候。但更不能因为他的胡闹而嘲笑他的理想,因为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求全责备者是一切理想的死敌,大部分求全责备者,都是虚无主义者。


  因此,首先必须把每一个美国人尤其是美国新移民的个人梦想(它往往并不高尚)与整个美国民族所向往的未来人类新理想(总结它的全部意义还为时尚早)区别开来。其次,必须把全体美国人的集体意志与个别美国政治家的个人意志区别开来。个别的美国人也许非常平庸,个别的美国政客也许相当卑鄙,但美国的真正奇迹,就是超越了人类个体的人性弱点和所带来的弊病--在既不反对个人的自由主义、也不走向集体的无政府主义的同时,充分展现民族全体的最高智慧。这也许是美国人比希腊人伟大的地方。


  所有的精英主义者都不会喜欢美国,因为美国不是一块会产生伟人的土地。它是一块平民的乐土,一块不需要英雄的新大陆。
  100 罗马人


  罗马既是一座城市,同时也是一个横跨欧亚非(当时已知的三大洲)的大帝国--前有古罗马帝国,后有神圣罗马帝国。维持帝国统治的最人难题,就是在古代交通和通讯技术落后的情况下如何把命令和信息上通下达。为此罗马人修建了近代以前世界上最完善的公共大道。吉本在《罗马帝国衰亡史》一书中写道:大道从罗马的运动场出发,穿过意大利,遍布各行省,然后一直通到帝国边疆的尽头。而且连接各行省的道路全成一直线,不论是天然障碍还是私人产业都直穿而过。也就是说,大道面前人人平等。罗马对所有为帝国作出贡献的外省人授予罗马公民权,所有的罗马公民都一律平等。


  条条大路通罗马,早已成为殊途同归的同义语,人们早已习惯于把这一地理性的谚语引伸为精神性的隐喻,以为所有的理想、所有的发展都将达到一个共同的最终目标,可惜它至今只是一个无法证实但容易证伪、过分盲目并稍嫌乐观的信念,因为人类至今还不知道精神上的罗马在哪里。


  其实,根本就不存在既定的罗马,文明走到哪里,哪里就是罗马。但是首先,罗马必须是每个人的罗马,而决不是个别人的罗马。每个人都是不可剥夺的罗马公民。这就意味着,检验文明是在前进还是倒退,就看文明正趋向于使更多还是更少的人享有罗马公民权,就看全体公民在事实上是否真正平等。其次,罗马是在行走的过程中存在的,任何命令人类停止在某处,并宣称罗马就在这里的人,都是反罗马的僭主。


  罗马是一座永远不会竣工的通天塔。罗马存在于建造的无尽过程中,一旦停上建设,罗马就会立刻消失。人类曾经建设过无数座罗马城和无数座通天塔。所有的通天塔在其初建时都曾自称神圣的罗马,都曾自封上帝之城或不朽之城,但所有的通天塔迟早会像比萨斜塔一样发生倾斜,所有的通天塔最终都会像雷峰塔一样轰然倒掉,就像罗马帝国无可挽回地衰亡一样。


  人类的进步就在于有勇气走出神圣的光圈,重建新的罗马。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从有力者有理向有理者有力的缓慢进步史。

- 作者: 乏客 2006年10月25日, 星期三 20:1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理性的癌变——悖论 张远山

理性的癌变——悖论   张远山

    日本白隐禅师的公案“只手之声”当然是无法证明的,西方形上学家甚至断言,两只手的存在也是无法证明的。

    英国哲学家摩尔站起来说:“我现在可以证明两只手的存在。怎样证明呢?举起我的两只手,用右手做一个手势说:‘这是一只手!’接着再用左手做一个手势说:‘这是我的另一只手!’这样我就根据事实本身,证明了外间事物的存在。”

    摩尔赢得的掌声是会令中国人惊奇的,因为在中国人看来,摩尔说的全是废话。但更令我们惊异的是,形上学家认为摩尔的证明无效。因为摩尔的方法与禅宗一样,是“非理性”的,也就是“神秘主义”的。所谓“理性的”,就是“可证明的”。而证明必须是语言的、逻辑的、形式化的,无法证明的即使是事实,也不是真理。

    1)大约十年前,当我的朋友王先生告诉我“一个纸环只有一条边和一个面” 时,我曾试图用摩尔的方法证明他的错误。我从纸上裁下一个矩形纸条,把矩形的两条短边粘上,然后指着纸环说:“这个纸环有内外两个面,而且有两条边——也就是矩形纸条原来的两条长边。”我随手把一只甲虫放入纸环的内面,指出:甲虫如不翻过任何一条边,就不可能爬到纸环朝外的那一面;反之亦然。我又把甲虫放在纸的边脊上,指出:除非甲虫横越纸环的某一面,否则就不可能到达另一条边。 ——就这样,我就用“事实”证明了:“一个纸环有两条边和两个面。”

    王先生宽厚地笑笑,伸手扯断纸环,把矩形纸条的一头扭转180°,再与另一头粘上,然后不动声色地也把甲虫放入纸环的内面。我吃惊地发现:甲虫无须翻过纸环的任何一条边,就从内面爬到了外面,又从外面爬到了内面。也就是说:纸环真的只有一个面!王先生又把甲虫放上纸环的边脊,甲虫同样无须越过纸环的任何一个面,就能不间断地爬完整个“两条边”回到出发点。也就是说:纸环真的只有一条边!——就这样,王先生一个字也没说,就轻而易举地摧毁了我的“常识”。我骇然道:“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怪圈。”王先生微笑道:“这叫莫比乌斯怪圈。”

    王先生的微笑似乎是在暗示,他用的方法也是“事实证明法”。看来“事实胜于雄辩”的信条在此就像那头“黔之驴”,对“纸”老虎也无可奈何。用我的“事实”显然难以战胜他的“事实”,而曾几何时,“怪圈”像呼拉圈一样流行起来,淆乱了真理的天空。因此,必须回到语言,诉诸形式,才能重新高扬理性。

    2)“怪圈”的哲学名称叫做“悖论”。“悖”的意思是违反和错误,在汉语中并不常用,仅在形容老年性糊涂时还用“悖晦”一词。正因其不常用,再加上悖论在形式上的迷惑性,因此许多人不是把“悖论”正确地理解为“错误的、似是而非的假命题”,反而误以为“悖论”是“深刻的、似非而是的真命题”,甚至把悖论与辩证法等同起来,刻意追求和炮制形形色色的悖论,使辩证法走向形而上学化,因此他们不恰当地称悖论为“佯谬”——看上去是“错”的,其实倒是“对”的。

    反观西方,在哥德尔提出“不完全性定理”以前,哲学家们尚能根据“不矛盾律”(它常被简述为易引人误解的“矛盾律”)和“融贯性原则”本能地抵制悖论。哥德尔定理认为:任何封闭的形式体系至少有一个命题在体系内部不可证明,因此任何封闭的形式体系都是不完全的。”哥德尔使哲学家们认识到,要在体系内部变不完全为完全,使每个命题都得到证明,就必然导致悖论。于是一些神经衰弱患者悲喜交加地认定悖论是真理的极端形式:喜的是悖论似乎意味着某个领域的知识已经达到顶峰,悲的是达到顶峰的知识将不再发展。知识大厦的建筑师们似乎只好另外择地造楼了。

    但这样就把哥德尔定理的积极意义彻底抹杀了,哥德尔的伟大在于从形式上证明了封闭体系的根本局限,证明了恩格斯关于德国古典哲学终结以后的一切哲学将不应该再走向封闭体系的天才直觉,证明了形式系统之开放的充分必要性。哥德尔实际上揭示了悖论产生的一个源头——有限。不知哥德尔有没有料到,如果把有限封闭体系变成无限开放系统,同样会导致悖论。因为“无限”正是产生悖论的另一个源头;并且,“有限”与“无限”的并存互扭,依然逃不出悖论的魔掌——而上述三个原因,恰好就是所有悖论的三种基本型号。

    悖论的第一种基本型号是有限封闭型,也是标准型。由于它具有语言形式上的自我满足,基本上与事实无关,此我援引墨辩传统称之为“悖论”。它的最早形式可能是古希腊的“说谎者悖论”:

    一个克里特人说:“所有的克里特人都是说谎者。”推论一:如果他的话是真的,那么他也是克里特人,他也在说谎,因此他的话是假的;推论二:既然他的话是假的,那么所有的克里特人都不是说谎者,而他也是克里特人,他也没有说谎,因此他的话是真的——这就回到了开头,而且循环推论永无结果。

    必须指出,两个推论都不严密。前者把“说谎者”的内涵“经常说假话”偷换成“每句话都假”(这是不可能的);后者由“克里特人都是说谎者”的假,只能合理地推出“克里特人不都是说谎者”,而不可能推出“克里特人都不是说谎者且每句话都不说谎”。

    但不要误以为悖论都是玩逻辑把戏造成,请看毫无逻辑破绽的“剃头匠悖论”:

    一个剃头匠说:“我给不自己剃头的所有人剃头”。

    推论一:如果他给自己剃头,他就在给为自己剃头的人剃头,因此他不应该给自己剃头;推论二:既然他不给自己剃头,他就没有给不自己剃头的所有人剃头,因此他只能给自己剃头——这样也回到了开头,而且循环推论永无结果。

    墨辩学派也发现了该型号的悖论,如“以言为尽悖。悖。”(《经下》)“非诽者。悖。”(《经下》)“以学为无益也,教。悖。”(《经说下》),译成现代话就是:

    (1)有人说:“所有的语言都是错误的。”

    (2)有人批评一个喜欢批评别人的人:“批评别人是不应该的。”

    (3)有个老师要学生记住他的教导:“学习是没有意义的。”不妨称为“言尽悖者悖论”“非诽者悖论”“非学者悖论”,它们同样可以按照上述那种推论方式得出:“如果后件真则因为前件被后件指称而否定,因此后件假;既然后件假,则因为后件被前件指称而肯定,因此后件真。”于是同样进入罗素所说的“恶性循环” 。

    哥德尔定理所说的“体系内部至少有一个命题不可证明”,也是为了避免“恶性循环”,因为每个体系“至少有一个”命题是用来证明体系内其他命题的(即所谓“不证自明”的公理或大前提)母命题,如果这个母命题需要用被它证明的子命题来证明,就是“循环论证”。由此可见这一型号的悖论实际上就是一个微型的封闭体系。在演绎推理中,论证就是蕴涵,蕴涵就是指称。因此封闭有限型悖论的基本特征,就是前后件互相蕴涵、互相指称,也就是双重的对扭性的自我指称,而自指必然导致悖论。

    从思维学和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思维者及思维的语言,必须与思维者思维的对象及语言指称的对象互相分离。分离原则是思维与语言的根本法则。但语言本身也可以成为思维的对象,这正是自指性悖论产生的根源。消除自指性悖论的根本出路在于认识到一旦把语言当成思维对象,思维已经进入了元思维,元思维运用的语言已经是元语言。元思维实际上就是哲学史上神秘兮兮的“反思”。反思之所以神秘,就因为传统哲学并没有分清思维和语言及其对象之间的层次。一旦认识到思维着的语言不能同时成为被思维的对象,那么自指性悖论就会消失。元思维和元语言实际上就是封闭体系走向开放以后的思维和语言,但消解了有限封闭型悖论的形式系统一旦把开放推向无限,那么另一种型号的悖论正等在那里。

    悖论的第二种型号是无限开放型,由于它在有限范围内相对正确地反映了一部分事实,只是在无限推论中使一个相对有效的命题走向了反面,因此不妨称这种悖论为“反论”。它的最早形式有古希腊的芝诺的四个反论,如“阿喀琉斯追不上乌龟”;在《庄子·天下》记载的辩者二十一事中,也有与芝诺反论非常相似的反论,如“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等,都是有关数量的无限微分的反论。但无限型反论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哲学界的足够重视,甚至很少有人意识到反论也是悖论的一种,而且当本世纪集合论悖论批量出现时,人们的注意力也主要集中在其中的标准型号即有限型悖论上面,如著名的罗素悖论,却较少关注其中的无限开放型反论,如“康托尔反论”:

    “全部偶数的集合与全部自然数的集合相等。”

    它的错误是如此明显,因为谁都知道,偶数只是自然数的一半。但康托尔用摩尔式的事实证明法列表如下:

    自然数:1,2,3,4,5,6,7,8,9,……

    偶数:2,4,6,8,10,12,14,16,18,……

    自然数每有一项,偶数必然也有相应的一项与之对应:因此两者的总和相等。连罗素也没有注意到这是一个悖论,反而赞扬康托尔“逻辑严密”。

    我试着用归谬法来证明它的错误:设全部自然数的集合为∞(读做“无穷大”),则偶数的集合为自然数的一半,即1/2∞,因此康托尔反论断定:1/2∞=∞,这比断言“女人的总数等于人类的总数”还要荒谬,因为毕竟所有的人都是女人生出来的。

    数学家们或许会不顾常识地争辩说,二分之一的无穷大仍然是无穷大,因此康托尔反论是正确的,你的否证无效。他们不知道,人只能思维有限,而不能思维无限。思维主体与思维对象的分离,已无条件地规定了思维对象只能是有限,人只能从有限来认识无限。当我们偶而有效地思维“无限”时,这个所谓“无限”实际上是“有限的无限”,而不可能是“无限的无限”(恩格斯称之为“恶无限”)。况且 “有限的无限”也只是并未实现的可能性,即潜无限;而并非已经全部实现的恶性无限,即实无限。当我们说“人就是无限”时,我们的意思只是表明,人是宇宙中能主动追求无限多样性和无限可能性的最高物质形式,但无限多样性和无限可能性决不可能全部实现,否则就会陷入极端唯心主义,也陷入悖论的陷阱。

    另外,无限型悖论与所有的悖论一样,也具有自指性,即无限对有限的整体指称和有限对无限的局部指称,因此无限型悖论避免了恶性循环,却陷入了恶性的无限穷举和无限追溯。

    另一个无限型悖论是本世纪影响最大的天文学理论“宇宙大爆炸反论”——或许该理论是第一次被这么称呼,因为这仅仅是我的观点。我至今不曾听说有人意识到这是一个悖论,这就使它的误导性更大,由它推导出的“宇宙热寂说”拥有更多的狂热信徒。但它的悖谬又是如此一目了然:

    “整个空间正在向外急剧膨胀。”

    试问:全部空间向何处膨胀?向“全部空间以外的空间”吗?惠施说过:“至大无外。”很显然,这个理论如果具有真理性,只能表述为“宇宙局部大爆炸”或“ 局部宇宙小爆炸”。

    悖论的第三种型号是有限无限混合型,混合产生双重标准,双重标准导致诡辩,因此不妨把这种悖论称为“诡论”(庄子称之为“吊诡”)。它的最早形式是古希腊智者普罗塔戈拉提供的“学费诡论”:

    普罗塔戈拉收了一个向他学习辩讼的学生尤拉苏斯,事先订下契约:“尤拉苏斯先交一半学费,其余的一半等尤拉苏斯打赢第一场官司以后再付。”但尤拉苏斯满师后迟迟不替人办理讼事,失去耐心的普罗塔戈拉终于向法庭起诉,并且得意地对尤拉苏斯说:“如果我胜诉,根据判决你必须付钱;如果我败诉,你就赢了这场官司,根据契约你也必须付钱。”没想到名师出高徒,尤拉苏斯反戈一击道:“如果你败诉,根据判决我不必付钱;如果你胜诉,我就仍然没有赢过任何一场官司,根据契约我还是不必付钱。”由于这个诡论超出了法官的判断能力,因此法庭拒绝受理此案。

    实际上法庭应该理直气壮地判决普罗塔戈拉败诉,因为尤拉苏斯根本还没有赢过任何一场官司。普罗塔戈拉本该料到法庭会这么判决,他的如意算盘应该是在首次败诉以后再第二次起诉,那时法庭就理应判决普罗塔戈拉胜诉,因为尤拉苏斯已经赢了前一场官司。

    问题出在普罗塔戈拉迫不及待地在“这场官司”中说:“如果我败诉,你就赢了这场官司,根据契约你也必须付钱。”这样他一方面违反了最根本的逻辑同一律,陷入法律和契约的双重标准,根据不同需要把有利于自己的有限事实做无限推论,而对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它变成双重的双重标准。诡辩双方的“合作”,使形式上不自足的推论进入恶性循环;另一方面他在“这场官司”中思维和指称“ 这场官司”,犯了自指性错误,炮制了一个有限无限混合型悖论。难怪法官怕陷入魔鬼的恶作剧而挂起免战牌。

    《韩非子·难一》所载“物无不陷之矛”和“物莫能陷之盾”那个著名寓言,把“有限的矛坚盾利”这一事实作无限推论,符合这个型号悖论的部分特征,但由于不能循环,不算标准型的诡论,因此也缺乏悖论的形式迷惑性。但《吕览》中载有两个标准型的诡论,一是《淫辞》中寄名公孙龙的“秦赵相约诡论”,因较长,本文恕不引用(参见岳麓书社版拙著《寓言的密码》第27章);一是《离谓》中邓析的“赎尸诡论”:

    “郑之富户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由于这个诡论中涉及的有限事实“尸体”很快就会烂掉,因此作出两个“安之” 的无限推论就更突出了诡论的荒谬性。这个诡论与普罗塔戈拉诡论的区别在于,它只是一重的双重标准,但邓析一身兼任了诡辩双方,可算是自觉的诡论大师。

    综上所述,三种型号的悖论虽然各有特点,但“自我指称”却是它们的共性,因此有嗜痂之癖的人把悖论谬赞为“站在自己头上的真理”,我却认为悖论是想抓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离地面的愚行,是人类理性的癌变。根除悖论,必将为人类打开真理之路;正如根治癌症,必将为人类健康和人类幸福创造(有限的)无限前景一样。

    3)不久前又遇见我的朋友王先生,我对他说:我上次做的那个纸环,有四条边和四个面,因为纸有厚度。同样因为纸有厚度,是三维的,所以你做的那个“ 莫比乌斯怪圈”有两个曲面和两条边。但“两条边两个平面”的圆环却是二维的,即用剪刀在纸上剪两个半径不等的同心圆所得的圆环,并且必须想象纸没有厚度— —二维世界本来就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之中,而事实的世界是三维的。因此,莫比乌斯怪圈是由二维和三维的双重标准构成的混合型诡论。

    我又继续说道:你再想象一个实心的三维圆环,比如说呼拉圈。如果说呼拉圈的横截面是任意多边形,那么这个呼拉圈就有任意多条边和任意多个面;如果把这个具有任意多的边和面的呼拉圈截断,作莫比乌斯式180°乃至任意度的扭转后再接上,边和面或许会有所减少,但这个莫比乌斯呼拉圈也不是什么怪呼拉圈,在拓扑变形中,它可以毫无困难地拓变成街上到处有售的普通呼拉圈。如果这个横截面为圆的实心呼拉圈是用纸浆压制而成的,那么这个纸圈或纸环就一条边也没有而只有一个曲面;最后,如果这个实心的纸质呼拉圈的横截面是水滴形的,像一条太极鱼或者像一个顿号,那么这个纸环或纸圈就真的“只有一条边和一个面”了,但它既不是怪圈,也不是悖论,只是一个儿童玩具。

    王先生听完后一言不发,或许他心里想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名言:“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我们只能沉默。”

- 作者: 乏客 2006年10月25日, 星期三 20:0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理论影响历史  □ 张远山 

理论影响历史  □ 张远山 

中国人向来轻视理论,更轻视理论思维中的法律──逻辑,而更相信直觉或所谓的妙悟,认为横空出世的直觉比周密圆融的理论更有实用性,誉之为“兵器一车,不如寸铁杀人”。然而直觉是毛估估的,往往似是而非。直觉只是粗疏的算计,而理论则是精确的计算。直觉的妙悟只是自作聪明的狡智,而理论的推演却是真正的大智慧。顾准先生指出:“那种庸俗的实用主义,把逻辑的一贯性和意义体系的完整性看得比当下的应用为低,低到不屑顾及,那也不过无知而已。”(《顾准文集》第252 页)

不过,源于希腊的纯逻辑思维,为了强调理论科学至高无上的价值,常常故意贬低甚至否认理论的实用性。当一个新弟子询问几何有何用时,欧几立德对大弟子说:“给这位先生一块银币并请他出去,既然他认为寻求智慧的乐趣不值得他费心学习这门科学。”这一广为传颂的轶闻,进一步加剧了中国式直觉头脑的偏见,误以为连逻辑大师也认为理论确实没用,只不过是智力游戏。这当然决非事实,理论当然是有用的,只是第一、纯理论思维不把当下的实用性视为最高目标。比如希腊哲学家泰勒斯为了用事实反驳哲学无用的批评,曾经在橄榄油歉收的某年低价收购了大量空油桶,随后在次年橄榄油丰收时高价售出空油桶,并把所获暴利全部散尽,以表示真正的智者不屑于追求世俗利益,但决非不能做到。第二、由严密逻辑支持的真正有价值的理论,也许暂时看不出它的当下有用性。这方面最典型的莫过于纯数学。二次大战时勃兴于美国的应用数学,就曾把长期“无用”的纯数学理论应用于实战,从而有效地帮助盟军战胜了轴心国。这已由许多通俗的数学趣味读物做过引人入胜的介绍,无须我再赘述。我想描述的是一个影响当代世界历史进程的最新例子。

 1944年,数学家约翰。冯。诺伊曼创立了“对策论”(即“博弈论”)。二战结束后,兰德公司(RAND)认识到这一理论的潜力,聘用诺伊曼研究制订冷战策略。

诺伊曼的理论模型如下:假设有三个人A 、B 、C 各自为战进行决斗。规则是每人轮流开一枪。

 其中A 的枪法最差,平均三枪只打中一枪。B 枪法略好,平均三枪能打中两枪。 

c枪法最好,百发百中。为了公平,由A 先开枪,然后是B 和C.在实际生活中,有恃无恐的强者往往是最酷爱和平的,而弱者则因为恐惧而常常先发制人,只不过弱者无法一举置强者于死地。因此在这一虚拟游戏中为了公平而规定的开枪顺序,决非主观设定,而具有相当的客观真实性。

问题是A 应该先打谁,才有最大的存活机会?直觉是C 的威胁最大,应该打C. 因为如果A 打B 并且凑巧打死了B ,那么接下来轮到百发百中的C 开枪,A 就死定了。假如A 打C 并且凑巧打死了C ,那么接下来轮到B 打,A 死掉的可能性有三分之二,存活机会也仅有三分之一。因此经过严密推理和精确计算后得出的正确结论是:A 既不该打C ,也不该打B ,而应该故意放空枪。也就是说,A 的理智选择应该是断然放弃为了“公正”而给他的开枪优先权。这显然超出了直觉主义者的智力水平。

A 放完空枪(或为了隐瞒真实意图而假装没打中),轮到B 打。B 一定是打C ,因为等一下轮到C 打时,C 一定打B ,所以B 别无选择。C 被B 打死的可能性有三分之二。假如C 死了,那么第二轮重新开始,又轮到A 率先开枪。除去了最强的对手,而且依然由A 率先开枪,显然第二轮的形势比第一轮的形势对A 更有利。即便 C没被B打死,那么轮到C 打,C 一定打死B.虽然仅仅除去了次强的对手,但依然由 A率先开枪,因此第二轮的形势与第一轮的形势相比,还是对A相当有利。B 打死C 的结果对A 最有利,B 打不死C (则B 被C 打死)的结果对A 也相当有利,而出现前一结果的概率有三分之二,出现后一结果的概率仅三分之一。这足以证明,由于 A选择了正确的对策,他不再是在三人决斗中第一个开枪,而变成在二人决斗中率先开枪。由于A 在第一轮中违反直觉地服从理论的分析,决定放空枪,结果毫无代价地利用借刀杀人法除掉了一个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而且除掉最强对手C 的概率还要大于除掉次强对手B 的概率。

由严密逻辑支持的理论思维得出的奇妙结论是,如果A 在第一轮有效使用出于 “公平”而给他的开枪优先权,打死了一个对手,那么结果反而对他“不公平”─ ─比他强的对手将率先向他开枪,并且极有可能一举将他置于死地。可见直觉主义的浅层次“公平”,未必一定对弱者有利。A 只有第一轮放空枪,而到第二轮才使用开枪优先权,才能为自己赢得最大存活机会:严密的逻辑确保了A 在第一轮中绝对不死,相反B 和C 在第一轮中却都危险万分,两者必有一死。*

这就是数学家诺伊曼为西方首脑制定的冷战总策略:依三方实力而论,A 是中国,实力最弱;B 是苏联集团,实力次强;C 是西方集团,实力最强。作为最强者 C的西方集团因有恃无恐而爱好和平,不应率先进攻。作为弱者A的中国因恐惧而不得不逞强,但主动进攻对弱者A 事实上不利,所以弱者A 很可能在姿态上非常好战,即冒充最强者C ,比如宣称对手都是“纸老虎”等,而实际上却最不可能主动挑起战端,A 只有在必须自卫时才会被迫应战(比如抗美援朝)。而作为次强者B 的苏联集团,却因最强者C 必定首先攻击它而非首先攻击A ,就不得不主动发起攻击(比如入侵匈牙利)。次强者B 之所以没有像理论模型所推定的那样主动攻击最强者C ,并非理论失误和逻辑失算,而是因为兰德公司参考数学模型后,进一步提出了匪夷所思的献策:西方集团虽然是最强者C 而非弱者A ,但却应该采取与弱者A 冒充最强者C 的方针相反的方针,即扮演弱者A ,以便诱导真正的弱者A 和次强者 B对三方实力做出错误估计,促使他们做出错误决策。西方首脑采纳了这一卓越建议,长期推行了“示弱”政策,制造出自己“枪法”不好的假象(比如A 、B 都误以为民主制度的“混乱”不利于贯彻战时所需的高度集权的领袖权威)。冷战时期国际政治博弈的最终结果作为铁的现实,已经众所周知:严密逻辑支持下的纯理论思维,帮助西方首脑选择了最佳对策并得到了最高回报,作为次强者B 的苏联集团瓦解了,作为弱者A 的中国幸存下来,而作为最强者C 的西方集团最终控制了全局。

事实上,美国人在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都采用了这种“示弱”战略。军国主义的日本误以为民主自由的美国不堪一击,轻率地偷袭珍珠港,结果先下手遭殃,后下手为强──东方直觉主义则相信“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美国人在第一轮都不率先开枪,到第二轮却掌控了全局。美国人的战略与中国人最高的直觉式智慧诸如“以逸待劳”、“后发制人”、“欲擒故纵”、“将欲取之,必先予之”、 “不战而屈人之兵”等思想是暗合的。上文提到的错误直觉,只是普通的直觉,中国智慧的某些最高直觉确实超越了普通直觉的粗浅层次,所以有时会让其他民族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肃然起敬。但直觉毕竟只是直觉,没有理性和逻辑的强有力支持,古老的直觉式智慧远不够深广坚定,常常会陷入自疑疑人的思维陷阱,甚至因算计过深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投机取巧的直觉式狡智,最后一定会落到比仅仅使用普通常识还要不如的昏庸程度。

我出生于冷战开始十多年后的六十年代初,从我记事起,战争阴影就笼罩着我幼年的生活。当时的中国领导人,直觉地认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认定第三次世界大战是“非打不可”的。很显然,当时的中国领导人没有向诺伊曼式的理论家和科学家进行过真正虚怀若谷的咨询,正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就被“人多好办事”的粗浅直觉所否定一样──中国的理论专家作为“反动学术权威”都已被打倒。于是要“备战备荒”,“深挖洞,广积粮”;红小兵、红卫兵、基干民兵, “全民皆兵”,“全国人民向解放军学习”:“工业战线”、“农业战线”、“文艺战线”,整个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都按照战时状态来加以安排和组织,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然而出乎中国和苏联两大集团的预料,在西方理论科学的精确预测下,冷战竟然在西方集团的“不战而胜”(尼克松)中有惊无险地结束了,世界历史从此翻开了“和平与发展”(邓小平)的新篇章。尽管我不属于胜利的一方,但我依然为避免了生灵涂炭的毁灭性战争而由衷庆幸,并对科学和理性的力量无限敬畏,尤其是对领袖权威服从科学理性的民主政治运作方式,油然神往。

后冷战时代的现实是,作为弱者A 的中国已不再过分逞强了,而作为强者C 的西方集团也不再过分示弱了。中国现在急于发展自身的经济实力,而在国际政治事务中较少发挥符合其大国地位的应有作用,比如常常在联合国安理会上犬儒主义地投弃权票。而西方集团作为冷战中胜利的一方,可能有点被胜利冲昏头脑,误以为 “历史已经终结”(福山),所以近年来常常过于得意忘形,比如北约的挑衅性东扩和在伊拉克、前南斯拉夫等地区一再悍然动武。西方集团应该明白,强权外交不可能永远有效,恃强凌弱更不是推广普世真理和建设美好地球村的最佳方法,他们必须重新考虑“公平”原则,了解弱者的特殊心理和既敏感又脆弱的自尊心,承认弱者乃至弱智者的异议权和自决权。面对持“枪”(现已升级为核武器)的较弱者,强者虽然可能“有恃无恐”(其实远非真正的有恃无恐)地爱好和平,但面对无 “枪”的更弱者,强者却同样可能有恃无恐地穷兵黩武。这样就可能迫使原本无 “枪”者急于持“枪” 自卫,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纷纷发展核武器,正是冷战后核武器不但未得到有效控制反而开始恶性扩散的危险信号。如果不能有效地以和平手段平衡推进全球各地区的文明程度,必将有更多的国家会或明或暗地研制自己的核武器。对于很多国家来说,这在技术上已经毫无困难。甚至有不少业余爱好者宣称,仅凭一己之力就能制造出小型核武器。如果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村再次进入霍布斯意义上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将是可悲的历史倒退,其可能的惨淡前景依然是“没有任何胜者”(戈尔巴乔夫)。

中国领导人则应该明白,逞强和自大永远不是真正的强大,坚持错误的统治方式决非有自信的表现。源于冷战时期特殊时代需要的陈旧政治体制早已不适应现代文明发展的历史潮流,抱残守缺的中世纪宫廷式狡智不仅不可能满足本国公众日益高涨的民主要求,也不可能帮助中国在全球政治格局中占据一个相称的位置。彻底抛弃僵化粗陋的主流意识形态,全面开放理论思维的禁区,让政治运作服从科学理性,是中国社会脱胎换骨和中国智慧重放光彩的唯一通途。

 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 以上资料来源,参阅《费马大定理──一个困惑了世间智者358 年的谜》第 143 页和第286 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2 月版,西蒙。辛格著,薛密译。

- 作者: 乏客 2006年10月25日, 星期三 19:4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